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4日
烟台市、威海市、济宁市、淄博市
陆续发布
2026年中小学春秋假期安排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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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烟台市教育局发布通知,设立中小学(含中职学校,下同)春秋假。
实施范围:春秋假适用对象。全市中小学春秋假自2026年春季学期执行。其中,初中毕业年级和中职学校毕业年级因距离中高考时间较近、暑假时间较长,只设置秋假,不设置春假。幼儿园春秋假可参照执行;普通高中学校暂不推行。
假期安排:春秋假总体安排。每年设置春假、秋假各一次,原则上每次时长3天,安排在每学期期中前后。春假一般在4—5月,秋假一般在10—11月,可与双休日、法定节假日衔接,形成较长时间假期。
2026年春假安排:2026年,全市中小学春假放假时间为4月30日(周四)及5月6—7日(周三、周四),共3天,与“五一”假期衔接。

4月14日,威海市教育局发布通知,决定自2026年春季学期起在全市中小学实施春秋假制度。
实施范围:春秋假重点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各年级推行。幼儿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可结合学生实际等情况参照执行。
时间安排:自2026年起正式实施,每年春假、秋假各一次,原则上每次各3天,安排在每学期期中前后。其中,2026年春假安排在4月30日、5月6日、5月7日,与五一形成8天连休期;秋假定于11月11日—13日实行,与11月14日、15日周末形成5天连休期。
此后,根据气候特点和中小学教学规律等,每年度春假一般安排在4月—5月,与清明节等法定节假日或双休日连休;秋假一般安排在10月—11月,与双休日连休。具体每年度放假时段结合实际合理调整设置,由市教育局提前向社会公布。

4月14日,济宁市教育局等13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方案,即日起在全市正式实施中小学春秋假期制度。
实施范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施,幼儿园参照执行。结合毕业年级教学实际与备考安排,九年级第二学期不安排春假。
假期安排:每年设置春假、秋假各一次,原则上每次3天。春假安排在4—5月份,原则上安排在清明节前后,与清明节假期衔接;秋假安排在11月份,与双休日衔接。具体安排由市教育局在校历中公布。
全市2026年春假设在4月29日、4月30日、5月6日共3天,与五一假期衔接。县市区结合本地地域特点、农忙时节等实际情况,可灵活调整。

4月14日,淄博市发布中小学春秋假期实施方案,全面落实春秋假制度,切实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实施范围: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春秋假,其中,初四年级第一学期安排秋假,第二学期不安排春假。幼儿园可参照执行。
假期安排:每年设置春假、秋假各一次,每次3天。2026年首次春假安排在4月29日、30日、5月6日,共3天,与“五一”假期(5月1日—5日)衔接形成8天连休。此后春假安排在4月上旬至5月中旬期间,与法定节假日或双休日连休;秋假安排在11月上旬至12月上旬期间,与双休日连休。
至此
山东已有9地公布中小学春秋假时间
其他5市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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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范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九年级仅安排秋假,不设春假)。 2026年春假为4月16日、17日、20日,与双休日(4月18日、19日)连休,形成5天连休;秋假一般安排在11月,与双休日连休。
德州市
实施范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九年级只安排秋假,不安排春假)。 2026年春假为4月16日、17日、20日,与双休日(4月18日、19日)衔接,形成5天连休;自2026年秋季学期起,春假原则上安排在清明节前后,秋假安排在11月,均与双休日连休。
日照市
实施范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九年级第二学期不安排春假,普通高中暂不实施)。 2026年春假为4月29日、4月30日、5月6日,与五一假期衔接形成8天连休;秋假为11月4日—6日,与双休日(11月7日、8日)衔接形成5天连休。
泰安市
实施范围:全市普通小学各年级、初中非毕业年级、中职非毕业年级。 2026年春假为6月1日-3日,与双休日(5月30日、31日)连休;秋假为11月16日-18日,与双休日(11月14日、15日)连休,均形成5天连休。
潍坊市
实施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试点(初三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安排春假)。 2026年秋季学期正式启动春秋假试点,春假安排在4-5月,秋假安排在10-11月,每次假期时长为3天,具体日期由各县区自主确定。
以上信息基于各地教育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具体放假安排可能因年度调整而略有变化,建议以当地教育部门最新通知为准。
青岛小学圈综合各地教育局整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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