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体育考研备考攻略
一、院校简介
四川师范大学,位于四川省会成都,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四川省“双一流”建设计划高校,是四川省举办本科师范教育最早、师范类院校中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省属重点大学;入选国家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国创计划、四川2011计划,是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实施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俄“长江—伏尔加河”高校联盟、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校联盟成员,拥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学校始建于1946年,抗日战争初期,东北大学内迁到四川省三台县办学。抗战胜利后,东北大学迁回沈阳,留川师生在原校址上创建了川北农工学院。1949年,吸纳西山书院,更名为川北大学;1950年,合并川北文学院,并迁到四川省南充市。1952年,以川北大学为主体,合并川东教育学院(原中国乡村建设学院)、四川大学和华西大学的部分专业,组建四川师范学院。1956年,学校本科专业迁到成都狮子山。1964年,原成都大学(现西南财经大学)数理化三系并入学校。1985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四川师范大学。1999年,原煤炭部成都煤炭干部管理学院并入学校。



二、招生简章
2026年四川师范大学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加强我校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确保招生工作科学、公正、公平、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特制订本章程。
一、学校简介
四川师范大学(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学校代码为10636)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公办省属重点大学,是以研究生教育和本科生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第十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十二个学科门类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
二、培养目标
我校硕士研究生教育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三、招生计划
2026年学校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300余名(含统考、联考、免试生以及各种专项计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0余名(含统考、联考、免试生以及各种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约6名。《四川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的招生计划为预计招生人数,仅供考生报名时参考,录取时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学校生源状况和发展需要,对学科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如有未完成的免试生招生计划,将列入考试招生计划使用。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
4.学业水平必须符合国家承认的下列条件之一:
(1)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在复试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3)大学本科毕业生(包括在报名时已经获得了全日制、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证的以及境外学习获得了教育部学历认证的);
(4)高职高专(大专)毕业满两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以下相同)及以上人员和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
(6)在读研究生(须在报名时出具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四(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获得非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四(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1)和教育管理(04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四(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外还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在读研究生报考,前置学历须满足以上要求任一项且获得在读培养单位同意;
(5)工商管理(1251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除上述要求外,还应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规定执行。
(三)我校2026年各专业(除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1)和教育管理(045101)外)均接收应届本科毕业免试生,所有招生专业均接收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申请我校的免试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复试,报名、缴费等具体要求按照《四川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执行。
五、考试招生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本人图像采集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7日,每天9:00-22:00(在此期间,可修改信息或重新报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3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功能同时开通,支付成功的预报名信息有效,正式报名期间无需重复网上报名(重复报名以最后一次网上报名信息为准),但均须按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的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往届生)、学籍(应届生)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按照要求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和招生单位核验,报考我校的考生请于2025年12月1日前将认证报告电子版发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csyz@sicnu.edu.cn,邮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姓名。
7.符合教育部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
8.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以及因网报信息错误填写、虚假填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11月上旬,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时间以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统一规定为准。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审核。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确认后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有义务向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的相关信息材料。
六、考试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入学分为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除免试生外,其他报考人员都须参加初试。
1.初试科目详见《四川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由教育部考试院命制且提供考试大纲,我校不提供参考书目的科目有:101政治、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12心理学专业基础、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33教育综合、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408计算机科学专业基础。
(2)由相关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提供考试大纲,我校提供参考书目并命制试题的科目有:222翻译硕士(综合)、336艺术基础、341农业知识综合三、346体育综合、347心理学专业综合、354汉语基础、368翻译基础(综合)、432统计学、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3)专业代码由六位数构成,“XX5XXX”表示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第三位不是“5”表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中除上述(1)(2)项的其余科目均为我校自行命题且无指定大纲,推荐的参考书仅供参考,考试范围可不受参考书目限制,包含6XX、8XX等科目。
(4)初试考试科目总成绩满分有100、150、200、300分。初试科目为2门的学科专业中第一单元科目满分为200分,第二单元科目满分为100分;初试科目为3门的学科专业中第一、二单元科目满分为100分,第三单元科目满分为300分;初试科目为4门的学科专业中第一、二单元科目满分为100分,第三、四单元科目满分为150分。
2.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以北京时间为准,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一律不予承认。
(二)复试
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试招生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其他学术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办法和程序、复试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按照当年我校调剂办法执行。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不同二级招生单位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的复试比例会有所差别。
2.所有毕业的高职高专生、本科结业生、在报名后才获得本科毕业证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考生以及跨专业考生,须在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按照招生专业目录要求执行。加试方式为笔试。
3.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未按时提交申请、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弄虚作假未通过审核者,不予加分。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5.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七、录取
(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含笔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任一单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对报名考试违规违纪者、弄虚作假者(含免试生),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统一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四)拟录取考生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基本学制、学习形式、学费标准及奖助
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均为三年。
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全日制研究生在读期间,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读期间,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灵活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我校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和四川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缴费标准详见专业目录,住宿费缴费标准:4人间为1200元/生·年,6人间(独立卫生间)为1000元/生·年,6人间(公共卫生间)为900元/生·年,8人间为800元/生·年,12人间为700元/生·年。
我校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具体情况参见《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设置及管理办法》和各二级招生单位奖助学金评审细则。
(二)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1.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他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如存在学术道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严格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加与本次招生相关的辅导活动;考生不得举办或参加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硕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违反上述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4.我校及相关二级招生单位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以及在中国研招网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投诉或咨询
1.各二级招生单位投诉或咨询
联系方式见《四川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研究生院投诉或咨询
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逸馨楼306
邮政编码:610068
网址:https://yjsc.sicnu.edu.cn/
邮箱:csyz@sicnu.edu.cn
联系电话:028-84760693
3.学校投诉
四川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4761005 84760624
4.住宿咨询:我校宿舍管理科(028-84760702)或我校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028-84760864)
5.助学贷款咨询:我校资助管理中心(028-84761465)
(四)特别说明
1.学校不提供历年考研试题。考生请按《四川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考试科目自行准备。
2.免试生接收,考试招生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调剂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只在中国研招网和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c.sicnu.edu.cn/)公开发布。
3.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报考我校的非全日制专业考生,培养方式须选择“定向”。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4.我校现有2个校区培养硕士研究生,校区分布见专业目录。校区地址为:
狮子山校区: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610068
成龙校区: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 610101
5.本招生章程及《四川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最终解释权归四川师范大学。
6.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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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资格及学制
2026年四川师范大学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
4.学业水平必须符合国家承认的下列条件之一:
(1)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在复试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3)大学本科毕业生(包括在报名时已经获得了全日制、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证的以及境外学习获得了教育部学历认证的);
(4)高职高专(大专)毕业满两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以下相同)及以上人员和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
(6)在读研究生(须在报名时出具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四(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获得非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四(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1)和教育管理(04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四(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外还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在读研究生报考,前置学历须满足以上要求任一项且获得在读培养单位同意;
(5)工商管理(1251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除上述要求外,还应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规定执行。
(三)我校2026年各专业(除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1)和教育管理(045101)外)均接收应届本科毕业免试生,所有招生专业均接收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申请我校的免试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复试,报名、缴费等具体要求按照《四川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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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生目录
2026年四川师范大学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五、参考书目
2027年四川师范大学体育考研
初试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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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2027年川师体育考研资料及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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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复试分数线分析
2026年四川师范大学体育考研
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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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人数分析

八、复试办法
2026年四川师范大学体育考研
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在确保安全性、科学性、公平性的基础上,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和检查,扎实做好信息公开,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平稳有序进行。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部署、指导和监督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中的学术分歧等问题进行处理。
(二)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制定本单位复试安排,对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与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按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成立复试小组,组织考生进行复试考核,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有关信息。督查小组开展现场督查,监督各环节工作情况。学术分委员会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中的学术问题进行处理。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分数线
学校统筹考虑办学特色、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建设等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划定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二)复试时间与形式
学校复试时间为2026年3月28日—4月2日,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安排。
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各二级招生单位采用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等方式进行复试。
(三)复试考生资格审核
复试考生为统考联考达到我校最低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含专项计划)、推荐免试生(含支教生、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和调剂考生。复试考生均须通过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复试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未在名单之内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1.审核程序
(1)考生携带资格审核材料和填好信息的“考生复试须知”在规定时间到各二级招生单位指定地点报到。
(2)各二级招生单位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打印《考生情况表》和《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核对无误后现场签字提交二级招生单位存档。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各二级招生单位按照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措施对考生进行严格审查。
2.审核资料清单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2)毕业证书和成绩单复印件各1份;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鲜章的本科成绩单。
②往届生(含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档案户籍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鲜章的本(专)科成绩单。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报考我校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档案所在部门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鲜章的本科成绩单。
④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本人的《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各1份(原件核验后由二级招生单位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双少生”考生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原件核验后由二级招生单位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二级招生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除原始证件外,一律不退还。
(四)复试纪律要求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不得暴露自己的身份信息;复试时需着装得体,禁止佩戴耳机、禁止使用具有通信、录音、录像等功能的电子通讯设备参加复试;考生任何时候不得以任何形式外泄复试内容,如发现私自将复试相关内容在网络、个人、群体之间传播,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追究法律责任。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以招生章程规定为依据,包括专业测试、综合能力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加试等,具体要求详见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安排。
(六)复试考生总成绩计算
复试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加分+复试成绩,如招生章程约定与此计算方式有异,则按招生章程约定执行。
1.初试加分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参考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者,达到报考条件,3年内参考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优先录取。若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不再享受初试加分。
注: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2.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学术成果加分
(1)专业测试成绩满分200分,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8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
(2)学术成果加分: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等成果(署名第一)公开发表每项加1分;中文核心刊物每篇加5分;SCI、CSSCI收录期刊论文每篇加10分。二级招生单位参照上述标准认定考生学术成果加分项,加分可累加,但总分不超过10分,必要的资料须留存以备查。
注:若复试成绩计算方式与以上有异,二级招生单位须提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备案,然后遵照相应教指委要求和招生章程规定执行,并须提前公开告知考生。
(七)加试
1.本科结业生、2024年7月前毕业的专科毕业生、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和成人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加试科目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执行,方式为笔试,每门满分100分(不计入总分)。
2.跨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报考的考生是否加试,由二级招生单位学术分委员会根据招生章程和考生学科实情确定。加试科目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执行,方式为笔试,每门满分100分(不计入总分)。
(八)复试缴费
根据四川省相关文件,复试考生按120元/生的标准缴纳复试费,加试另按80元/生的标准缴纳加试费。3月27日起关注四川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选择“网上缴费”,在“用户名”输入考生编号,初始“密码”输入“SS@出生年月日”(例SS@20040304),按要求修改密码后缴费。
四、调剂
申请调剂的考生复试须按《四川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及二级招生单位调剂相关要求执行。
五、拟录取
(一)拟录取原则
1.我校已经接收的各类型推荐免试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二级招生单位报到。如有放弃者,应提交本人书面申请。
2.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复试合格后,根据所在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分别按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拟录取,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复试成绩排名;如复试成绩仍并列,则以复试专业测试成绩排名;如复试专业测试成绩还并列,则以初试业务科成绩排名。如以上排名后仍并列,则总成绩排名并列的考生可进行加试后再排名。
3.不同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合格后,按初试成绩超过国家线的百分比排名,依次录取。
(二)不予录取情况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2.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3.复试成绩中任一项不合格(百分制折算60分以下);4.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考生任一加试科目不合格(60分以下)或未按要求加试;5.体检不合格;6.复试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7.应届本科毕业生规定时间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8.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复试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9.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舞弊。
(三)拟录取考生履行手续
1.所有拟录取考生
(1)4月25日前下载《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思想考核表》,将工作或学习单位的现实表现填写完善,盖章签字后寄达二级招生单位党委。
(2)考生就近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四川师范大学校医院,按教育部统一要求进行体检,4月25日前将体检表提交二级招生单位。
2.拟录取定向考生(含所有非全日制考生)
(1)4月25日前将与工作单位签好的《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定向培养协议书》寄达二级招生单位,逾期不再受理。
(2)4月25日前填写完善《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签字盖章后寄达二级招生单位党委,逾期不再受理。
3.拟录取非定向考生
登录202.115.196.157/dagl/下载pdf格式的调档函(准确填报“档案所在单位”和“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彩色打印后——及时提交档案所在单位——通过机要通道将档案寄达二级招生单位党委)。
4月25日前将本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毕业之前)全部人事档案或《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填写完善并签字盖章)寄达二级招生单位党委。
六、公示
复试结束后二级招生单位及时公布考生成绩(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或方向、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等)。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全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期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拟录取考生经资格审查、公示、思想考核、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录取,约7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事项
(一)咨询监督举报电话或地址:学校纪委办公室:028-8476062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8-84760693,四川成都锦江区静安路5号,邮编610068,电子邮箱csyz@sicnu.edu.cn。
(二)入学后3个月内,各二级招生单位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形式可为笔试、技能测试),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不予注册。
(三)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如有调整,本办法作相应调整。
四川师范大学
2026年3月25日
向上滑动查看完整复试办法
九、历年真题
2025年四川师范大学体育考研
初试历年真题(回忆版)

以上全文转自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END
图文|小林学姐
撰稿|小周学长 小郑学哥
排版|小许学长
一审一校|小唐学长
二审二校|小周学长
终审定稿|体育考研学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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