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3年安徽省中考道德与法治试题三个答案准确性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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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23年安徽省中考道德与法治试题三个答案准确性的质疑

         

2023年安徽省中考阅卷已落下帷幕,目前各地进入分数公布和志愿录取阶段。和去年一样,今年安徽省仍然不向考生、家长和社会公布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这是2022年新课程标准发布后的第二次,估计也是安徽中考历史上的第二次。笔者仔细研读了网友发布的2023年道德与法治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发现,至少三道试题的参考答案的准确性存疑,由此引发出以下三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个人信息受保护是不是一定属于隐私权

第15题第三问以一则案例材料引入一个问题:

案例材料:王某利用营业便利条件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被提起诉讼。被告人王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除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外,还承担了相应的民事责任。

设问:结合案例,分析王某行为的危害性。(4分)

此题参考答案之一为“侵犯了公民隐私权(人格尊严权)”命题者认为,王某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侵犯了隐私权,而隐私权属于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因此,回答“隐私权”或“人格尊严权”均正确。

质疑: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是否一定属于侵犯隐私权

在民法典颁布之前,学界对于“个人信息是否属于隐私权”已有争论。2020年,民法典正式颁布,其第四编“人格权”的第五章的标题是“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很明显,立法者是把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受保护作为不同的权益性质定义的。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是关于隐私权的法律规定,共有两款,第一款的内容是:“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第二款的内容是:“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第一千零三十四条是关于个人信息受保护的法律规定,共有三款。第一款的内容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这款内容表明,个人信息受保护是不同于隐私权的另一项公民权利。第二款的内容是:“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很显然,民法典对于个人信息受保护的内涵和外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款规定明确将个人信息受保护的权益与隐私权进行了界定和区分尤其是其第三款,将个人信息与隐私的权属交叉作出了法律适用的规定。第三款的内容是:“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不是所有的个人信息都属于隐私。例如,人的脸部识别信息、声音、笔迹都属于生物识别信息,如果你认为这些属于隐私权,那你无论到哪里都要戴着面具,跟别人打招呼不能露脸,因为那是你的“隐私”——当然,你也不能通过说话让别人知道你是谁,因为声音作为生物识别信息也是你的“隐私”同样,你也不能通过写字告诉别人你是谁,因为笔迹作为生物识别信息也是你的“隐私”!你急得手足无措,冒着风险给对方出示了你的另一个“隐私”——指纹,对方仔细辨认后,终于兴奋地说:“我知道了!这是簸箕,不是斗!”

根据该题案例材料分析,王某利用营业便利条件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侵犯的应该是公民的个人信息受保护的权益,这是公民享有一项人格权,因此,本题正确的参考答案应为个人信息受保护(人格尊严权)”

二、间谍罪的级别管辖审判

第15题的案例一以一份刑事判决书以材料

案例一 韩某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引诱,搜集党政机关涉密文件,触犯刑法,被依法制裁。

         对2023年安徽省中考道德与法治试题三个答案准确性的质疑 第1张

命题者依据此案例材料设置了两个问题,其中第一问的第一小问为:该刑事判决书中的本院指的是哪个国家机关?考试院提供的参考答案为“人民法院审判机关”。这个答案是正确的,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材料中的“刑事判决书”五个字确定了答案只能为人民法院,而不可能是其他国家机关。

质疑:基层人民法院有没有间谍案的审判管辖权?

我国的人民法院组织体系由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构成,其中,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包括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的刑事案件的一审管辖权在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案应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判决,基层人民法院没有间谍案的审判管辖权因此,“中级人民法院”,应属于更准确的答案,但是命题者没有提供这个参考答案,如果该题有考生回答“中级人民法院”而被阅卷者判定为错误,实属大大的冤枉!窦娥是不是该庆幸自己算是幸运的?

三、全球治理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之间的关系

选择题第12题:

中国复眼工程计划形成一个由上百部雷达组成的科学设施,探测距离将达到1.5 亿公里,为人类规避外太空小行星撞击风险提供更强大的技术支撑。由此可见

①中国为保护地球和人类安全贡献中国力量 

②面对全球性危机,中国主动承担全部责任

③中国以实际行动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 

④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的建设和改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命题者所给的答案是A。此题题肢①无疑是正确的,命题者没有选择题肢②,要么是认为,面对全球性危机,中国主动承担相应的国际责任,但应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因此,“承担全部责任”观点错误;要么是认为,材料中所说的“外太空小行星撞击”不属于全球性危机,同理可得,题肢④“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的建设和改革”也是错误的命题者的理解似乎是,本题题干材料与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的建设和改革无关,故不选④,网上流传的一份试题解析也证实了这一点(见微信号“木牍中考教学服务”)

 

对2023年安徽省中考道德与法治试题三个答案准确性的质疑 第2张

如果是后者,那么问题就来了:

我们知道,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世界多极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各国之间的相互联系日益紧密,人类正面临着全球产业链重构、世界整体秩序调整、粮食与能源危机以及全球安全威胁增大等挑战。应对这些全球性危机与挑战,需要各国携起手来,承担共同责任。基于此,中国作为负责任的世界大国,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全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力量是中国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有效途径,也体现了中国的大国担当因此,应对全球性危机、积极参与全球治理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提出的时代背景

质疑:为人类规避外太空小行星撞击风险提供更强大技术支撑中国复眼工程计划是否属于应对全球性危机与挑战、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建设的举措?

如果不是,题肢④不选,那么题肢③也不应该选,因为如果没有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的建设和改革”中国以实际行动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无从谈起;如果是,此题的题肢④也应该入选正确答案。命题者先给考生出示了自己珍藏的矛,声称此物世间最锋利,可以刺穿一切阻挡,然后又给考生出示了自己珍藏的盾,声称此物世间最坚硬,可以阻挡万物刺穿。尴尬!

加强理论修养,提升命题质量,公布考试答案,让中考试题和答案接受考生、教师、家长和社会的检验,才能避免和减少试题争议甚至错误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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