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单摘要↓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9:00至30日 17:30
二、关键时间点
•网上报名:10月20日9:00 — 30日17:30
•补报名:2027年2月21日 9:00 至 23日 17:30
•系统维护:每天23:00至次日6:00不能登录
三、报名对象
所有参加广西202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及其他分类考试招生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
•电脑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 → 系统导航-考试报名-2027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
•手机端:下载"广西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App
五、注意事项
1. 报名信息务必与身份证、户口簿一致
2.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需同步勾选统考类别
3. 报名后需到报名站现场核验
4. 补报名考生不能参加艺术统考和体育统考
官方文件↓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
为做好我区202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及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我区2027年高考报名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我区2027年高考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还须在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现场核验时间内,到网上报名选择的报名站进行现场核验。
二、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9:00至30日 17:30
报名期间,每天23:00至次日6:00对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维护,系统维护期间考生不能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操作。因特殊情况错过报名的人员,可于2027年2月21日9:00至23日17:30进行补报名并现场核验,逾期不再办理补报名和核验。补报名人员不得参加我区艺术统考和体育统考。
三、报名对象
所有报名参加我区 2027 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以下简称职教高考)以及其他分类考试招生的人员。
(一)统考招生
包括报名参加文化统考(全国统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艺术统考、体育统考、外语口试等招考形式的人员,统考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二)职教高考招生
包括报名参加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中师、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对口考试)、单独招收高中阶段学历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包含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单招考试)招考形式的人员。
(三)其他分类考试招生
包括报名参加优秀消防员单独招生、特殊教育(残障生)单独招生、运动训练专业考试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招生、职教师资班、保送生等不通过统考录取招考形式的人员。
四、报名条件
(一)根据教育部及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招考形式:
1. 统考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口条件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的。
②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人员),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30 号)规定。
③外来人员,如上一年度在我区参加了统考,且能提供上一年度统考结束后到本轮高考报名期间在我区实际工作(学习)和居住的证明的。
④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2. 职教高考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职教高考的考生,应符合《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24〕19 号)及自治区教育厅制定的职教高考年度考试招生工作文件规定条件。
3. 其他分类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单独招生、特殊教育(残障生)单独招生、运动训练专业考试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招生、职教师资班、保送生等考试招生类型的考生必须符合上述统考报名条件和相应考试招生类型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教育部及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 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除外);
3.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 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 按照有关规定不符合在我区报考条件的外来人员;
7. 已在区外参加了高考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
五、报名流程
(一)报名路径
考生可通过电脑端或者手机端 App 两种路径进行网上报名。
1. 电脑端报名
考生登录 “广西招生考试院” 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点击 “系统导航 - 考试报名 - 2027 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 进行报名。
2. 手机端 App 报名
考生使用手机扫描 2027 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路径见电脑端报名)登录页面的 “广西高考”App二维码,下载安装“广西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App(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Android或iOS下载二维码)后,可登录 “广西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 App 进行报名。如因为手机版本等原因无法顺利完成手机端报名的,请通过电脑端进行报名。
(二)考试科目选择
1. 我区文化统考实行 “3+1+2”模式,包括3门全国统考科目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任选一门)3门,外语科目考试含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还须从选择性考试科目物理和历史 2 门科目中任选 1 门作为首选科目,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 4 门科目中任选 2 门作为再选科目,首选科目不得兼报。
2.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者方能按规则投档和录取。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我区组织的全区艺术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自行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艺术校考),全区艺术统考设置有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等 7 个考试类别,其中戏曲类采用省际联考由相应专业(剧种)的组考院校负责组织,其余考试类别由我院组织全区统一考试。参加全区艺术统考(含戏曲类省际联考)的考生须在 “加考科目” 中勾选 “艺术统考” 标志,并进入相应页面选择考试类别和方向,考生只能选择 7 个考试类别中的一个进行报考,其中,报考音乐类的考生,可兼报音乐表演、音乐教育方向,报考音乐教育方向须明确器乐主项或者声乐主项;报考表(导)演类的考生,可兼报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方向。没有在 “加考科目” 中勾选 “艺术统考” 和 “艺术校考” 标志的考生,如自行参加艺术校考,成绩将无法备案,最终影响考生的投档录取。我区艺术统考考试时间另文通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登录 “2027 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个人准考证。
3.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参加全区体育统考报名。全区体育统考考试科目由身体素质和体育专项两部分组成,其中,身体素质为必考项目,包括 100 米、800 米、立定跳远和后抛实心球等 4 个项目,体育专项考试分为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体操、武术、游泳等 9 个项目,考生可以从中任选 1 个项目参加考试(田径专项由 9 个小项目构成,考生可在公布的 9 个小项目中任选 1 项作为田径专项的考试项目)。
参加体育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在 “加考科目” 中勾选 “体育统考” 标志后,进入相应页面选择 “体育专项” 考试项目。我区体育统考考试时间另文通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登录 “2027 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个人准考证。
4. 报考外语专业或对外语口试有要求专业的考生,还应参加外语口试报名。外语口试分英语口试和小语种口试,其中,英语口试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两部分,小语种口试包含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5 个语种的口语考试,采用 “人机对话” 的考试形式。参加外语口试的考生,须在 “加考科目” 中勾选 “英语口试” 标志或 “小语种口试” 标志;不参加外语口试报名的考生,须在 “加考科目” 中勾选 “不参加外语口试” 标志。我区外语口试考试时间另文通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登录 “2027 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个人准考证。
5. 报考职教高考的考生,应按自治区教育厅制定的职教高考年度考试招生工作文件规定选择考试科目。
(三)考生提交材料
1. 身份证明材料
(1)考生交验户口簿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核验。报名站核验完成后应及时返还考生。
(2)外来人员在我区申请报名参加统考的,须依照《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桂招考委〔2013〕32 号)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特别提醒:外来人员的实际就读证明材料必须有校长、各年级班主任和学籍管理员签名(格式见附件 10)。考生学籍与实际持续在校就读须为同一学校,长期在校外参加艺术、体育等培训考生须提供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3)报考职教高考单招考试的退役军人考生,除交验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外,须提供退役军人证(转业证、退伍证等)或优待证。报名站核验完成后应及时返还考生。
2. 学历、学力证明材料
(1)在本校报名站报名的区内高中、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学历、学力证明材料。其他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或学力证明,其中高中、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学力证明由所在学校负责开具(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全国学籍系统中学籍号、学业水平考籍号、是否为本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班学生、是否在本校实际就读等,并加盖学校公章)。社会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凡不能提供学历证书者,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以 “同等学力” 报考。
①初中毕业后满 3 年(取得初中毕业证书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满 3 年)。
②至高考报名时年满 18 周岁,且经高考报名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具有高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高中毕业的知识水平,并认定其具有 “同等学力”。
(2)区外高中、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除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力证明(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未在就读地省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报考证明(证明包含考生身份信息、学籍注册信息、学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外,还必须提供初中毕业证书和学籍号(可在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到其学籍信息)。
(3)不在本校报名站报名的区内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除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力证明(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外,还须交验《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录取简明登记表》。
(4)报考职教高考单招考试的退役军人考生,需提供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3. 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证明材料
根据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 号)精神,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应遵循《残疾人教育条例》和高考组织规则,为残疾人参加高考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由于身体残疾需要在统考中申请合理便利的考生,须于 2027 年 3 月 20 日前在 “2027 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 中勾选申请的合理便利(报考职教高考并申请合理便利的考生须于 2027 年 2 月 23 日前在报名系统上勾选),并上传本人的第二代或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及有关佐证材料,原件交由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核验。
4. 有关加分、免试资格证明材料
加分政策按《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考加分调整方案〉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3 号)、《关于做好我区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考试〔2020〕1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职教高考的考生,其免试政策以自治区教育厅制定的职教高考年度考试招生工作文件为准。
5. 专项计划资格证明材料
专项计划包括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精准专项计划(原精准脱贫专项计划),证明材料另文通知。 以上证明材料请按报名系统的提示,将证明材料扫描或者手机拍摄后上传。
6.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材料
区内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由报名站从 “广西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https://zhszpj.gxedyun.edu.cn/,下同)导入 “2027 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请考生及时登录 “广西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的核实、录入工作。 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非2027年区内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材料为政治思想品德考核。
考生所在单位或社区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栏,由单位或社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单位或社区无法提供,则由考生本人向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提供本人亲笔签字的书面承诺,承诺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没有因触犯刑法正处于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期间或正在服刑。
7.考生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
所有考生均应在报名时签订《考生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并打印后由本人亲笔签名,承诺本人报名时所填写内容、提供的相关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考试招生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四)现场核验
1.户口在我区的考生。
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站进行现场核验。 考生不在户口所在地现场核验的,须征得报名站所在地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同意,由接收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
2.户口未迁入我区的外来人员(含往届生)。
在高中阶段学籍所在地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站进行现场核验。
3.区内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在学校所在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站进行报名核验。未经当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授权,中学报名站、中职报名站不得接收非本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考生(含区内往届毕业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4.未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各报名站不得办理外省借考考生报名手续。
5.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在现居住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站进行现场核验。
6.考生网上完成信息提交后,须在现场核验地点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202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并签字确认。现场核验时,考生须认真核对所有报名信息,特别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就读经历等信息,必须与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籍一致。
(五)考生体检
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必须参加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体检,具体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我区年度高考体检工作文件,会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商安排,各地体检工作应在2027年3月10日前完成。考生应通过“无纸化体检考生端”及时查看个人体检结果,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应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检。
没有按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体检或进行复检的考生,不得直接申请终检。凡申请复检或终检的考生,其电子档案的相应项目体检结果以最后一次检查结果为准。考生应在高考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高考体检,不接受考生自行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查所得的结论。
六、报名考试收费
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9〕212号、桂价费〔2010〕476号文件和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桂财税函〔2025〕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文化统考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收费时间另行通知。
收费标准如下:
(一)文化统考报名考试费
文化统考考生须分阶段分别缴纳报名费和考试费。报名费:30元/人。考试费:在职教高考录取结束后,按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
(二)职教高考报名考试费
1.对口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30元/人、考试费40元/人·科。
2.单招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30元/人、考试费70元/人,退役军人考生参加单招考试免收报名费、考试费。
(三)全区体育统考报名考试费
报名费:35元/人,测试费:30元/人·科。
(四)全区艺术统考报名考试费
1.戏曲类报名考试费由省级联考或校际联考组考单位收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其他类报名费:35元/人,考试费:30元/人·科。
(五)外语口试考试费
1.英语:60元/人。
2.小语种:40元/人。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报名和缴费,未报名高考统考或未按时缴纳高考文化考试费的考生,均不得参加高考文化考试。所有费用均通过网上缴纳,缴费工作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不再组织补缴费用,未缴费的考生后果自负,已缴费的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电子发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确保高考报名信息采集工作顺利完成。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报名站,于2026年10月12日至16日在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设置报名站信息,并指导报名站在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设置班级信息。报名站应设在经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高中或中职学校及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如有新增或撤销报名站的,须于10月16日前以设区市为单位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申请审批。
(二)做好报名资格审核。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应积极联合当地公安、卫健、人社、民宗等多部门采用多渠道认真复核考生报名信息,对于复核中有问题的考生信息应及时在规定的时间内核实并上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严格遵循“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原则,组织开展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核查,重点核查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造假问题;加强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全面准确向招生考试机构提供考生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等信息。对区内2027年应届毕业生要逐人进行学籍审验,严防无相应学籍的学生参加高考报名。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必须组织专人对非本地户籍考生的报名资格、加分资格等各类资格条件进行核验,并签字以示负责。对于跨区域审核考生信息协商有困难的,可要求考生回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报名,并在本市、县(市、区)报名文件中向考生明确说明。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报名资格的审核,坚决打击“高考移民”;要加强对户籍、学籍、实际就读和外来人员报名材料的核验,核验材料电子化后长期留存,纸质材料至少保留一年。各中学要加强对考生尤其是外来人员学籍的管理,对于接收外来人员学籍转入的中学,须负责核验转学学生在原学校的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此类人员的审核材料必须由校长签字确认。对于经核验不符合在我区报名参加高考条件的考生,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要在高考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向考生发送书面告知书。如需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协调回原籍报考的考生,须在2026年12月30日前向学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做好我区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考试〔2020〕1号)文件精神,利用数据比对、部门联审等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加分资格及各类专项录取资格的材料汇总、资格审核、数据上报、人员公示和信息录入工作,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严防遗漏或造假的现象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33号和36号令要求,考生在申请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写内容、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考试招生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报名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对所有报名数据进行重复报名和违规情况筛查。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高考报名后至开考前,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我区报考条件的情况,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程序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
(三)严格履行公示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普通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按照有关要求,告知考生可享受的加分项目及有关特殊招生类型等信息;申请享受加分项目或职教高考免试资格的考生、申请专项计划的考生、残障考生,应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未按时提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普通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对考生资格信息进行公示,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单位)及年限、户籍及年限、学籍及年限、享受加分项目、加分分值及审核单位等。公示材料应至少保留至2027年8月底。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负责汇总辖区内经审核和公示后符合当年高考加分资格的职教高考考生名单,于2027年3月15日前将经公示的考生加分信息上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并在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中对考生加分资格项目进行勾选确认。
(四)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优化本地报名工作机制,简化报名流程,充分发挥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报名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考生提供多样化的报名指导服务。对于需要提供的报名材料,应通过书面形式提早通知考生一次准备齐全;充分利用网上联审或电子数据进行比对,尽可能让考生、家长只跑一次;要将报名政策和时间安排及时通知仍在外地参加实践、培训的考生,确保考生按时完成高考报名;对已完成文化统考报名的考生,要及时提醒督促考生按时缴纳考试费,强调缴费工作结束后不能补缴费用,避免考生因未缴纳考试费导致无法参加文化统考。
(五)确保考生信息精准。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须对所辖报名站上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必须严格把关相关材料,并对考生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有关信息和上传的相片进行核验,务必确保信息准确以及相片与本人一致。考生应对本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应对本人已确认的报考信息进行签字确认,对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由各市自定)进行签字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在考生信息确认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进行更改,因更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高考报名结束后,因考生个人原因要求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报考科目、相片等信息的,一律不予受理;对于考生因更改信息而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试、录取、入学报到和无法进行学籍电子注册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严肃工作责任追究。自治区教育厅、招生考试院将联合有关部门对高考报名信息予以抽查。对在报名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如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的考生或工作人员,因玩忽职守导致漏报、错报考生信息的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
(一)请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将此通知转发到辖区内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
(二)2027年我区高考报名信息采集工作按本通知执行,各类专项录取资格审核、公示工作等另文通知。如教育部有新的规定,将另文通知。
(三)全区职教高考、艺术统考、体育统考、外语口试考试时间将另文通知。
(四)本通知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