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知识点-04(刷真题总结-谐音梗语音磨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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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知识点-04(刷真题总结-谐音梗语音磨耳朵)

1、辩护人的法定告知义务。

辩护人搜集证据时,法定的发现犯罪嫌疑人无罪情形的告知义务:

(1)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不在场)

(2)犯罪嫌疑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够大,不满16)。

(3)犯罪嫌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不正常)

记忆提示:不在场,不够大,不正常,应告知(或者:十六精神不在场,辩护应跟机关讲)

2、辩护人的法定告知义务。

辩护人搜集证据时,发现有罪的的法定的告知义务:准备或正在(不含“曾经”)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其他种类案件,不用告知)。

记忆提示:准备正在国公人,检举揭发这坏人(或者:危害国公或他人,辩护揭发这坏人)

3、常见物品所属证据种类总结:

 (1)物证(依靠外部形态、尺寸、形状、特征证明案件):

物证本身的照片(如赃物的照片)

提取的指纹

鉴定的笔迹

淫秽书刊(书刊本身)

 (2)书证(产生于犯罪前,中,后,不产生于诉讼活动中)

诈骗所用的假合同

存储赃款的银行存折

存储赃款的银行卡(也是电子数据)

电信公司打印提供的纸质通话记录清单

银行提供的犯罪转账流水记录

犯罪嫌疑人日记中记载的犯罪经过(非向公检法作出,不属于供述)

淫秽书刊(记载的内容、文字信息)

(3)电子数据

存储赃款的银行卡(也是书证)

存有通话记录数据的U盘(打印出来也是)

犯罪嫌疑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含纸质打印件)

(4)勘验笔录

勘察现场拍摄的格局、状况照片

勘察现场制作的表格、清单

(5)证人证言。

不论是写在纸上,还是录成视频,还是录音,还是放到某个载体上,都永远是证人证言。写在纸上不是书证,录成视频不是电子资料,这些都只是证言的载体。

4、必须为证人提供保护的犯罪的类型: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

记忆提示:国黑毒恐怖,证人必保护

5、不得担任见证人的情形

(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2)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

(3)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组织,辨认等监察调查刑事诉讼职权的,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其聘用的人员。

记忆提示:办案利害有缺陷,不当见证人出现

6、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是直接证据。

不能单独直接证明刑事案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是间接证据。

其中,直接证据又可以分为“肯定性直接证据”和“否定性直接证据”。

肯定性直接证据需要能够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和谁是犯罪人这两个要素;

否定性直接证据指的是足以否定“发生了犯罪事实”或者“谁是犯罪人”其中一个要素的证据。否定性直接证据能够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不存在,或者不是刑事案件,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实施犯罪行为。

记忆提示:

直接证据证全部,人物事实俩要素;

肯定直接人和事,否定直接人或事;

间接证据是片段,其他证据来论断。

7、行政证据转化为刑事证据

一般而言,行政机关收集的实物类证据(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勘验笔录、检查笔录等),经法庭查证属实,且收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但调查询问笔录等言词类证据(如交警,市场监管人员对被告人,被害人,证人的问询笔录,但鉴定意见除外,因为其专业性和无法重复性)不得直接作为刑事证据使用,需要侦查人员重新讯问、询问,重新收集。

记忆提示:

行政询问非证据,侦查需要重收集;

鉴定意见如规范,可当证据去定案

8、非法证据,不论是侦查人员通过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证据,还是侦查人员出现严重程序失误获取证据,导致非法证据的主体必须是侦查人员。被害人称“失窃3万元”,该陈述并非侦查人员通过非法程序获取,其陈述可因无法经过查证属实而不得作为定案根据,但不属于非法证据。

记忆提示:非法证据的获得,侦查人员才够格

9、自白任意规则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作的任何供述都应当是出于自愿而非被侦查机关强迫作出的,对于被强迫作出的自白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规则。(俩要素:犯嫌被告,自愿)

记忆提示:自白任意自愿说,犯嫌被告非强迫

10、对于鉴定意见,鉴定机构公章和鉴定人签名缺一不可,如有缺失,会影响证据的真实性,相关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没有补正的可能。

记忆提示:鉴定意见无签章,不能补正成纸浆

11、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1)犯罪嫌疑人供述:是指犯罪嫌疑人就自己如何实施犯罪行为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2)犯罪嫌疑人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就自己没有实施犯罪行为或者虽然实施了犯罪行为但具有从轻处罚情节,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记忆提示:供述事实,辩解责任

12、公司对汪某的约谈记录可以反映汪某挪用资金的事实,属于书证。但是,任何证据不可直接作为定案根据,该书证仍需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查证属实后,方可作为定案根据。说可以“直接”作为定案根据是错误的。

记忆提示:证据不直接定案,须经法庭来判断

13、意见证据是指,证人作证时,不是客观陈述自己的感知,而是对案件事实提出推断性的臆测。意见证据应当依法排除,不得作为定案根据。意见证据只针对证人证言,而不针对鉴定意见或者其他证据。意见证据不得作为证据使用,但根据一般生活经验判断符合事实的除外。

记忆提示:

意见证据太主观,证人证言不客观

应该感觉我认为,哪能定案你是谁?

14、传闻证据规则规制证人证言, 可分为两类:(1)非目击者的当庭陈述(道听途说);(2)目击者的书面证言(庭外作证)。

记忆提示:传闻证据证人言,道听途说庭外言

15、“抓获经过”不属于八种法定证据,但鉴于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的发现及到案过程,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既然可以作为证据,经过查证属实后,可以成为定案根据。

记忆提示:抓获经过,证据可作

16、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应当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况包括:(1)盲、聋、哑人;(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3)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4)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5)缺席审判案件的被告人;(6)被告人向法院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本题中,李某涉嫌抢夺罪,不符合上述应当法律援助的情形,因此,李某没有委托辩护人,也拒绝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此时只能由李某自行辩护。

记忆提示:不属法律应援助,拒绝值律的帮助,无委只能自辩护。

17、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若其认罪认罚,证明具有悔罪表现,为了保障其合法权益,避免不当羁押,检察院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跟附民部分达不达成一致没关系)

记忆提示:认罪悔罪又认罚,羁押必要应审查

18、法院可以强制证人到庭作证(无正当理由的情形下),但“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注意,是“被告人”的而非“被害人”的。

记忆提示:强制证人应到庭,父母子配可不行

19、对于故意伤害案,造成被害人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才能构成犯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中“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形,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应当对甲不起诉。在审判阶段,法院应当宣判甲无罪。

记忆提示:故意伤害轻微伤,显著轻微非犯罪,应当不诉判无罪。

20、侦查人员共对王某讯问4次,第1次讯问没有发生刑讯逼供,获取的供述可以作为定案根据。第2次讯问,侦查人员对王某刑讯逼供,该供述应当依法排除,不得作为定案根据。之后的第3次和第4次讯问,王某受第2次讯问时遭受刑讯逼供的影响而作出的与第2次供述相同的重复性供述,应当一并排除。(如果说第3次和第4次换了审讯人,并告知了权利义务,那么王某再做出的相同的供述时就可以不排除)。

记忆提示:

前有逼供后没有,逼后复述都排走

(应排除)

前有逼供后换人,相同供述可留痕

(不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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