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吃透中考虚词“之”,|别再在文言文选择题丢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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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吃透中考虚词“之”,|别再在文言文选择题丢分了

今天更新一篇文言文虚词“之”的用法,不知道有没有同学和我一样,刚学文言文的时候,一碰到“之”就头大。

今天咱们就把初中课内常见的“之”的用法整理清楚,例句都尽量贴合了课本原句,早读、考前翻一遍都合适。

简单先划个重点:初中阶段遇到的“之”,主要逃不开三种身份——动词、代词、助词。

一、作动词:往,到……去

这个用法,有一个很明显的特征:后面大多跟着地点、地方。

比如课内的“送杜少府之任蜀州”,还有“已而之细柳军”,这里的“之”,就是动身去往某处。

做题的时候有个小窍门:如果看到“之”后面紧跟着地名,优先往这个义项上想,基本不会错。

二、作代词:代人、代事、代物

初中阶段考得最多的是第三人称代词,指示代词次之。第一人称代词的用法初中基本不作重点,遇到知道可译成“我”即可,不必死背例句。

常见的用法第一种,第三人称代词,译作他、她、它或者它们,一般放在动词后面,充当宾语。

《论语》里的“学而时习之”,代的就是学过的知识;《桃花源记》里渔人说完,“具答之”,这个“之”指问话的桃花源中人;《狼》里的“又数刀毙之”,代的就是狼。

第二种,指示代词,翻译作“这、此”。

初中课内可以看《桃花源记》的“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之属”就是“这类”。这一类在初中不是最热的考点,了解即可。

判断代词也简单:句子里前面提到了人或者事情,这个“之”可以用来指代它,大多就是代词。

三、作助词:考点最多,也是最容易混淆的部分

助词没有实实在在的意思,只负责承担句子的语法功能。初中常考的主要是下面五类。

第一类,结构助词,译作“的”。

放在修饰词和名词中间。《爱莲说》那句“水陆草木之花”,就是水陆草木的花,这个是大家最熟悉的用法。

第二类,放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不翻译。

这一块是重中之重,也是很多同学最难理解的。

拿“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举例子。如果把这个“之”去掉,“莲出淤泥而不染”本身已经是一句完整独立的话。加上这个“之”之后,这句话就不能单独成句了,变成整个大句子里的一部分,做“爱”的宾语。以后看到它夹在主语和谓语中间,基本就是这个用法。

第三类,音节助词,调节朗读节奏,没有实际含义,不用翻译。

大多放在句尾,删掉它,句子意思不会改变,读起来只是少了一点舒缓的感觉。课本里的“怅恨久之”“久之,目似瞑,意暇甚”,都属于这一类。

第四类,宾语前置的标志,本身不译。

古人为了强调,会把宾语挪到动词前面,“之”就是这个倒装的标记。比如《陋室铭》的“何陋之有”,理顺语序就是“有何陋”。初中常见的格式就是“何……之有”,看到这种结构,要能反应过来是宾语前置。

第五类,定语后置的标志,同样不用翻译。

正常我们说话,修饰词放在名词前面,但古文里常常反过来。“马之千里者”,拆开理解,就是千里马。还有“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高”修饰“庙堂”,也是定语后置。

给大家整理了一句顺口的口诀

后接地名是动词,意思就是往哪里;

放在动后多代词,人事物事都可替;

名词之间译作“的”,主谓之间消独立;

宾前定后是标志,句子倒装看仔细;

句末凑音无实义,多读原文再判定。

考场做题顺序,直接照着用

拿到虚词选择题,别凭感觉蒙,按顺序排查一遍:

先看后面是不是地点,如果是,那就是动词;

不是的话,再看它能不能指代上文出现过的人或者事,能,就是代词;

接着看,如果夹在修饰词和名词之间,多半就是“的”;

如果卡在主语谓语中间,就是取消句子独立性;

再读一遍句子,看看是不是倒装,判断是不是宾语前置、定语后置的标志;

最后,如果放在句尾,去掉之后句意完全不变,就是凑音节用的。

很多同学觉得文言文难,其实不是古文看不懂,是虚词没有理顺。“之”作为出镜率最高的虚词,把它的用法理清楚,再去啃别的句子,会轻松很多。

之后我会慢慢更新剩下几个高频虚词,都是考试常客。正在准备期中、期末或者中考的同学,可以把这篇存下来,有空翻一翻。

语文没有捷径,慢慢捋清楚每一个字词,才能读懂藏在古文里面的东西。

标签:#初中语文 #文言文学习 #中考 #文言虚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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