中高考加分一次性告知单
一、资格条件
农村独生子女考生仅在报考本省所属院校时予以相应加分照顾。农村独生子女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考生本人必须是我省农村居民。
2.父亲、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为我省农村居民。
3.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该考生无同父异母、同母异父或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
农村居民,指从考生身份审定当月起向前推算,具有我市农村户籍人口连续10年以上,依法享受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不享受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工不属于这个范围,孩子母亲为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的可以办理加分(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符合上述条件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24个月内享受农村居民待遇)。
考生本人户口和父母户口或考生本人户口和母亲户口不在同一个县区的,由考生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区受理。
二、所需材料
初婚材料
1.《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一式三份并贴考生近期蓝底小二寸照片)
注:乡级审查意见盖与数据库核查无误章、审查人签字并加盖乡镇公章
2.《农村独生子女中高考加分村级证明》(村里公章)
3.《农村独生子女中高考加分办理承诺书》(签字按手印)
4.身份证、户口本(父、母、子女各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盖公章和与原件一致的章)
5.学校加分证明(考生所在学校开具,盖学校公章)
6.户籍信息表(全员人口系统-人口信息维护-人户综合管理-查询母亲信息-勾选内容,左下角选择打印户人口即可;如果子女和父母不在一个户上,需要分别按上述操作查询打印)在打印出来的表上签字,盖与数据库核查无误章,然后再加盖乡镇公章
7、社保证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由乡镇(街道办)社保所开具证明或下载河北人社app,点击服务,社会保障,证明材料下载,打印参保证明;灵活就业人员由社保局开具证明或下载河北人社app,点击服务,社会保障,证明材料下载,打印养老参保证明。(参保单位是个人可以办理,是单位的则不能办理)
离婚情况,在初婚材料基础上另外附加:
1.离婚证或协议书或调解书
2.《未再婚未再生育状况承诺书》
再婚材料,在初婚材料基础上另外附加:
《再婚未再生育状况承诺书》(父母各一份且签字按手印)
复婚情况,在初婚材料基础上另外附加:
《复婚未再生育状况承诺书》(父母各一份且签字按手印)
死亡情况,在初婚材料基础上另外附加:
1.死亡证明书
2.另一方的《未再婚未再生育状况承诺书》
三、办理流程
到户口所在地乡政府计生办,领取办理中高考加分所需表格,填好信息,村级、乡级审核人员审核完毕后盖公章。最后到卫健局二楼计生综合股进行终审。
转载自沽源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