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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2026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职业教育教学关键要素改革,推进中职与高职、本科贯通培养和职普融通工作,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一)招生学校
经省教育厅备案的临沂市内中等职业学校;根据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的统一要求,面向临沂招收初中后五年一贯制学生的高等职业学校、实施联办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三二连读”高等职业教育的市外中等职业学校。
部分学校的部分专业因招生对象的特殊性(艺术、体育特长,特殊教育,定向培养等),可申请自主招生,即由学校自主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并按程序公平、公正、公开组织招生工作。自主招生的学校须在省教育厅公布备案招生专业后,书面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报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和招生简章,经主管部门组织论证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备案。自主招生考生名单需在志愿填报开始前由学校上传至平台,市教育招生考试研究院统一组织录取。
(二)招生专业
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备案学校和专业等情况,发布2026年临沂市各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数,作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依据。未经备案的职业院校和专业一律不得招生。
(三)招生计划
各招生学校在办学条件达标的前提下,结合专业设置情况,科学合理申报招生计划。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县区初中毕业生生源情况,科学配置教育资源,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合理确定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下达。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
(四)招生范围
面向临沂招生的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学校经备案后,在全市范围内招生。
临沂市内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市外、省外生源的,应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要求,逐级审核备案,并执行招生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招生规定。
二、志愿填报时间及要求
(一)志愿填报时间及数量
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填报共分四个批次进行。
1.“3+4”中职本科贯通培养批次。首次填报志愿为7月3日-4日(9:00-17:00);如部分学校计划未录满,于7月6日(9:00-17:00)组织征集志愿。首次志愿填报学生最多可填报3个志愿学校;征集志愿时,学生最多可填报1个志愿学校。
2.职教高考班批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1日-12日(9:00-17:00)。学生最多可填报3个志愿学校,每个志愿学校最多可填报6个志愿专业。
3.五年一贯制、联办五年制、“三二连读”高等职业教育批次。首次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14日-15日(9:00-17:00);如部分学校计划未录满,于7月19日-20日(9:00-17:00)组织征集志愿。首次志愿填报和征集志愿填报学生最多可填报6个志愿学校,每个志愿学校最多可填报6个志愿专业。
4.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批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3日-24日(9:00-17:00)。学生最多可填报3个志愿学校,每个志愿学校最多可填报6个志愿专业。
(二)志愿填报要求
1.2026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的志愿填报及招生录取工作继续在“临沂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工作平台”上完成。考生在公布的填报志愿时间内登录临沂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填报志愿(网址http://jyj.linyi.gov.cn)。考生第一次登录,需要用省内手机号注册并设置密码,密码丢失可修改,修改后的密码将通过短信或电子邮箱发送给考生,一个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仅能对应一个考生。
2.志愿填报期间,考生在每个批次均有5次志愿填报的机会,用完为止。填报机会未用完,但点击确认或打印志愿的,剩余填报机会作废,不能再更改志愿;过期不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填报的志愿信息要准确无误,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考生应根据报考类别和层次,结合考试成绩,参照各学校招生计划或网上公布的征集计划填报志愿,慎重选择报考学校及专业,不要填报不愿意就读的学校及专业,志愿填报结束后不能更改,已被学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填报其他批次志愿信息。因个人原因放弃录取后,依然不能参加其他批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
4.考生志愿是投档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填报,学校和教师不得干预,也不得由他人代替填报。考生网上确认的志愿信息具有法律效力。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或由他人代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5.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部门、有关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填报志愿工作程序,做好对考生填报志愿信息的咨询服务工作,引导考生全面掌握招生信息,合理填报志愿。
6.填报“3+4”高等职业教育志愿的考生,根据山东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和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6〕39号)文件要求,为在我市注册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且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位次在我市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前50%、非考试科目的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
7.填报职教高考班志愿的考生,要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达到满分的40%(即136分)。
8.填报五年一贯制、联办五年制、“三二连读”高等职业教育志愿的考生,根据山东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和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6〕39号)文件要求,为当年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或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达到100分以上(含)。
三、录取原则及程序
(一)录取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的原则,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投档录取。
考生填报的志愿学校和志愿专业均为平行志愿,即录取时,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依次检索该考生的志愿学校及志愿专业,当检索到志愿学校和志愿专业有空余计划时,则被该学校该专业录取,该名考生投档结束,且剩余志愿不再检索。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序在前的考生投档结束,才会检索下一名考生的志愿。如果经检索考生填报的所有志愿学校和志愿专业均已录满,则失去本批次录取机会。总成绩相同者,录取语数英三科总成绩高者;语数英三科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投档结束后,不再补充投档。“3+4”中职本科贯通培养批次和五年一贯制、联办五年制、“三二连读”批次,如有学校计划未录满产生剩余计划,组织一次征集志愿填报。
(二)录取程序及时间安排
1.“3+4”中职本科贯通培养批次。录取由市教育招生考试研究院和招生学校负责。7月5日公布首批录取结果。如招生学校首批计划全部录满,则不再组织征集志愿;如有学校招生计划未录满,则于7月6日组织征集志愿,当天完成征集志愿录取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6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任务的通知》(鲁教办函〔2026〕2号)文件要求,各县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应在“3+4”中职本科贯通培养招生录取工作之后进行。已被“3+4”中职本科贯通培养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其他批次的报名和录取。
2.职教高考班批次。录取由市教育局职成科和招生学校负责。7月13日完成录取,并公布录取结果。本批次不再安排征集志愿,计划未录满的学校,经学校申请后,剩余招生计划调剂到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批次,进行招生录取。
3.五年一贯制、联办五年制、“三二连读”高等职业教育批次。录取由市教育招生考试研究院和招生学校负责。7月16日-18日组织录取,7月18日公布首批录取结果;计划未录满的学校于7月19日-20日组织征集志愿,7月21日-22日组织录取,7月22日公布录取结果。
经征集依然无法完成计划的招生学校,不再继续组织征集志愿,临沂市内招生学校的剩余招生计划,经学校申请后,可以调剂到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批次,进行招生录取。临沂市外招生学校的剩余招生计划,应按照省考试院和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使用。
4.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批次。录取由市教育局职成科和招生学校负责。7月25日-26日组织录取,7月26日公布录取结果。本批次不再安排征集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由招生学校自主补录学生,实行注册入学,其中,普通中专学校可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职业中专除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人员外,还可招收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
本批次招生学校注册入学时,应及时将招收学生信息录入“临沂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工作平台”。注册入学的招生学校,不得补录已在平台上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未有省外招生计划的,不得补录省外生源的学生。外来务工子女注册入学时,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地居住证、营业执照或社保缴纳记录、户口本。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平台录取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部门、各招生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健全领导组织、完善工作制度、严明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职责,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下,做好招生录取工作。临沂市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报名、录取工作全部通过“临沂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工作平台”完成,平台录取结果为各学校建籍工作的唯一依据。
(二)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招生学校资格审核制度,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媒体、致家长一封信、初中学校家长会等多种方式,面向社会公布招生学校名单、监督举报电话、投诉平台和邮箱等,实施“阳光招生”。对不具备招生资质的学校及没有经过审批备案的分校、校外教学点(班),坚决予以清理;对办学条件不达标的学校,应测算并减少招生计划,情节严重的可暂停招生。各招生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应做到“七个严禁”。严禁发布虚假招生信息和虚假宣传、违规承诺;严禁超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专业和计划进行招生;严禁利用经济手段招揽生源;严禁违规给校内教职工发放招生工作奖金;严禁与生源学校签订招生等相关协议并违规给予相应费用,或违规向生源学校或其工作人员支付招生费用;严禁委托中介机构、个人或利用在校学生招揽生源并支付相关费用或赠送礼品、礼金、购物券等;严禁违规向合作办学企业等单位转移资金并用于支付招生费用。2026年秋季学期,各民办学校通过平台数据对接的方式,继续使用“临沂市民办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完成收费,纳入监管。
(三)精准摸排生源,避免学生流失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初中学校要加强对初中毕业生去向统计。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初中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和临沂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工作平台的数据比对,摸排各学校的毕业生在校情况,精准掌握本县区初中毕业生整体情况。各初中学校根据初中学籍管理信息系统落实在校生情况,招生录取结束后精准摸排学生去向,包括学生去高中或中职就读、就读学校、家长联系电话等,形成台账,相关数据报送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录取数据和县区学校报送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四)强化宣传引导,维护招生秩序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部门、各招生学校、各初中学校要加大综合宣传力度,强化对职教高考、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政策宣传,加强对专业的解读,让学生了解专业的培养目标、职业面向、职业资格证书、衔接本专科专业说明等,引导家长和学生甄别虚假宣传,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各中等职业学校和各初中学校要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严禁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参与有商业行为的各类招生宣传活动,擅自组织入校宣传。要加强地方主流媒体、新兴媒体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打造一批形式多样的宣传品牌。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办学特色宣传,彰显优质办学水平,为学生和家长提供真实可靠的招生信息和热情周到的服务。要准确解读国家职业教育助学政策,不让一个新生因经济困难而放弃入学。
(五)严格学籍注册,加强审核管理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严格按照“人籍一致”的原则,规范学籍注册程序和学籍管理工作,定期核查重复学籍,严格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严禁空挂学籍等违规行为。
(六)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办学水平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方向,及时修订专业教学指导方案,根据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开展教学,规范使用公共基础课教材,开足开齐课程,加强实习管理。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学校教育教学过程的指导和监督,推动学校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
附件:临沂市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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