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金平县第三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简章

四季读书网 1 0

【招生工作】金平县第三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简章 第1张

【招生工作】金平县第三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简章 第2张

金平县第三小学

开始招生啦

【招生工作】金平县第三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简章 第3张

金平县第三小学2024年秋季学

一年级招生简章

为做好我校2024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14号文件)和《红河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红招发〔20202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招生工作】金平县第三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简章 第4张
【招生工作】金平县第三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简章 第5张

招生原则

相对就近、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招生工作】金平县第三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简章 第4张
【招生工作】金平县第三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简章 第5张

招生计划

(一)招生对象:2018831日(含)之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需延迟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91日前办理缓学手续。

(二)招生数量:计划招生6个班共计270人。

【招生工作】金平县第三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简章 第4张
【招生工作】金平县第三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简章 第5张

招生范围

金平县第三小学:居住地(以不动产权证等有效证件为准)在“南止翻车湾—沿环城北路以北—喜望桥—希望线以北(十里村公路)—蛮金二级路线”服务区生源。

 详见金平县城区小学招生示意图

【招生工作】金平县第三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简章 第10张

【招生工作】金平县第三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简章 第4张
【招生工作】金平县第三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简章 第5张

招生办法

(一)学区生

1.发布招生简章。城区小学公布招生简章,同时公布学校现场确认及联系方式。

2.预报名登记。学区生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以及预防接种证等在规定时间内登陆“金平县城区学校招生报名系统”登记,由学校完成预报登记和分类统计。

3.现场确认信息。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确认通过后张榜公布入学名单。若现场确认不通过,学生及家长可重新提交报名材料,再次进行现场确认。

统筹生

统筹生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金平县城区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报名登记并上传监护人身份证、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务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经各小学审核认定后,摇号安排学位就读因城区学校学位数不足,通过摇号未获得学位的学龄儿童,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招生工作】金平县第三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简章 第4张
【招生工作】金平县第三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简章 第5张

报名登记时间和流程

(一)网络报名时间20246138:0061617:00金平县城区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报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2024621日至22,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请家长务必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场)

现场确认地点:金平县第三小学教导处,具体以当天安排为准。

(三)统筹生摇号时间:2024626上午900

地点:金平县第三小学410教室。

(四)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2023629日上午900

地点:金平县第三小学学校门口。

(五)入学情况将于630日公示在学校大门口。

附:网络报名二维码

【招生工作】金平县第三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简章 第15张

【招生工作】金平县第三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简章 第4张
【招生工作】金平县第三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简章 第5张

报名登记需提供的相关审核材料

学校服务片区户口簿、家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税票等原件二手房在办证期间的,须提供金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受理的买卖契约合同原件和税票原件

(二)拆迁户子女,签订拆迁协议的,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签订货币补偿协议的,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最新居住地房屋产权证。

(三)非城区户籍(含金平户籍、非金平户籍)的,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家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税票等原件二手房在办证期间的,须提供金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受理的买卖契约合同原件和税票原件。)、务工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

3.非金平县户籍的需提供居住证,以登记办理时间为准,须在当年831前满6个月及以上,已经购买城区房产的不需要提供《云南省居住证》;

4.租房居住的提供在学校服务片区内的租房协议租住保障性住房的,需提供监护人与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签订合同的复印件

5.现役军人、部队转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及人事变动干部等人员,须提供驻地部队证明、人社部门证明及户口簿等。现役军人子女、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优先安排入学。

【招生工作】金平县第三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简章 第4张
【招生工作】金平县第三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简章 第5张

相关要求

户籍、房产等入学证明材料须在2024626日前取得。

房屋产权证在办理中的,商品房须提供房管处备案的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税票等原件;二手房在办证期间的,须提供金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受理的买卖契约合同原件和税票原件。此类房产证明,经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确认后有效,经核查,若房产所有人已经变更则视为无效房产。

家长或监护人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在辖区内的入学资格,并将违法违规线索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四)家长现场审核时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一经上交,概不退还。

入学通知书请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逾期视为放弃就读,其孩子不再进行编班。领取入学通知书后要进行保存,开学时凭通知书入学。

报名咨询电话:施老师15925344445、张老师13887570766

            金平县第三小学

             2024年6月5日

【招生工作】金平县第三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简章 第4张
【招生工作】金平县第三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简章 第21张

文、图|金平三小

编辑|崔向瑷

一审|施永波

二审|赵平莉

三审|胡   静

【招生工作】金平县第三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简章 第22张

扫码关注我们

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招生工作】金平县第三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简章 第4张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