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携手共育未来
2024年招生简章
永嘉县上塘峙口小学
为切实做好我校招生工作,根据《永嘉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县市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户籍为准,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及“分类分批”原则
二、招生对象
招收的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和录取时间
6月4日-6月28日,公办小学网上报名。(9:00-21:00)
我校录取时间:6月28日-7月5日
家长收到更正报名信息的短信提醒,需第一时间更正报名信息并再次提交。
(二)报名准备材料:
小学施教区:户口本(户籍地址页、监护人页、学生页)
注意事项:网上报名需直接拍资料上传,在报名时要将所有资料放在手边。另外拍照时要聚焦,把照片拍清晰,拍端正。注意不要上下颠倒!(户口本户籍地址页指户口本第一页)
(三)网上报名。
下载安装“浙里办”手机APP,注册监护人个人信息并认证,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温州市永嘉县,勾选同意授权大数据中心查询信息真实性并点击“开始报名”,进入报名页面,根据提示信息进行报名。
(四)现场咨询。
网上报名确有困难的家长,可到申请报名的学校咨询报名。咨询时间:6月6日、6月13日(下午14:00-16:00)
四、对象分类和招生范围
三、招生范围
峙口社区(峙口村、仁里村、溪头村)、大龙山村、长源村、河屿村、山仓村、河岙村、樟岙村、高山村。大溪村、陡门村(东坑村、牛伦村)、平坑村、金竹垟村(山溪头村)、西林垟村、全安村、梅园村(梅岙村、茅竹坑村)、潘垟村、珠山村(全山村、林村)、绍翁村(绍山村、翁山村)、上竹溪村(庄山村、大岙坦村、焦坑村)
四 、招生办法
每名学生可申报1所公办学校和2所民办学校(其中选报2所民办学校的,不得跨县域兼报)。每名学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一旦被一所学校录取,就不再参与其它学校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的学生,由相应片区统筹安排入学。
(一)对象分类
(1)施教区学生
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通过审核的施教区学生未超出学校招生计划的,全部招录。通过审核的施教区学生超出学校招生计划的,根据户籍登记(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教育局统筹就近安排到辖区内其它仍有空余学额学校就读。
2024年6月1日及以后登记的户籍不作为今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施教区划分依据。
报名所需要的材料详见附件3,下同。
(2)政策照顾学生(详见教育局发布的文件)
(3)统筹学生
在满足本施教区学生和政策照顾学生就读后,仍有空余学额的学校,按以下批次依次统筹安排:
第一批:
①2024年6月1日及以后登记户籍的施教区对象。
②施教区内有其父母(或本人,下同)不动产证(5月31日之前取得)的适龄儿童少年。
本批次两类学生同时报名、审核与录取。
不动产的产权面积要在60平方米以上,规划用途为住宅,且一套不动产当年只能有一户家庭子女申请就读所在施教区学校。产权登记时间截止于2024年5月31日。
第二批:
①父母一方为申请就读学校施教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员工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为申请就读学校施教区内行政、事业单位非在编职工(连续在该单位工作并缴纳社保各满3年)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在申请就读学校施教区内同一企业工作并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保各满3年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②父母一方户籍在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③在我县领有《浙江省居住证》的随迁人员子女。(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参照附件4执行)
④父母一方为山区(边远)学校(公办幼儿园)高级职称教师或县级学科骨干及以上教师。
⑤父母在申请就读学校施教区内购买在建商品房,已签订购买合同并报县住建部门备案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本人,下同)5月31日以后在施教区内取得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⑥符合《永嘉县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管理办法》就近入学条件的对象。
⑦在施教区内有其父母(或本人)不动产并入住3年以上,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
①父母在施教区内工作、经商满1年,并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②在我县实际工作且有居住登记的随迁人员子女。
本校施教区范围内的统筹类第二批与统筹类第三批对象,将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录取方法(统筹安排方式),具体由县教育局指导录取工作。
五、特殊情况处理
1.系领养、多胎以及父母离异等原因而户口未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凭县民政、卫生健康、法院、村居(社区)与乡镇(街道)等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到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报名后要及时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2.本县户籍的中、重度残疾学龄儿童少年到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地址:永嘉县瓯北街道和二村,启智部联系电话:0577-57677901,启音部、启明部联系电话:0577-57761176)。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
3.个别特殊弱势群体亟需政府、社会予以帮扶的,由监护人向县教育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县教育局审核后予以统筹安排入学。
六、咨询电话
汤老师13868604319 陈老师1375091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