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生情况总结
近日,泉州市教育局印发《2026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对今年的中考中招工作进行部署。现解读如下:
一、《工作方案》的出台背景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教育部等三部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23〕4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教基〔2025〕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8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中招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乎每位考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据统计,全市初三报名中考考生总数共计12.35万人,其中中心市区报考考生1.87万人。为依法、规范、阳光招生,市教育局在《工作方案》研制过程中广泛问计于基层,书面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学意见建议;组织市教育局有关科室共同讨论修改完善;召开局务会研究通过,并通过市教育局法律顾问的审查。
二、《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今年《工作方案》主要有五个部分,一是有关中考安排与要求;二是有关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安排;三是有关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办法;四是有关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含自主招生指导意见);五是有关规范考试招生管理的要求。
三、《工作方案》今年主要变化
(一)逐步增加全市普通高中录取率,调整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划定比例
今年全市各县(市、区)深入挖掘普通高中校舍资源潜力,有序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据统计,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90954人(不含青少年体育人才“一条龙”等贯通培养计划数),相比去年86005人的计划数增加4949人。今年调整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划定比例,由往年1:0.75调整为1:0.78。即:根据全市初中三年级在校学生数1:0.78比例划定,按考生的中考成绩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以最后一名入围考生的中考成绩总分(去除小数点,保留整数)作为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迫切需求。
(二)增加综合高中班,缓解职普分流焦虑
今年我市继续在部分公办中职学校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综合高中班招生区域原则上与区域内公办普通高中一致。入学后学生注册为普通高中学籍,学生最迟可自愿在高一年学期期末前申请转为中职学籍,学籍只转一次,保留普通高中学籍的按原培养计划执行。今年新增安溪陈利职业中专学校作为综合高中班试点学校。
(三)调整中职本科“3+4”试点项目批次到普高第三批次
往年,中职本科“3+4”试点项目录取工作放到普高录取结束之后,在中职学校提前批次进行录取。为赋予考生更多选择空间,今年,中职本科“3+4”试点项目录取工作调整到普高第三批次进行,对考生更加有利。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中职本科“3+4”试点项目录取工作招收对象为当年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第二批次:省一级达标高中等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统招及定向生录取。
①统招生录取办法
统招入围工作线(简称工作线)划定:将符合该批次录取要求的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根据该批次统招生计划总数1:1.2比例划定,以最后一名入围考生的投档分作为本批次入围工作线。统招入围工作线按照中心市区和县(市、区)分别划定。
投档办法:入围工作线上的考生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工作线上无法完成计划的学校将逐分下降进行录取,对符合该批次录取要求的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其志愿进行录取。在录取时,如因投档分相同、志愿位次相同需要并列录取而超出招生计划,超出名额在该校定向批次没有完成的招生计划中统筹解决;若定向批次无法统筹的,超出名额视为该校招生计划追加人数。
②定向生招生录取办法
──定向生比例。全市的省一级达标高中等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应按不低于总招生计划的70%比例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和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定向生名额向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倾斜,要确保每一所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都有一定比例学生升入优质高中就读,保证在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上至少择优录取初中校1名有定向资格、填报定向志愿的考生,发挥初中均衡办学和质量提升的正向引导作用。
──定向生降分幅度。降分幅度控制在各省一级达标高中等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的最低投档分以下50分以内(含50分)。
──定向生指标。中心市区省一级达标高中的定向生指标由泉州市教育局另行公布,其他各县(市、区)省一级达标高中等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的定向生招生计划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报送泉州市教育局审定后公布。
──定向生资格。填报定向招生志愿的对象为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3学年实际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各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和一贯制学校初中部)要成立定向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年段长、学籍员、相关处室负责人等为直接责任人,对学生是否具备定向生的资格按规定进行逐个审核确认,统一填写《2026年泉州市优质普通高中定向生资格审核表》(见附件7),经班主任、年段长、学籍员、相关处室负责人和校长签名后,在班级内、学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的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备案。各学校定向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定向生资格严格把关,存在弄虚作假或瞒报漏报情况将严肃追责问责。定向生资格审核结果于6月17日前在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处理完成。
──定向生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即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逐个投档录取。
在定向生降分数录取后,没有完成的定向计划首先用于解决定向批次因并列录取而超出的计划,其次用于解决统招批次因并列录取而超出的计划。仍未完成的计划,统一收归为定向批次统筹指标进行录取,对具备定向生资格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定向志愿顺序逐个投档录取,因投档分相同、志愿位次相同需要并列录取而超出的计划视为该学校追加的招生计划。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中,在考生投档分相同,但剩余计划不足以录取全部同分考生的情况下:若考生对意向学校的志愿填报位次相同,予以并列录取;若考生对意向学校的志愿填报位次不同,优先录取将意向学校志愿填报在前的考生。(以下批次的平行志愿投档中,同分考生均用此方式处理)
(4)第三批次:省二级达标高中及以下公、民办高中录取(含第一批次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面向属地范围内招生);综合高中班录取。面向全市招生的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项目录取。
泉州高中自主招生方案陆续发布!








2026年泉州市培元中学高中自主招生方案
二、招生计划
泉教中〔2026〕6号文件要求计划面向中心市区自主招生47人,分为两类:
1.综合类:30人,仅面向中心市区招收;
2.单项类:包括南音、民乐、女足,共招收17人;
具体计划如下:

三、报名条件与方式
(一)综合类
符合泉州市2026年中考报名条件,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为“合格”及其以上。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业成绩优秀,有良好学科发展潜质。
(二)单项类
符合泉州市2026年中考报名条件,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为“合格”及其以上。且原则上须初中阶段参加县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南音、民乐、足球(女子)类相应比赛并获奖(获奖证书盖章截至日期为2026年6月9日)。
(三)报名方式
1、预报名:即日起至6月12日
①电脑端报名
学生登录泉州市培元中学网站(http://www.qzpy.com)点击报名链接填表完成报名。
②手机直接扫下方二维码填表报名
③报名单项类的考生需于6月10日-12日将相关佐证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递交到培元中学教学管理中心(骆忠信楼一楼,新华北路培元瑞菁天桥大门处进)审核。
2、平台报名:通过学校材料审核公示的考生还需在6月26日—6月30日登录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http://zzxt.qzedu.cn)填报提前批志愿(在“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一栏填报“培元中学”并选择“单项类”或“综合类”)。对于需要线下材料预审的类别,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已通过我校线下资格预审并公示时方有填报资格;考生在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时,仅能填报一所学校的一个项目类别。
四、测试与选拔
(一)资格审查
学校高中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报名条件,结合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名系统中公布初审结果(学生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二)考试组织
资格审查合格且有在提前批填报我校志愿的学生方可参加选拔测试。考生可于7月1日15:00登录学校报名系统查询考场和座位号,打印准考证。在公告测试日期当天上午8∶00前,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到我校参加测试选拔。
1、综合类测试:
(1)测试日期:初定2026年7月2日(星期四),具体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2)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3)考试地点:培元中学主校区
(4)考试内容及分值计算
数学200分,物理100,总分300分。各学科测试内容,以初中课程内容为主,适当增加学科拓展内容,主要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单项类测试:
(1)测试时间:初定2026年7月2日(星期四),具体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2)测试地点:初定培元中学,具体地点由市教育局体卫艺语科统一组织,以实际通知为准。
(3)测试形式:单项类测试由市教育局体卫艺语科统一组织,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由市教育局体艺卫语科根据招考情况制定。
(4)测试评委:按文件(泉教中〔2026〕6号)要求抽调专家评委、组织测试。
五、录取程序
1、综合类自主招生:学校在考试结束后2天内公布成绩及位次,考生可通过学校报名网站查看。依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自主招生实际计划数的1:1.2确定预录取名单(出现小数点的,不四舍五入,去掉小数点后取整数)并公示5天。
2、单项类自主招生:在专业考试结束后2天内公布考生专业成绩和考生在培元中学的成绩位次并公示5天,报送市教育局备案。
学校将自主招生录取名单及时报送泉州市教育局中教科审批,并将审批后的录取结果在学校官网及校务公开栏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和监管。
六、录取规则
1、综合类自主招生。待中考成绩公布后,综合类考生在中考投档分达到我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和我校规定的最低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按考生中考数学和物理两个学科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出现末位同分时,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考生位次在前,再依据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投档位次,录满为止。若遇数学成绩也相同,视为我校招生计划追加人数,不占用统招和定向生计划数。
2、单项类自主招生。待中考成绩公布后,艺术、体育类特长生在投档分达到我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或达到经县(市、区)教育局申请、泉州市教育局审定后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和我校规定的最低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按特长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出现末位特长专业测试成绩同分时,按中考考生投档位次依次录取(说明:当投档分相同时,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考生位次在前,再依据以下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投档位次,录满为止。①语文成绩;②数学成绩;③英语成绩;④中考物理和化学两个学科成绩总和),录满为止。
3、所有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的学生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应为合格以上。考生被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确认后,不再参加后续中招批次录取。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数未能完成的,其剩余的名额将依序转为相应学校统招批次计划数。正式录取以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公布录取结果为准。
七、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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