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省、市重点高中统招志愿考生的条件
具有哈市九区户籍的考生及具有哈市九区居住证的外来务工
人员随迁子女须满足:
(1)在九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 C 等级及以上;
(3)七年级结束前(截至当年 7 月 20 日)已具有九区初中学校学籍(以电子学籍转入为准),并连续在九区就读至毕业,不得“人籍分离”。
考生父母一方或双方为驻哈现役军人,其子女具有九区初中
学校学籍的,不受报考省、市重点高中统招志愿考生的学籍年限限制。
2.报考省重点高中配额志愿考生的条件
具有哈市九区户籍的考生及具有哈市九区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满足:除具备报考省、市重点高中统招志愿条件外,七年级结束前(截至当年 7 月 20 日)至九年级毕业未转学。
3.报考市重点高中配额志愿考生的条件
具有哈市九区户籍的考生须满足:除具备报考省重点高中配额志愿条件外,其户籍与学籍学校所在区须一致。
具有哈市九区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满足:除具备报考省重点高中配额志愿条件外,其居住证与学籍学校所在区须一致。
4.报考普通一般高中志愿考生的条件
具有哈市九区户籍的考生(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满足:
(1)在九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 C 等级及以上。
具有哈市九区户籍的考生(往届初中毕业生)须满足:
(1)初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在九区参加,并在初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具备报考普通一般高中考生的条件;
(2)未被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高中阶段)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系统注册;
(3)年龄(截至 2026 年 3 月 1 日)不超过 18 周岁。具有哈市九区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满足:
(1)在九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 C 等级及以上;
(3)具有九区初中学校学籍,并连续在九区就读至毕业,不得“人籍分离”。
注:往届初中毕业生须参加 2026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部计分科目考试(另有规定的除外),不认定以往成绩。
5.报考民办高中志愿考生的条件
具有哈市九区户籍的考生须满足:
(1)在九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 C 等级及以上。
具有哈市九区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满足:
(1)在九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 C 等级及以上;
(3)具有九区初中学校学籍,并连续在九区就读至毕业,不得“人籍分离”。
同时,今年报考艺体特长生和创新人才计划的中考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须达到B等及以上。


有走以上两类升学途径的中考生,报考前一定要仔细核对是否符合相关报考要求,以免耽误报考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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