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印发《眉山市优化调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科目及分值的工作方案》,对中考考试科目、考试方式、成绩呈现及结果运用等作出优化调整。此次调整旨在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有序推进中考改革”任务要求和“双减”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育人为本、全面考核、面向全体、统筹兼顾,发挥考试育人功能,引导学生扎实学好每门科目,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本次优化调整从2026年秋季学期升入八年级的学生开始实施,首届适用学生为2028届初中毕业生。
01 优化考试科目与评价方式
坚持全开全学全考,将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设定的科目全部纳入中考考试科目范围,按科目特点分为计分、等级和考核三类,其中计分科目8科、等级科目2科、考核科目4科。
计分科目成绩计入中考总分,用于毕业和升学。各科分值如下:
科目 | 分值 |
语文 | 150分 |
数学 | 150分 |
英语 | 150分 |
道德与法治 | 50分 |
历史 | 50分 |
物理 | 100分,其中实验操作10分 |
化学 | 50分,其中实验操作10分 |
体育与健康 | 70分,其中过程性考核5分 |
总分 | 770分 |
地理、生物学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不公布原始分数,不计入中考总分。其中,C等级及以上为“合格”,D等级为“不合格”。
等级划定采用“分数优先,比例兜底”原则。先按每门科目的原始成绩占满分的比例划定等级:
A等级:达到80%及以上。
B等级:达到70%(含),但低于80%。
C等级:达到60%(含),但低于70%。
D等级:低于60%。
按分数划定后,如果A等级不足考生总量的25%,或B等级及以上不足60%,或C等级及以上不足85%,则按考试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确保相应等级人数达到上述比例及以上。
地理、生物学两个学科成绩均达到B等级及以上的学生,才能申请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原“定向切块”)志愿。
信息科技、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由各初中学校依据学生平时表现和综合测评确定成绩。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不计入中考总分,仅作为学生毕业参考。
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并为文科综合,分科制卷,继续实行纸笔开卷考试。考生只能携带道德与法治、历史初中三年同期使用教材进入考场。
体育与健康采用现场考试和过程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考评细则另文制定。
02 按照学完即考安排考试
学生在完成每门科目课程学习后参加考试,具体安排为:
✅初二年级第二学期末:地理、生物学、信息科技。
✅初三年级第二学期: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
✅初三年级第二学期末: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
具体考试时间每年另行发文。
03 加强教学与招生衔接
以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坚持基础与能力并重,注重考查学生在真实情境中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减少死记硬背内容的考查,优化试卷结构,科学合理调控各科试题难易程度。
各学校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课程门类,不得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加强等级、考核科目的常态化教研指导,持续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结合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特点,促进多元评价方式与招生录取方式有机结合,进一步优化录取政策,适时扩大“指标到校”比例,调整艺体特长生招生方案,探索科学选才方式,维护教育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