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考、中考期间噪音控制等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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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考、中考期间噪音控制等事项的通告
关于高考、中考期间噪音控制等事项的通告 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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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考、中考期间噪音控制等事项的通告

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夏季,以下简称“高考”)于6月7日至10日进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于6月13日至15日进行。乐陵市高考考点包括乐陵一中、阜昌中学共2处,中考考点包括乐陵一中、乐陵二中、阜昌中学、开元中学、实验中学共5处。为给广大考生提供良好的休息和考试环境,确保考试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考试期间噪音控制等事项公告如下:

6月3日至6月15日为噪音控制严管期。

一、严管期间,每天20:00至次日6:00、12:00至14:00,城区所有建筑施工单位禁止一切施工。

二、6月7日至10日、6月13日至15日,8:00至18:00考试时间,城区各考点及其周边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全天停止施工;所有单位、商业门店、住宅等禁止开启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及其他干扰考生考试的一切噪音。

三、严管期间,城区所有商业活动、居民生活以及娱乐场所的噪音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禁止各种广告宣传车辆在城区各考点周边用高音喇叭进行广告宣传,严禁各种庆典活动鸣放礼炮、燃放烟花爆竹。

四、各沿街单位、经营业户要严格落实“门前五包”管理责任,禁止占用城市道路两侧摆摊设点、摆放物品及从事加工、修理等行为,影响交通秩序。

上述通告,请广大市民和各单位自觉遵守。因噪音控制等给市民和单位生活及工作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对违反有关规定、扰乱考试环境的,将依照有关法律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乐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办公室:0534-2113117

乐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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