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多年前的秋天,我开始学习my ABC,那年我是初中二年级。
初三的时候,我和几个同学一起到比较远的一个村子——滕家庄去上学,那里有公社刚刚成立的两个重点班。
因为离家远,初三住校,每周五回家一次。那年秋天,刚刚入学不久,回家的路上,步行走到城子村的时候,路过原来的学校,我和一个同学顺便走进去看了看,我在原来教室的墙壁上用英语写下:I am a hare. You're a tortoise.

回望漫漫英语求学路,我深知,自己其实不是那只跑得快的兔子,而是一只步履缓慢、却始终不曾停歇默默前行的乌龟。
我读书的时候,初中三年制,但是初一的时候学校没有给我们开始英语,所以初中后两年一共学习初中六册课本中的前四册。实话实说,初中时我英语还没有入门。
二、高中求学,幸遇良师訾先生
后来考入高密三中,学校在一个公社驻地——柴沟。那时英语开始有点感觉。
高三的时候,訾老师教我们英语。他很厉害,除了教我们课文和做习题以外,还建议我们读课外书。这在当时八十年代前期的农村中学,一个英语老师能有这样的眼界真是了不起,至少我觉得我受益匪浅。
为此,訾老师让我们买一些课外读物,我记得有同学买过《金银岛》等,而我买的是《德西蕾日记》。这本书很有趣,记录了一位善良刚强、热爱人民与和平的法国马赛姑娘,成为贝尔纳多特元帅夫人和瑞典王后的历程。
我利用晚自习偷偷读完这本书。

我现在还有一本当时的笔记本,里面很多是有我从该杂志里面抄录的内容,例如林肯的《葛底斯堡演说》,还有富兰克林自传中的一个选段——《哨子太贵》等。
今天回想一下,感觉有点佩服自己,一个农村孩子,连县城都没去过,也许一共认识的单词不足两千,还能够订阅杂志,还行吧。
三、山师四年,千佛山下朗读时光
我的大学母校是山东师范大学,我在千佛山脚下度过四年,那时候英语开始入门,学校开设与英语有关的课程很多,无论是听力还是阅读,无论是公共课还是专业课,我都一直认真学习。
我大学的老师与中学老师大不一样,他们都很厉害,印象深刻的有教我们语法的崔正勤老师,他编著的语法书叫《现代英语句法结构》。

大学时对我影响最深的,是埃德蒙·戴尔。
他是我们大四精读老师,他教我们张汉熙编的《高级英语》。
他出生于牙买加,儿时家道中衰,克服种种困难,他终于获得博士学位,后任里贾纳大学地理系主任。
戴尔把自己的成长之路写成Relentless Struggle一书。每一次打开这本书,我都感觉在跟老师聊天,从中得到启发和鼓励。
当然,读书不能仅仅依靠老师,还要自己下功夫。大学的时候,夏秋时节,周末,早餐过后,有时候会拿一本《英语学习》或者《英语世界》杂志,徒步来到千佛山或者附近的林地,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或坐或立,开始朗读。阳光穿过树叶,洒到身上。
现在回想起来,可以无忧无虑地专心读书,神仙不过如此。
四、讲台半生,英语未曾须臾远离
毕业以来一直从事高中英语教学工作,一干就是大半生,光高三就教了27年。可以说英语与我没有须臾分离。
教学真好,学生之喜怒哀乐胜于山川草木四时之变化,山川草木的变化,人多半无能为力;而学生内心的成长,老师却可以大有作为。
教英语真好,每一篇文章都藏有大好河山,文中的每一个看似抽象的人名其实都有故事,都有血有肉。
五、退休重读,慢读自得其乐
时至今日,英语早已融入我的生活,成为一种本能、一种生活方式。一日不读英文,便觉日子缺点什么。
最近正在重读《乔布斯传》后半部分,这是第三遍读这部分,主要是整理笔记。
年轻的时候,纠结过做争先的兔子还是沉稳的乌龟。
现在读书不与谁争,也不考虑什么学位和证书,只是自己慢慢品味,慢慢欣赏,慢慢沉淀,自得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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