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诉督促程序(支付令)真题示例1<

督促程序(支付令)
(2025年法考客观题真题)甲公司和乙公司住所地均在H市D区,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发生纠纷应当由H仲裁委仲裁。后乙公司逾期未偿还借款,甲公司向H市D区法院申请支付令,D区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不予受理甲公司的申请,告知甲公司向H市中院起诉
B、受理甲公司的申请,向乙公司发出支付令
C、不予受理甲公司的申请,告知甲公司向H市D区法院起诉
D、不予受理甲公司的申请,告知甲公司向H仲裁委申请仲裁
答案:B。错选D。
解析:这道题考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存在仲裁条款,当事人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申请支付令是一种督促程序,不是诉讼程序。虽然甲、乙公司的借款合同中存在仲裁条款,但不影响甲公司申请法院向乙公司发出支付令(仲裁条款会影响法院管辖--或诉或裁)。当然,考虑一个细节问题,申请支付令应当由债务人乙公司住所地基层法院(H市D区法院)管辖,故甲公司向H市D区法院申请支付令,D区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后向乙公司发出支付令,B选项正确;而A、C、D三个选项均表述法院应当不予受理甲公司提出的支付令申请,表述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
总结:仲裁协议作为一个纠纷解决条款,是当事人对于纠纷解决方式作出的选择——如果发生纠纷,只能申请仲裁,不能提起诉讼。而督促程序作为一种非讼程序,其适用前提是债权债务不存在纠纷,既然当事人之间没有发生纠纷,那自然就与仲裁协议没有关系。
仲裁协议作为一个纠纷解决条款,仅仅排斥当事人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并不排斥当事人通过非讼程序实现权利。
错选原因:没有识别出申请支付令是一种督促程序,错认为诉讼程序,所以错选了申请仲裁仲裁。但其实仲裁程序非讼程序。
> 民诉参与分配的程序真题示例 2<

参与分配的程序
(2025年法考客观题真题)甲、乙公司分别根据法院的生效判决申请对张某强制执行,在执行中,发现张某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对甲、乙公司的债务,法院根据甲公司的申请制作了分配方案,乙公司认为该分配方案侵犯了自己的优先受偿权,遂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将乙公司的异议送达给甲公司和张某,甲公司和张某没有回复。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经审查,认为乙公司的异议成立,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
B、经审查,认为乙公司的异议成立,告知甲公司和张某提起许可执行之诉
C、按照乙公司的异议修改方案后分配
D、经审查,认为乙公司的异议不成立,告知乙公司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答案:C。没选错。
解析:本题考查参与分配的程序。在参与分配中,首先由法院制作分配方案,送达当事人(各债权人和被执行人)。
情形一,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异议,按照原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1)其他当事人没有提出反对意见的,法院按照异议人的异议修正方案后进行分配;
情形二,如果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法院通知没有提出异议的其他当事人。
(2)其他当事人提出反对意见的,异议人可以以提出反对意见的人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分配方案异议之诉),要求修改分配方案;如果异议人没有在法定期间内提起诉讼的,则不予修改方案,按照原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本题中,法院制作分配方案后向当事人送达,乙公司对该分配方案提出了异议,法院应当通知没有提出异议的甲公司和张某,甲公司和张某在收到通知后没有提出反对意见,则说明按照乙公司的异议修改方案后大家都没有意见,故法院应当按照异议人乙公司的异议修改方案后分配,无需对乙公司的异议进行审查,故本题C选项正确,A、B、D选项均为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C。
总结:究其原理,在参与分配的程序中关键问题是看当事人对分配方案是否存在纠纷——如果法院制作的分配方案送达当事人后,
1.当事人没有异议,自然不存在纠纷,法院按照原方案分配就好;
2.如果当事人提出异议,法院则应当通知没有提出异议的其他当事人,如果其他当事人没有提出反对意见,则说明按照异议人的异议修改方案后大家都没有意见,也不存在纠纷,按照异议人的异议修改方案后分配就好;
3.如果其他当事人提出反对意见,则说明异议人要求修改方案,反对人不同意修改方案,故对是否修改方案存在纠纷,此时,如果异议人坚持要求修改方案,则可以以反对人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分配方案异议之诉)要求修改分配方案;如果异议人没有在法定期间内提起诉讼,则不予修改方案,按照原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题目来源:竹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