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2027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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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广大考生及家长了解我省2027年普通高考报名有关政策,给考生报名提供帮助,根据省招委会《关于做好2027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6〕2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7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2027年参加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所有考生(包括统考考生、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职教师资单独招生、残障生单独招生、保送生、拔尖人才班、消防单招及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综合评价录取、单考单招录取和中职升学考试等)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并采集相关信息。

二、报名时间

我省2027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上传资料”和“照顾政策资格申报及专项资格确认”四个阶段。

“网上报名”环节定于10月21日至27日进行。考生登录报名网址https://www.ganseea.cn,完成网上报名。

“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于11月15日前完成(其中艺术类考生须于11月3日前完成)。

“上传资料”阶段,考生须在网上下载打印相关表格,并由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各报考单位于2027年1月10日前完成资料上传。

“照顾政策资格申报”环节于2027年1月10日前完成,考生根据自身所具备的条件申报相应的照顾加分资格。

“专项资格确认”环节于2027年3月10日前完成。

三、报名地点

我县设崇信县招生办、崇信县第一中学、崇信县职业教育中心三个报名点。在我县高中阶段就读的考生在就读学校报名;在外省市县就读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及现役军人在县招生办报名。

四、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学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对于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甘肃(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62)的考生,具有甘肃省户籍和甘肃省高中阶段学籍的应届生、具有甘肃省户籍的往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其中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含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下同)学籍的,也可选择报名参加中职升学考试。

(2)按照教育部《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后在当地参加高考”要求,对于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甘肃(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62),具有甘肃省户籍,且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为我省常住户籍,但在外省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应届考生,在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省份报名。不符合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不能在当地高考报名的考生,须具有外省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出具的不能参加当地普通高考的证明或相关函件(见附件5),并持相关人员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学业水平合格考考试成绩证明及综合评价信息等材料,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须对不能参加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省份普通高考的证明或相关函件的真实性负责,考生前往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进行资格审核时,签订《在甘外省份接受高中阶段教育考生参加甘肃省普通高考报名诚信承诺书》(见附件6)。非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中职升学考试。

(3)外省户籍迁入我省的考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其中中职生也可选择报名参加中职升学考试。

①考生本人在我省初中毕业、具有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的,高考报名时本人须具有我省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省户籍。

②考生本人具有我省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的,户籍迁入我省时间须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7年8月31日),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省户籍且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7年8月31日)。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按照《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甘教厅〔2012〕216号)执行。进城(乡镇,下同)务工人员须在报考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

①考生本人在我省小学毕业、具有初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的,高考报名前,其父亲或母亲须在报考地具有我省合法的居住证,并在报考地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

②考生本人在我省初中毕业、具有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的。其父亲或母亲须在报考地具有我省合法的居住证且居住时间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7年8月31日),并在报考地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三年。

③考生本人具有我省高中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的,其父母双方须在报考地具有我省合法的居住证,且居住时间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7年8月31日),并在报考地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三年。

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随迁子女考生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其中中职生也可选择报名参加中职升学考试。往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随迁子女,能够继续提供父亲或母亲居住证与缴纳保险材料,上一年度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的,可继续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不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回户籍所在省报名参加考试。

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非我省户籍,不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的外省生源应届中职生。高考报名时,不得报考普通高考,只能报考中职升学考试,可以按中职升学考试类型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残障生单独招生等。此类考生须具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复的跨省招生审批表或提供中职院校省外录取名册(由学籍主管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由学籍所在地县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报名。

(5)在考生高中就读阶段,考生父亲或母亲军转安置或工作调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驻甘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至我省,考生同时迁转常住户籍与高中阶段学籍至我省,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的,出具相关证明后,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我省当年高考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此类考生的报名申请。

(6)考生作为被收养人,户籍已迁入收养人名下,考生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收养人具有我省户籍且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7年8月31日),考生本人具有我省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可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

(7)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本人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甘肃(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62),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必须在甘肃,考生本人须初中毕业满三年(截止到2027年8月31日),不具有外省高中阶段学籍。此类考生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受理其报名申请,报名时提供初级中等教育毕业证明。资格审查由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负责。

根据《关于印发<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招委发〔2020〕9号)《关于做好2026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6〕7号)精神,以同等学力报名普通高考的考生,不能享受对高中阶段学籍有要求的政策性加分项目,不能参加对高中阶段学籍有要求的专项招生。根据部分特殊类型院校招生要求,以同等学力报名普通高考的考生,不能参加仅招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仅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特殊类型招生(包括但不限于军队院校、公安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定向培养军士等,具体条件以当年各特殊类型招生政策为准。)

(8)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外籍考生,同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我省申请报名。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的港澳台籍考生,同时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省申请报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以升学为目的,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外省籍考生; 

7.已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拟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三)不允许考生跨省重复报名,教育部将对跨省重复报名考生进行核查、清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五、报名流程

(一)网上信息采集。

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ganseea.cn,点击“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考生入口”进入系统界面。阅读《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考生端用户使用手册》,按照流程完成网上信息采集、缴费。

(二)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

1.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下载打印《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等表格(一式一份),分别到学籍学校、就读学校、学籍主管教育部门、户籍所在乡镇派出所审查,经审查人签字并盖章确认后,持本人和父母(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

2.报名点依据考生的报名信息,提供的报名材料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获取考生号、照相、指纹采集。现场下载打印正式版《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等表格(一式三份),交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考生持一式三份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审查表分别到学籍学校、就读学校、学籍主管教育局、户籍所在乡镇派出所审查,经审查人签字并盖章确认后,务必于2026年11月15日(艺术类考生11月3日前)前交回报名点。

(三)确认“专项计划资格”及申报“照顾加分资格”。

市(州)审核确认完成考生报名资格后,由考生填报的基本信息确定考生专项计划资格。同时,考生可申请符合条件的照顾加分资格。系统生成相应表格后,考生下载打印《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照顾政策登记表》,到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持照顾政策登记表、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于2026年11月10日前交报名点最终确认。

(四)扫描上传报名相应材料。

县招生办、县一中和县职教中心报名点需将报名相应的材料(报名表、资格审查表、照顾政策登记表等)扫描为PDF格式文件于2027年1月底前上传报名系统。

六、报名要求

1.高考网上报名信息一律由考生本人填写,所填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完整。各类专项计划资格均由考生填报的基础数据生成,凡因信息填报失误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县一中、县职教中心应届毕业生在本校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审查、照相及采集指纹,由学校汇总后到县招生办集体办理。学籍审核工作由县教育发展中心、县一中、县职教中心共同负责,由学校统一为考生办理学籍审核事宜;在外省市县就读考生、同等学力考生等由考生本人前往学籍所在学校及学籍管理部门办理。

3.户籍在我县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往届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及现役军人等到县招生办办理。非我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学籍所在学校或县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办理。符合条件的往届随迁子女考生报名时,须持高中毕业证书到原学籍地县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办理。

4.参加普通高考考生报名时须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首选科目,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2门再选科目。艺术类考生选定首选科目后,不得更改。

5.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各类复印件务必按照要求印制(复印件格式见附件7):

(1)户籍资料:考生本人和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考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的,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有效证件。

(2)学籍资料:在外省就读但不符合外省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供外省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出具的不能参加当地普通高考的证明或相关函件,并持相关人员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学业水平合格考考试成绩证明及综合评价信息等材料。在外市县(省内)就读的考生需提供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证明及综合评价信息等材料。外省户籍迁入我省的考生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考生需提供小学和初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需提供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高级中等教育学籍档案等材料。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需提供同等学力书面说明及初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其它资料:外省来我县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需提供父母居住证及复印件、父母社保缴费证明、务工证明等材料。随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的考生需提供父亲或母亲所在单位工作证明与工作调动相关材料。户籍迁入收养人名下的考生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及复印件。残疾考生需提供本人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照顾政策考生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外省普通高中学籍的考生和学籍从外省转入我省的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需向县招生办提供外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成绩报告单必须要有省级公章)PDF电子版,经上报市级、省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核验认定以后才能在高考报名时正常选报选考科目。

7.拟报考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建档立卡(原精准扶贫)专项、革命老区专项、民族专项、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专科)等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拟享受普通高考照顾加分政策(不含优先录取政策)考生须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拟享受聚居少数民族资格的考生须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可不回户籍所在地报名。

上述考生不回户籍地报名的,不得报考相关招生计划,不享受相应的普通高考照顾加分政策。

报名时,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和考生资格见附件3《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报名参考条件》。考生报考各类专项计划资格以《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采集信息为准。2027年普通高校招生各类专项计划具体政策按当年下发的正式文件执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往年被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上述三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8.严格落实国家专项及高校专项考生户籍、学籍及实际就读地均在我省实施区域同一县(市、区)的“三统一”政策,即考生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连续3年以上户籍,同时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户籍及学籍截止到2027年8月31日);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户籍。

9.拟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具有我省户籍。

10.考生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11.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料一式三份,一份装入考生纸质档案袋,一份留存县招生办(留存期限五年),一份由考生自己留存。

12.考生可关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崇信教育科技等微信公众号了解有关高考信息。为方便外省市县考生报名、体检、招生考试等有关工作,请相关考生或家长实名制加入“2027年崇信县招生办高考QQ交流群”,群号为:929392201。

七、咨询电话

崇信县招生办:0933-6124611;崇信一中:0933-6121524;

崇信县职教中心:0933-6121261。

附件:

1.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样表).docx

2.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样表).docx

3.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报名参考条件.docx

4.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照顾政策登记表.docx

5.不能参加当地普通高考证明或函件(样表).docx

6.外省接受高中阶段教育考生参加甘肃省普通高考报名诚信承诺书.docx

7.2027年考生高考报名相关证件复印格式.doc

崇信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6年10月15日     

来源:崇信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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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星宇/审核:梁瑞辉/终审:朱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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