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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版权归属:COPYRIGHT 1995 New School for Social Research美国纽约新大学(The New School)的研究生院,期刊 Social Research: An International Quarterly(《社会研究》)由该院主办,1995 年该刊第 62 卷第 4 期的版权https://www.socres.org/
The boundaries of languages and disciplines:how ideologies construct difference
语言与学科的边界:意识形态如何建构差异
作 者
Susan Gal(苏珊・加尔):芝加哥大学人类学、语言学教授,研究方向语言人类学、社会语言学、语言政治、后社会主义、性别与话语分析芝加哥大学。
Judith T. Irvine(朱迪思・T・欧文):语言人类学代表学者,和 Gal 共同奠定语言意识形态(language ideology)分析范式,提出三组核心符号过程,被社会语言学、人类学广泛引用。
在19世纪的欧洲,人们对外来异域语言与地方方言兴趣兴起,这一时期恰好与殖民扩张、欧洲民族国家体系的建立同步。借助二元对立的东方主义话语,欧洲建构出自身的主体位置,将自身与宽泛定义的“东方”相对立,这个“东方”往往不仅包含亚洲,也囊括非洲。正如萨义德(Said,1978)、奥朗德(Olender,1992)、穆迪姆贝(Mudimbe,1988)等人所指出的,语言学者以及关于语言差异的各类观念,在这类身份范畴的形成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围绕语言展开的各类论述,是塑造并支撑欧洲宣称自身与世界其他地区存在差异的核心依据;同时也支撑宗主国资产阶级宣称自身优越于“落后”或“原始”他者的主张,无论这些他者是其他大陆的居民、国内其他行省民众,或是其他社会阶层。
语言之所以能够成为这类论述的核心,是因为到19世纪中叶,语言被认为基本不受人的意志、个体意图或是社会生活特殊性的影响(福尔米加里(Formigari),1985;泰勒(Taylor),1990)。索绪尔(Saussure)主张建立一门脱离言说者日常言语的“语言的科学”,尽管如今这一表述最为人熟知,但那些在其他方面差异巨大的早期研究路径,却持有相同的语言自主性观点。在这些学者看来,语言是自然客体,是不同人群之间精神乃至生物层面差异所带来的产物。
奥古斯特·施莱歇尔(August Schleicher)提出“语言是自然界的有机体,它们从来不受人类意志支配”(1869,第20–21页)¹,这一表述代表了一种相当普遍的自然主义(naturalism)。由此衍生出一个推论:识别语言等同于识别民族:“从不同语言或语言群组之间的相互关系之中,我们能够发现民族本身原初的、或近或远的亲缘关系……”(莱普修斯(Lepsius),1863,第24页)。和同时代诸多学者一样,莱普修斯提出了如今广为熟知的西方观念,即将一种文化绑定一种语言,并主张对社群文化的最佳研究途径就是经由其语言。此外,一种语言对应一种文化这一等式被赋予了政治意涵:一个语言统一的社群(“民族”),当它与某块领土绑定,便可以主张拥有属于自身的国家。实际上,恰恰因为语言差异被视作独立于人类社会意图之外的存在,它们才能够充当一种看似中立的凭据,支撑对领土与主权的政治诉求。
语言学家、历史学家与人类学家逐渐意识到,我们用来理解语言差异的概念工具,仍然源自这场规模宏大的学术工程:它旨在构建欧洲的政治分化。较少被提及的一点是,当今学界针对语言研究的学科划分,其知识层面的正当性也来源于同一源头。例如,在社会科学内部,长期将语言当作共同体的提喻(synecdoche),这一做法毫无保留地预设“一种语言对应一种文化”具有天然关联。于是,社会科学家常常继续依靠语言学提供语言范畴,以此划定用于分析的社会群体。尽管如今学界已形成共识:社会范畴——包括民族、族群、种族、性别、阶级——部分是通过符号手段与日常实践建构并再生产出来的,这些手段与实践在不同范畴之间制造边界²,但这类分析很少延伸至语言本身。尽管已有一代社会语言学研究持续给出相反证据,语言分化——语言与方言的形成——仍常常被视作非社会(asocial)过程。一部分学者将其纯粹视为语言内部事件(语言漂移(drift)、模式压力、类推)的产物;另一些学者则认为,人群的地理隔离自然而然形成不言自明的语言边界。这些语言边界继而被当成毫无疑义的社会边界指标³。
与之类似,在语言研究领域,正是依托“语言独立于社会具体状况与人类意志”这一论点,19世纪中叶的学者才得以主张建立一门独立的语言科学(克劳利(Crowley),1990)。近期一些讨论在重申“自主语言学(autonomous linguistics)”成立依据时,自觉回溯19世纪的前辈学者,重复了这套论证(纽迈耶(Newmeyer),1988)。值得注意的是,这两种研究路径都不鼓励考察语言使用的社会语境,也不考察语言与群体之间变动不居的关系——即语言实践与社会形态之间的关系。二者都预设答案已知,从而回避这一问题(也就是假定每个群体拥有一种语言)。由此可见,当下语言学研究与社会科学之间的学科边界,不仅是在19世纪欧洲民族国家的语言意识形态建构过程中同步生成的,而且在大量当代智识实践里,还在含蓄地支撑并再生产这一意识形态。
三十年前,戴尔·海姆斯(Dell Hymes,1967a,1967b)就已指出语言研究中存在这一问题:学界依赖一个缺乏经验依据的预设,即每一种语言都对应一种文化;由此带来的后果是,社会学家、社会文化人类学家与语言学家相对忽视了语言变异、多语现象以及言语所具备的模式化社会功能⁴。海姆斯同时提出,语言学家与社会科学家截然不同的方法论立场,使得双方都没能注意到,在同一个社会群体内部,多样言语形式在特定情境、文化定义与目的性使用之中,存在高度的系统性。海姆斯与约翰·甘柏兹(John Gumperz)连同其他学者,一定程度上正是针对上述判断,推动了一项研究计划,专门聚焦这个被忽视的议题:语言的社会嵌入性(social embeddedness)(甘柏兹、海姆斯,1964,1972)。
我们的研究建立在这一代早期社会语言学家与语言人类学家的学术传统之上。首先,我们一直在探究语言与方言之间的边界得以社会建构的方式,以及使语言单位和社会单位产生关联的各类文化过程。其次,我们提出,塑造语言边界的部分同类过程,在学科边界的建构之中同样清晰可见。我们研究路径的两个方面超越了经典社会语言学,使我们能够同时处理这两种边界建构现象。第一,我们并不聚焦语言普遍的社会嵌入性,而是聚焦语言对立与差异的建构。我们主张,如果不去研究身处特定社会位置的言说者所持有的关于社会差异与语言差异的观念,就无法理解这一点。因此,我们的视角将注意力引向语言分化的意识形态维度:行动者用以理解语言变体及其相互差异的观念,并将这类理解映射到对他们而言重要的人群、事件与活动之上。与西尔弗斯坦(Silverstein,1979)、伍拉德(Woolard)与希费林(Schieffelin,1994)等学者一致,我们将这类概念组织称为意识形态,因为其中充斥着渗透在特定社会语言场域中的政治与道德议题,并且受制于观念持有者所处社会位置的利益。
其次,我们在同一个概念框架之内,明确纳入的不仅是社会语言场域中直接言说者与参与者所持有的语言意识形态,也包含其他观察者的意识形态,也就是历史上描述、划定语言与人群边界的语言学家、文献学家、民族志研究者、传教士以及其他学者。我们主张,这类关于语言分化的学术意识形态,长期以来一直依托“一种语言对应一种文化”这一等式。由此,它们让语言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划分看起来天然成立,这种划分建立在一种看似稳固、不证自明的割裂之上:语言与社会生活被视作相互区分但可以关联的研究对象。此外我们提出,这类关于语言分化的学术意识形态,也铭刻并再生产于不同学科用以宣称掌握专门知识的差异化实践之中。这里所讨论的实践,是以语言为基础的各类研究方法——例如民族志、档案研究、访谈、诱导调查(elicitation)或是直觉内省,它们支撑起不同学科各自的真理主张。因此,除塑造学术研究之外,这些实践同时也是制造边界的工具,内嵌于意识形态之中;当学界争夺体制或公众的认可、正当性与资源支持时,这类意识形态会凸显学科之间的分化。
在本文余下部分,我们首先概述我们研究语言分化与语言意识形态的路径,阐明这类意识形态运作所依托的三种符号过程。随后,我们举出三则历史案例,以此说明上述过程对于学科边界建构的意义。前两个案例聚焦语言意识形态对学术研究对象产生的影响。我们追溯一个多世纪以前,语言学家、传教士以及其他受过专业训练的观察者在西非与东南欧划定语言和人群边界的方式,重点关注他们的描述如何既依托于、又再生产出他们视作理所当然的语言研究与社会生活研究之间的分界⁵。尽管世界区域、历史阶段与文化语境差异巨大,这两个案例仍呈现出结构上的相似性⁶。最后一个案例讨论近代人类学中的民族志与其他研究方法。此处的重心落在学术实践本身:一套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如何在隐含的语言意识形态基础之上,参与界定学科边界。我们无法完整叙述哪怕单一学科内部,这类研究方法观念变迁的历史与制度脉络。但我们这套关于分化的语言意识形态研究路径,能够揭示部分符号过程;正是借助这些符号过程,这类语言意识形态在研究语言、言语与文本的学者群体之间塑造出学科边界。
Semiotic Processes in Ideologies of Linguistic Differentiation
语言分化意识形态中的符号过程在大量民族志与历史案例之中,我们发现意识形态“识别”(或误识(misrecognize,布迪厄(Bourdieu),1977))语言实践之间差异的方式存在显著共性:意识形态如何定位、阐释并合理化社会语言的复杂性,将语言变体归属于“典型”的人群与活动,并对变体之间的分化作出解释。我们界定了实现这一运作的三种符号过程:象似性、递归性与抹除。
在具体讨论这三种过程之前,我们需要指出,三者都关乎人们构想语言形式与社会现象之间关联的方式。借助符号学路径可以最好地阐释这类构想,该路径区分数种符号关系,其中包含皮尔士(Peirce)很早提出的象似关系、指示关系与象征关系。在社会语言学中,语言形式(包括完整语言)可以作为社会群体的指示符(indexes)已是常识。作为日常行为的一部分,某一语言形式的使用能够成为言说者社会身份,以及言说者典型活动的标识(指示符)。但言说者(以及听者)常常会留意、合理化并证成这类语言指示符,由此生成语言意识形态,试图解释语言差异的来源与意义。换而言之,语言特征被视作反映并表达关于人群与活动的更广泛文化意象。行动者所持有的语言意识形态,将语言现象定位成社会群体之间系统性的行为、审美、情感与道德对立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这类对立存在的证据,而这些社会群体正是由语言所指示的。也就是说,言说者拥有一套由意识形态建构的语言实践表征,并依据这套表征行动。在这类意识形态建构之中,指示关系成为其他符号关系赖以建立的基础。
因此,我们所界定的这三种符号过程,就是人们建构语言实践差异的意识形态表征的手段。具体而言:
象似性(iconicity)涉及语言实践、语言特征或语言变体,以及与之关联的社会意象二者之间符号关系的转化。那些指示社会群体或活动的语言实践,仿佛成为对应社会意象的象似表征——就好像某种语言特征描绘、展现出某个社会群体内在的本性或本质(欧文(Irvine),1989)。这一过程,是将必然性赋予语言特征与社会群体之间的关联,而这种关联或许仅仅是历史性的、偶然的或是约定俗成的。意识形态表征的象似性,进一步强化了这种必然的暗示。意识形态表征本身就是一种符号,它挑选出社会意象与语言意象之间被假定共有的特质,将二者绑定,使这种联结看上去是内在固有的。
递归性(recursiveness)是将某一关系层级上凸显的对立,投射到另一个层级之上。例如群体内部的对立可能向外投射到群体之间的关系,反之亦然。因此,某种被认知的对立(群体之间或语言变体之间)所包含的二分与划分过程,会在其他层级重现:或是在一组对立的双方内部生成次级分类,或是生成囊括对立双方、并将这一整体与他者相对的更高层级范畴。这让人联想到几何学中的分形、分支式亲属体系的结构(以及其他涉及分割(segmentation)的现象⁷);能够塑造身份的无数对立关系可以被反复再生产,既可以发生在二分结构的每一方内部,也可以发生在二分结构之外。当这类对立在单一个体内部被再生产时,我们讨论的就不再是身份本身,而是与典型社会主体相关的活动或角色之间的对立。无论如何,这些对立并不定义固定、稳定的社会群体。它们所暗含的摹仿(mimesis)也只能是局部的。相反,它们为行动者提供话语或文化资源,使其能够主张、并试图在文化场域内不同的对立层级之中,建构不断变动的“社群”、身份与自我。
抹除(erasure)是这样一种过程:意识形态在简化语言实践场域的同时,令部分人群、活动或是社会语言现象变得不可见。与意识形态框架相悖的事实会被忽略,或是被牵强解释。举例而言,某个社会群体或者某一门语言,会被想象成同质的,其内部变异遭到无视。由于语言意识形态是一种总体化(totalizing)的视野,那些无法契合其阐释结构的要素——无法被纳入这套框架的要素——要么遭到忽视,要么被改造。不过,意识形态表征中的抹除,未必意味着对棘手要素的实际根除;这类要素的存在本身就可能未被察觉、无人关注。大概只有当这类“有问题的”要素被视作契合另一套具有威胁性的图景时,抹除所涉及的符号过程,才会转化为某种消除威胁的实际行动。
我们聚焦语言差异,意在凸显身份建构过程具备的若干符号属性,这类身份建构依托于将自我界定为相对于某种想象出来的“他者”。这是一种人们熟知的过程,在社会科学领域如今已有充分讨论:“他者”,或是对立关系中的另一方,常常被本质化(essentialized),并被想象成同质的。我们提出,这一本质化过程所依托的意象,包含语言实践以及关于这类实践的意象:他者的语言行为被简化,仿佛源自这些人群的本质,而非源于历史偶然。这类表征可以用来解释由语言漂移或长期隔离所产生的语言差异;但它们同样能够制造语言差异,或是放大、加剧业已存在的分化。
阐释这些过程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呈现它们运作的实例。我们已在其他文章中讨论过社会语言场域的直接参与者生产并维系语言分化的方式。在此,我们先给出两则简要概述,之后再分析学者与其他观察者群体之中发生的同类过程。
我们第一个案例来自塞内加尔的沃洛夫族乡村(欧文(Irvine),1985,1990;欧文与加尔,1994)⁸。在当地,一种语言意识形态将语言差异表征为社会等级的外在显现。沃洛夫社会存在众多社会范畴,而这套意识形态从中挑选出两类群体:“贵族”与格里奥(griots,赞颂歌手),作为言语层面高等级与低等级的典型代表。贵族与格里奥被认为拥有截然不同的性情与典型情感强度,二者在多重文化维度上形成对立,言语风格也包含在内。贵族应当以简洁克制的方式言说,契合其平淡内敛的情绪特质;格里奥则需要展现波动乃至狂热的情感,适合用高音调、富有表现力的语速飞快言说⁹。由此,人群范畴与言语风格形成象似性关联,言语风格被视作各自性情本质的外化。但贵族风格与格里奥风格并非对立群体固定不变的属性;每当两名对话者确立彼此之间的等级差异时——哪怕是同一大社会范畴内部的差异,这两种言语风格都会以递归的方式再生产。尽管贵族等级与格里奥等级内部的差异十分重要,并且可以通过两种言语风格的细微运用来展演,但这套意识形态本身倾向于否认这类内部差异,同时无视其他社会范畴的存在。因此我们主张,语言分化是一套范围更广的意识形态体系的核心部分,该体系组织等级秩序,并推动语言差异不断再生产。
我们的第二个简要案例,聚焦匈牙利南部一个德语—匈牙利语双语村庄。尽管这两个案例在文化、历史与语言层面存在差异,但当地语言资源的组织方式在结构上与之平行(加尔(Gal),1993,1994;欧文与加尔,1994)。至少在二战之前,当地最为突出、至今仍留有痕迹的是村内两类家庭:手工艺者与农民。二者虽不存在等级次序,但一套地方意识形态将这两个范畴塑造为全方位对立,从服饰、房屋样式、娱乐方式到劳作惯例无不如此。用来标识这种区分最为关键的,或许是被视作分别属于两个群体特征的、有特定名称的德语语体。无论是称呼形式、语音变体还是句法,一如其他方面,手工艺者崇尚繁复、装饰与展演的审美。与之相对,农民在言语以及生活其他层面奉行克制、自律,刻意保持朴素。由此,语言变体成为两大群体之间更广文化区分的象似表征,并推动村庄内部出现不同方向的语言演变。农民/手工艺者这组符号对立本身,会递归投射到村内每个群体内部的个体与场景之上。举例来说,手工艺者在当地酒窖和农民友人聚会欢庆时,可以习惯性切换言语风格,听感如同农民。于是,这组对立就变成不同情境下自我之间的对立,而非群体之间的对立。最后,农民/手工艺者这一组地方二分,有效地抹除了每一范畴内部财富与权力层面的重大差异。
这些简短案例仅仅用于阐释原理,初步展现社会语言场域的直接参与者如何凭借语言意识形态生产语言分化。但本文更宏大的关注点落在学者群体身上。我们主张,学者所持有的语言意识形态,依托同样的符号过程运作。在前两个案例中,我们展示这类意识形态如何塑造学者对语言差异的测绘与描述;第三个案例则展示其如何塑造研究方法实践。在过去一个多世纪之中,这些效应共同促成了研究语言的各学科之间边界的建构。
Linguistic Descriptions of Senegalese Languages
塞内加尔诸语言的语言描述我们第一个案例,讨论19世纪欧洲语言学家与民族志研究者的工作,他们描述了塞内加尔的各类语言,重点是富拉语(Fula)、沃洛夫语与塞雷尔语(Sereer)这三种语言。冈比亚河以北这组存在亲缘关系的“塞内加尔语群”¹⁰,在当时构成一套复杂的区域体系,各类语言储备与政治、宗教关系交织在一起。我们关注的是欧洲观察者如何理解这一局面,以及他们自身的意识形态在与非洲本土意识形态互动之下,如何影响他们所编写的语法书与词典。
尽管这三种语言有着不同的地理分布(富拉语集中在东北部,塞雷尔语集中在南部),但它们并没有划分出界限清晰、彼此独立的地域。相反,它们与政治、宗教等级体系的对应关系更为明确。富拉语与伊斯兰正统教义的关联最强,因为它和11世纪该地区最早皈依伊斯兰教的人群,以及18世纪晚期穆斯林复兴运动最坚定的支持者绑定在一起。与之相对,塞雷尔语大多关联着对伊斯兰教的抵抗,以及前伊斯兰时代仪式习俗的留存。正如一名法国传教士在1873年所评述的:“马拉布特(marabouts,穆斯林教士)编造了这样一句伪格言:‘说塞雷尔语者无法进入天堂’”(拉穆瓦兹(Lamoise),1873,第vii页)。
在政治层面,沃洛夫语在法国人最早建立据点的沿海诸王国中占据明显优势。这些王国是更早的卓洛夫帝国(Empire of Joloff)昔日的行省,沃洛夫语曾是该帝国的行政语言。即便是卓洛夫帝国南部的附属领地,当地大量民众在家中使用塞雷尔语,但在政治职位的称谓上仍采用沃洛夫语词汇,高层政治交往也使用沃洛夫语。因此,南部许多塞雷尔语使用者当时(如今也)掌握沃洛夫语,具备双语能力;而更靠北方的沃洛夫语使用者不愿学习塞雷尔语,他们之中至少一部分人将塞雷尔语与地位低下的异教农民绑定在一起。
19世纪中后期的欧洲观察者,依据一套想象出来的种族关系与征服史来解读这一区域状况。他们沿用当时欧洲民族主义者的主张,预设一门语言应当对应一片独立领土与一个民族(或族群),于是将其他类型的社会状况解释为由迁徙与征服带来的“混合产物”。他们同时预设非洲黑人本质上原始、心智简单,除家庭群体之外不存在更为复杂的社会组织;因此他们将非洲的社会等级、多语现象与伊斯兰皈依现象,解释为来自北方的征服种族所造就的结果:据称这些族群凭借武力与智识优势,把伊斯兰教、国家形态,以及部分高加索血统与语言带到这片区域。富拉语使用者被视作种族与智力层面“更高等”的人群,他们将自身“优越的”宗教、等级社会组织与语言施加于沃洛夫族群,而沃洛夫族群又进一步影响“质朴的”塞雷尔族群¹¹。
这套假想出来的种族本质与征服等级,据称不仅解释了多语现象,也解释了三种语言各自的特征与相互关系。因此数代语言学家完全拒绝承认富拉语和沃洛夫语、塞雷尔语存在谱系亲缘关系,反而试图在闪米特诸语言中寻找它的亲属语言。富拉语的语言特征,例如音节结构与名词分类系统,被德·吉罗东(de Guiraudon,1894)、托坦(Tautain,1885)等欧洲语言学家当作言说者“精致”与“聪慧”的象征;与之对比,沃洛夫语被描述成相比富拉语“更不灵活、缺少变化”,标志其使用者智力更低。与此同时,塞雷尔语则被视作原始质朴的语言。
将拥有复杂形态学(morphology)的塞雷尔语描述成比沃洛夫语更为“质朴”,在我们看来是一件相当牵强的事。这需要有选择性地关注材料、规整语法结构,并把各类复杂特征与变异解释为“干扰(interference)”。因此,第一部篇幅完整的塞雷尔语语法著作的作者拉穆瓦兹神父提出,倘若如今的塞雷尔语偏离了它原初的纯粹与质朴——也就是上帝安置在这群质朴民众之中的语言,那么这些偏差源于“谬误与恶行”:要么是塞雷尔人陷入拜物教所带来的谬误,要么是伊斯兰教以及传播沃洛夫语者施加的恶劣影响。他描述塞雷尔语的任务,就是尽可能还原这门纯粹的语言(言下之意,便是清除其中的谬误)。
由此,19世纪描述这些塞内加尔语言的欧洲人,将语言分化视作言说者心智、历史与社会组织之间差异的象似表征。此外,被认为存在于欧洲人与非洲人之间的等级关系——白人与黑人、复杂与简单、支配与从属的对立关系,在欧洲人对塞内加尔语群内部语言关系的表征之中得到(递归地)再生产。那些无法纳入这套模型的语言特征与语言变体,则从图景之中被抹除。
这正是我们希望着重强调的最后一点。对这些语言的描述,是由语言具有独特性这一观念所驱动的。语言之间的差异被凸显出来,而变异与重叠之处则遭到抹除。那些不得不被称作“混合”的变体根本不会得到进一步描述,包含被认定为从其他语言“借入”词汇的语域(registers)也被剔除。拉穆瓦兹对塞雷尔语的描述及其文本引文,去除了大量政治话语以及大部分被认定属于沃洛夫语的词汇¹²。与之类似,关于沃洛夫语的描述倾向于清除那些和非伊斯兰仪式相关的语域(例如当地割礼仪式所用的语言),这类话语里包含被视作“塞雷尔语”的表达。每一门语言都以简化的方式被表征,以此和其他语言区分开来,并契合关于其本质的意识形态。
由此,语言学家的任务就是识别出各类语言,而每一门语言都会被分配或预设归属于单一社会群体。随着研究日趋专业化,一旦群体经由这种方式划定,对该群体习俗与信仰的描述就交由另一类研究者完成,后者的研究工作建立在语言学家所划定的分类单元之上。关于征服、迁徙以及其他群体接触的社会过程的各类论断,都会从独立建立起来的语言分类之中直接“推导得出”。
Contests Over Macedonian
马其顿语之争我们的第二个案例转向东南欧,讨论在马其顿界定、规范言语变体的各类尝试¹³。马其顿从未成为任何欧洲国家的殖民地。但和上文讨论的塞内加尔殖民场景一样,19世纪关于马其顿语言与人群的描述,深受西欧观察者的语言意识形态,与马其顿本土言说者截然不同的意识形态、沟通实践二者之间互动方式的影响¹⁴。19世纪末奥斯曼帝国衰落时期,意识形态之间的这场冲突进一步激化;当时马其顿的各个邻国——保加利亚、塞尔维亚、阿尔巴尼亚与希腊,都对同一片区域的部分领土提出郑重主张,这类主张总有一部分依托语言依据。这些主张之所以具备说服力,正是依靠我们提出的三种符号过程。
在19世纪欧洲的符号地理之中,西欧观察者借助一套二分、递归的东方主义视角看待欧洲大陆东南部。一方面,巴尔干地区被视作典型的欧洲区域,在数个世纪之前奥斯曼帝国的征战中,这里正是英勇的基督教守护者抵御伊斯兰入侵的故土。但东西之间的这一组对立可以反复启用,并投射到欧洲内部,由此在欧洲之中制造出一个内部的东方。于是这片大陆的东南部,恰恰因为被奥斯曼人征服长达数百年,被赋予东方性、未充分发展、秩序混乱、停滞不变的特质:它是欧洲之中最不欧洲的区域,缺少宗主国欧洲所宣称拥有的那些品质。到20世纪初,“巴尔干”一词意味着原始、野蛮,尤其指代易于发生政治解体的地方。依托这套递归逻辑,将其运用于东南欧区域本身,马其顿作为最晚脱离土耳其统治的行省之一(1912–1913),被视作巴尔干之中的巴尔干¹⁵。
尽管这套符号地理近来已得到关注(巴基奇-海登(Bakic-Hayden)与海登(Hayden),1992;托多罗娃(Todorova),1994),但分析者并未留意,支撑这类意象的正是宗主国欧洲人看待马其顿语言实践所依托的语言意识形态。按照西欧的预设,一种语言对应一种文化与人群,马其顿由此呈现出双重反常特征:该地不仅语言多样性惊人,而且这种多样性并未按照预期方式与族群边界对应。旅行者记录,单一处集市之内同时使用的语言变体可达十种之多(布雷尔斯福德(Brailsford),1906,第85页;加内特(Garnett),1904,第234–235页)¹⁶。但他们同时记录,那些官方身份为希腊人的家庭,常会送一个儿子去保加利亚学校、另一个去希腊学校、第三个去罗马尼亚学校、第四个去塞尔维亚学校,由此认为每个孩子拥有不同的宗教、语言与国籍(布雷尔斯福德,1906,第102页;穆尔(Moore),1906,第147页)。于是,人们所设想的整个区域的族群繁杂与混乱,被视作在当地个体家庭内部递归地再生产出来。此外,这种被记述的异质性也影响马其顿人的道德评价:马其顿人因此被认为不可信赖。倘若语言与政治身份被视作存在内在、本质的联结,那么多语现象与语言使用的变动,就必然成为政治忠诚同样摇摆不定、因而浅薄,且道德承诺不可靠的象似表征。
这些记述展现出,西欧人用以看待马其顿的语言意识形态之中,递归性与象似性如何运作。抹除同样清晰可见:在大量这类记述里,马其顿本土居民理解“希腊”“土耳其”“保加利亚”或“马其顿”这类语言范畴与身份范畴的方式,虽陌生却具备系统性,却被抹除。举例而言,在19世纪初,“希腊”不仅是宗教(希腊东正教)与语言范畴,也指代一个多族群的城市商人阶层(斯托亚诺维奇(Stoianovich),1960)。部分由于奥斯曼的米利特(millet,民族)制度,穆斯林无论使用何种语言都被算作“土耳其人”;而“保加利亚人”这一称谓,与其说是语言或民族范畴,不如说是奥斯曼统治之下信奉基督教的乡村底层臣民。这些相互交叉的使用模式表明,尽管19世纪早期的马其顿存在系统性,但并不存在与语言牢不可破绑定的“总体”范畴(布朗(Brown),1995)。
然而到19世纪末,区域内部各类民族运动相互博弈,试图颠覆、简化这些复杂状况,当地的方言格局由此成为争议滋生的沃土。南斯拉夫语支存在一条方言连续体(dialect continuum),从塞尔维亚经由马其顿一直延伸至保加利亚。在该区域的某一部分,大致对应如今塞尔维亚与保加利亚之间的政治边界,一簇重要的同言线(isoglosses)使塞尔维亚语与保加利亚语在语言层面彼此区分。但往南,同言线呈扇形散开。因此,北部从塞尔维亚到保加利亚的方言学过渡相对急剧,而经由马其顿(南部)从塞尔维亚到保加利亚的过渡则是渐进的。地处马其顿的各类变体,在词汇与语音特征上和塞尔维亚语的重合度高于保加利亚语变体,但在形态学层面更接近保加利亚语变体。例如,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保留了原始斯拉夫语大量复杂的变格系统;而东部巴尔干斯拉夫方言,包括如今保加利亚与马其顿境内的方言,已经丢失词形变化,依靠介词与句法特征替代格标记(伦特(Lunt),1984;弗里德曼(Friedman),1975)。
塞尔维亚、保加利亚与希腊的民族独立与扩张主张者,借助语言描述来证明社会边界的存在,以此争取民众效忠,并请求列强援助,谋求更多领土。这些语言争论之中,我们提出的符号过程再次发挥作用。在塞尔维亚与保加利亚两方的论证里,“深层”语言关联是核心;这类关联的识别方式,是挑选部分语言特征,无视(或是牵强解释)其余特征。因此,保加利亚语言学家强调马其顿方言相对具有分析型形态学特征,这一点和书面保加利亚语相似,以此论证二者深层的亲缘关系;他们将语音层面的差异解释为表层的“新演变”。从被假定或宣称的语言关联的“远近”之中,社会层面的“亲近”与“疏离”关系被以象似的方式投射出来,用以证成政治统一,同时否认马其顿语的独立存在。所有各方在描述中都抹除了广泛存在的多语现象与杂乱的方言链,或是贬低这类现象的重要性。
但抹除这一过程,在希腊的论证与政策之中体现得最为明显。19世纪晚期的希腊地图统计的是“商业语言”而非母语,以此标出马其顿大片区域为希腊语使用者聚居区(威尔金森(Wilkinson),1951);一战之后,希腊境内斯拉夫语使用者与斯拉夫语言形式的存在被彻底否认。官方政策禁止提及这类群体;人口普查的问题只询问受访者是否会说希腊语。20世纪50年代,村庄名称与家族姓氏遭到强制更改,使用斯拉夫语的村民被迫签署“语言宣誓”,承诺永远不再使用斯拉夫语(卡拉卡西杜(Karakasidou),1993)。
但该区域语言经济(linguistic economy)层面最重大的变化,是1944年在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境内官方创制书面马其顿语(弗里德曼(Friedman),1975,1985,1993)。参与推动其发展的语言学家,为书面马其顿语选定方言基础与官方借词来源,至少部分目的是强化它与周边语言之间的分化,以象似的方式标示马其顿人在社会层面的差异。这套复杂的语言图景,以及其中的民族主义论证,呈现出我们所讨论的全部三种符号过程,并展现出这些过程多样的运作方式。考虑到对语言差异来源的误识,使语言差异成为政治行动强有力的正当性依据,围绕马其顿言语形式表征的争夺如此激烈也就不足为奇。
围绕马其顿语的这场争论案例,同样清晰揭示社会科学家(以及政客)如何依托语言学获得语言范畴,继而假定这些范畴能够划定社会群体。反过来,语言学家将自身研究对象界定为独立于社会生活之物;恰恰基于这一点,语言被视作可靠、据称中立的族群归属指示符。
Ethnographic Fieldwork and Disciplinary Boundaries
民族志田野调查与学科边界前面的案例聚焦观察者所持有的意识形态,如何定义语言学与民族学的研究对象——也就是被宣称属于各自专业领域的材料;意识形态制造出一种表象:语言与社会过程的问题相互分离。由此,我们所讨论的语言意识形态,在建构语言学与社会研究之间的边界方面意义重大。作为学术意识形态组成部分的象似性、递归性与抹除,营造出一种印象:我们早已知晓语言与社会生活之间存在何种关联。于是,它们回避了能够联结两类研究的问题,例如语言边界得以建构的多种方式,或是被命名的语言与未命名变体同社会群体之间多样的联结方式。
我们最后一个案例,将重心从语言意识形态对学术研究所生成概念对象产生的影响,转向各学科的研究方法与学术实践。我们提出,这套研究方法常常通过建构差异的语言意识形态,与方法使用者绑定在一起。由此,它们成为塑造学科边界的另一种途径。在人文科学之中,语言意识形态内嵌于各类研究方法,学者凭借这些方法宣称掌握认识研究对象的专门途径。例如,档案研究、文本分析、诱导调查、内省、访谈、民族志,全都涉及不同的语言使用方式,以及关于研究者与研究对象/报道人(informant)之间“最优”沟通方式的不同预设¹⁷。人类学中民族志田野调查(参与式观察)这一简短案例,将阐明我们所概括的三种符号过程如何构成某套意识形态的一部分;这套意识形态把人类学与人类学者和田野调查任务绑定——在这套意识形态之中,田野调查被隐含视作一种语言实践,随后再生产出人类学的边界,将其和其他相关学科区分开来。需要着重说明的是,我们本可以选取其他学术研究方法作为案例。我们并非质疑民族志田野调查作为一种精细研究方法的价值,该方法能够产出关于异文化实践的知识。我们仅仅想考察,它如何依托普遍存在的语言预设,参与学科边界的生产。
过去十五年兴起的对民族志的彻底批判,重点集中在民族志写作的文本实践与文体惯例之上。人类学家与人类学史家都诊断出民族志表征存在危机,这场危机部分源自社会科学领域更为普遍的认识论不安。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变迁,使得社会科学传统研究对象不再被动等候被描摹;表征理论的革新,二者共同催生这场危机。这类批判宣告民族志写实时代的终结,指出学界出现新的反身性(reflexivity),开始质疑以往未经审视的概念,例如共情、融洽关系(rapport)与主体性,同时将重心转向田野调查实际开展时充满权力的语境。民族志写作的历史研究提出,1900至1960年间形成的经典写实现代主义范式,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为构建尚在初创阶段的人类学,将它与专业竞争者区分开来:也就是其他观察“异文化”的观察者,例如传教士、旅行者、行政官员与记者;针对人类学通常描述的殖民地人群,这些人往往也能宣称具备同等程度的专业知识¹⁹。
尽管文本实践是近年民族志讨论的核心,我们认为更宽泛地考察田野调查任务被理解为一种特殊语言实践的全部方式,会有所助益。从历史上看,人类学存在这样一个总体趋势:从依赖更多中介性证据形式——借助译员、向导与传教士提交报告、填写问卷,转向更少中介的研究形式。与此同时,我们可以看到田野调查意象的转变:原先将田野调查视作对研究对象与文本的收集、采集、普查、观察或记录;后来的描述隐喻则依托面对面语言相遇的意象:对话、交谈、教导、判断、忏悔、问询、入社仪式、互动、友谊²⁰。与这种无中介沟通的理想相呼应,对田野研究者语言能力的期待不断提升;于是语言熟练度,会影响研究者或研究记述所能获得的“本真性(authenticity)”与可信度²¹。
早在1913年,W·H·R·里弗斯就以语言的视角重新界定“普查”与“深度研究”之间的区分:“语言是我们完整、准确理解一个民族生活与思想的唯一钥匙”(斯托金(Stocking),1983,第90页),并重点讨论精确翻译的难题。博厄斯(Boas,1911)强调语言的关键作用,它既是沟通媒介,本身也是证据。更早的时候,人类学家明显更青睐传教士提供的资料:相较于旅行者,传教士被认为掌握当地语言,因此资料更可信。马林诺夫斯基(Malinowski)出众的多语能力,极大支撑起他神话般的民族志权威。他确立田野调查规范,要求在目标社群长期驻留数年;这一规范,令在日常生活中持续互动、使用社群本土语言交谈,成为民族志田野调查不可或缺的特征(斯托金,1983)。马林诺夫斯基甚至提出,民族志研究者应当用本土语言记录言说者的评述,力求尽可能精准还原“本土思想的言语轮廓”(1922,第3页)。数十年之后,即便是玛格丽特·米德(Margaret Mead)这类非主流田野研究者,尽管主张流利程度并非必需,掌握语言的使用能力就足够,但依然接纳博厄斯与马林诺夫斯基反对译员中介的告诫(克利福德(Clifford),1988,第30–31页)。
值得注意的是,研究者的关注点,大多落在单一本土方言,以及它对文化范畴与观念的编码之上。舍弃接触语言、贸易语言以及广泛通行的地方语言,原因之一是这类语言不被视作被研究人群用以沟通、表达自身文化的语言储备。尽管人们知道这类语言既在群体内部使用,也用于和周边群体交往,但它们被假定成叠加在该群体唯一本土语言之上、缺乏本真性的附加物。即便是20世纪60至70年代的“新民族志”运动这类试图革新人类学的尝试——该运动主张在田野调查中更严谨地引出语义范畴,也未能质疑这一预设。正如科恩(Cohn)在人类学历史评述中所言:“本土语言并不只是人类学家需要学习的工具,就如同历史学家需要掌握拉丁语或希腊语来阅读文本……毋宁说,它将研究对象绑定在‘一种语言对应一种文化’的预设之中”(1981,第233页)。
我们回顾这些广为人知的学术发展,只为提炼其中一项特征。对本文的论述目标而言最重要的一点是:田野调查逐渐被视作需要特定类型的语言实践,这种语言实践由此成为人类学事业内在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人类学的符号²²。人类学与民族志之间的这一联结,最初只是历史性的偶然关联,本质上属于指示关系。人类学家采纳民族志田野调查,是19世纪诸多学科的共同趋势的一部分:在物种原生环境下开展自然主义观察(库克利克(Kuklick),1991)。此外,民族志田野调查一直和较少依托语言的研究方法并存,例如人口普查与感知测试。人类学作为一门学科,与民族志作为一种研究方法二者之间联结的紧密程度,也随时代发生变化。克利福德(Clifford,1988,第28页)提出:“想要正确理解二者近期、或许只是暂时的混同,就必须认识到民族志与人类学之间存在张力。”然而在长达一个世纪的这种混同之中,民族志与人类学之间的符号关系发生了转化。只要人类学被证成、被理解为一门专门提供关于“异质他者”信息的学科(斯托金,1983),与这类人群面对面的互动,在部分领域就成为人类学的意象——它的象似表征。正如迪·莱昂纳多(diLeonardo,待刊)近期提出的观点:当人类学家自身和他们在异质他者之中开展的田野工作形成象似联结时,在美国大众的想象里,人类学家一贯被看作“身处本土的异者”。
尽管人类学内外近来都出现消解民族志权威的尝试——或许恰恰因为这些尝试,人类学家与民族志文体、民族志田野调查之间的联结,在学科内部反而得到强化。事实上,近些年众多知名人类学家再次重申学科与研究方法的等同关系。这类论述诞生于学科竞争的语境之中:竞争对象不再是早年的记者、传教士、旅行者,而是其他学术门类,主要是文学研究、文化研究、政治学中的“抵抗”研究,以及其他同样主张使用文化概念与民族志的学科。尽管这类论述所处的学术世界充斥着跨学科的尝试,发表这些论述的学者自身也在开展整合多种文体的研究项目,但它们仍可以被解读成这样一种努力:通过讨论何为正统民族志,捍卫乃至拓展人类学的学科边界²³。并且在这些以及其他近期论述之中,我们能够识别出抹除与递归性这两项符号原理的运作;在其他社会边界建构案例中,我们也见过同类机制。
我们一方面回想,在近期大多数人类学讨论里其他研究方法如何被悄悄置于背景之中,就最容易识别抹除的作用。另一方面,正如古普塔与弗格森在对“田野”概念精彩的重新审视中所评述的:“决定一项研究能否被承认为(那个充满魔力的词)人类学研究,最关键的单一要素,就是它在多大程度上依托‘田野之中’的经验……基于参与式观察的田野调查……日益成为人类学传统唯一的构成要素,用来划定并监管学科边界”(待刊,第1页,第2–3页)。但同样值得留意的是,面对大量至少部分依托民族志方法、由其他学科学者产出的研究成果,人类学家采取的处理方式。这些成果无法被彻底无视,于是就需要递归式的处理。例如奥特纳就对其他学科研究者提出批评,这些人声称以民族志方式书写抵抗主题。她明确指出,问题不在于他们的民族志做得糟糕,而是他们“拒绝”真正的民族志。这种拒绝体现为没有充分倾听,不去关注底层(subaltern)的声音;底层的声音并非彻底沉寂,而是不被听见。因此,他们无法恰当地呈现被描述人群生活世界的厚重与含混。简言之,他们无法完成“真正的”民族志田野调查所要求的那种特殊语言互动。
如果象似性与抹除在划定人类学变动边界的语言意识形态之中发挥作用,那么递归性同样清晰可见。许多评论者指出,民族志田野调查实践长期以来将人类学家与非本学科的其他研究者区分开来。但这一组二分关系,还会以多种方式在学科内部得到再生产。举例而言,尽管不包含田野调查的“文献型学位论文”在学科内由来已久,但学生仍会受到严厉告诫,这类论文不属于“真正的”人类学研究。在这套学科文化之中,唯有田野调查才能使人成为真正的人类学家。尽管在后殖民等研究语境下,档案研究在人类学中的重要性日益提升,但仅仅依托文献、缺少同地域田野调查支撑的研究,传统上在竞争激烈的求职市场并非加分项。最后,人类学家习惯性区分“本土”与“田野”这一方式,本身就体现出更深一层的递归性。无论研究与写作实际发生在何处,做田野调查者/不做田野调查者这组对立,能够在个体层面被再生产,并投射于该个体的各项活动与实践之上。举例来说,如果开展一项关于媒介接收的人类学研究,研究者在郊区平房里看电视,就可以算作“身在田野”;而马林诺夫斯基在基里维纳岛的帐篷中阅读英文小说时,则不算“身在田野”。
倘若民族志田野调查实践——以及这种特定构想之下的田野调查,被当作区分人类学家与非人类学家的标志,那么人类学内部那些常依托其他研究方法的分支学科就会陷入困境。也就是说,如果“人类学”被等同于某一类社会文化人类学,其他分支领域与研究路径就会被边缘化。我们此处讨论尤为关注语言人类学的处境:在人类学其他分支的同行眼中,语言人类学研究者常被叫作“语言学家”;而在语言学系的同行眼中,他们又是“人类学家”。语言人类学包含多样的研究方法,不仅有诱导调查、访谈、文本分析等,也包含参与式观察。但一套意识形态将语言本身的研究置于人类学研究边界之外,会遮蔽其中部分方法,让人以为语言人类学家“仅仅”使用那些属于独立语言学的典型方法。尽管他们的工作被视作民族志研究者实现单一语言沉浸式研究的前提,但在这套意识形态化的表述之中,他们本身并不被当作民族志研究者²⁴。由此,一套意识形态在人类学内部递归地再生产语言研究与社会研究之间的对立,并抹除那些跨越边界的实践。
我们提出,依托三种符号过程运作的语言意识形态,以数种相互关联的方式,在社会边界与语言边界的建构中居于核心地位。首先,语言之间的边界并非天然存在,也完全独立于人的意志与政治力量之外。相反,言语使用者与观察者会留意语言差异、为之证成并加以合理化,将其置于更大的意识形态框架之中;这套框架把语言差异和“典型”人群的特质、活动绑定在一起。意识形态会解读语言结构,有时夸大甚至凭空制造语言分化。但在具有历史偶然性的社会语言场景之中,这套用来合理化、建立秩序的语言意识形态,并不仅仅存在于普通言语使用者身上。研究语言的专业观察者同样擅长规整语言描述,在语法著作、地图与专题论著之中划定语言之间的边界。
我们的讨论进一步指出,语言意识形态不仅影响着关于语言的学术研究成果,它在各学科的自我建构与边界划定之中同样至关重要。在西方学术传统里,关于真理与知识的学术主张常常和语言观念绑定,因此语言意识形态即便常常是隐含的,也处于核心位置,参与学科对专属知识的主张,由此确立学科独特性。这些主张始终内嵌于不断变动的学术政治经济语境,以及学科在特定历史阶段充满竞争的制度环境。但我们提出,和非学者的言语使用者的边界实践一样,学者的各类主张也具备重要符号维度,依托象似性、递归性与抹除这几个过程发挥作用。
我们必须强调,我们并非试图通过解构学科预设,或是指出其与19世纪语言意识形态的关联,来消解人类学或民族志。我们也无意劝阻民族志田野研究者掌握语言能力。相反,我们希望这套特定的意识形态能够被超越。倘若能够实现,就需要重新审视各学科研究的研究对象与研究实践,或许可以将重心放在边界建构活动本身。就研究对象而言,正如海姆斯(Hymes)与甘珀茨(Gumperz)多年前所倡导的,应当关注语言实践嵌入社会生活的多重方式;除此之外,尤为重要的是关注语言差异与语言边界、它们和社会形态之间的关系,以及塑造这一切的、带有立场的意识形态。就研究实践而言,倘若参与式观察(举例来说)是人类学对社会研究最主要的方法论贡献之一,那么做好这项研究,就需要纳入部分被一些人类学家划归给语言学的研究方法。既然学科边界是在学科专属实践之中建构起来的,这个案例就表明,学科边界的建构方式值得重新反思。因为参与式观察包含着语言交往活动(尽管并非只能通过沉浸于单一语言变体实现),但这并不会免除观察语言活动本身的必要性。
重构意识形态,包括语言意识形态与学术学科的意识形态,并非易事。我们的分析已经表明,“一种语言对应一种文化”这一预设,被包裹在一整套庞大的意识形态体系与全球性政治历史语境之中。学者考察社会形态的身份与边界所做的学术努力,本身就是生成学科身份与学科边界的同一套概念体系的组成部分。因此,记住学科边界赖以被想象出来的符号过程至关重要:因为和社会、语言边界一样,学科边界也是建构之物,值得被重新想象。
(1)尽管施莱歇尔(Schleicher)同时代的一些学者认为他的有机论(organicism,有机主义)过于极端,并指出语言并非独立于人类言说者而存在的生命实体,但他们并未反对其对自然主义(naturalism)的强调。阿尔斯莱夫(Aarsleff,1967)与福柯(Foucault,1970)等观点迥异的学者都注意到,19世纪学界出现一种转向,将语言当作自主(autonomous)现象开展研究。
(2)在不断增多的关于社会边界的文献中,我们可以举出一些例子:巴思(Barth,1969)关于族群性(ethnicity)的经典研究;布迪厄(Bourdieu,1984)关于阶级的研究;格尔森(Gerson)与佩斯(Peiss,1989)关于性别的研究,等等。
(3)参见索卡尔(Sokal)等人1989年的成果,了解生物人类学中对语言的这类使用方式。即便是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1983)这样极具影响力的族群与民族主义研究者,似乎也预设“共同体”在语言层面具有同质性,可以简单对应到已命名的语言。他哀叹单语现象(monolingualism)的“宿命性”,据称单语现象为语言民族主义提供沃土。但他由此忽略了印刷资本主义之前,言说者语言储备(repertoires)之中存在的各类文化层面(往往还有政治层面)的语言分化;在那些仅在法律或名义上“单语”的当代国家内部,同样存在这类分化。更早持有相同预设的学者包括纳罗尔(Naroll,1964)等人。
(4)海姆斯(Hymes)本人呼应着萨丕尔(Sapir)早已提出的跨学科研究不足的关切;一个有趣的巧合是,海姆斯这篇讨论学科边界的论文发表于《社会研究》(Social Research)。
(5)不存在“无处之视角(view from nowhere)”,不存在不带立场的凝视。但当然,人们总是更容易在他人的观点——例如早年语言学家与民族志研究者的观点之中,识别立场,而难以察觉自身观点的立场。因此我们的大多数案例,讨论的是一个世纪甚至更早之前的学者,我们得以借助后见之明,至少依托历史距离,尝试识别他们的意识形态立场。
(6)这几个案例研究更为详尽的描述,收录于我们即将刊出的《语言意识形态与语言分化》,载于克罗斯克里蒂(Kroskrity)主编文集(待刊)。
(7)例如参见赫茨菲尔德(Herzfeld,1987);阿博特(Abbott,1990);贝特森(Bateson,1936);加尔(Gal,1991)。
(8)支撑这一描述的田野调查由欧文(Irvine)开展,主要在20世纪70年代。下一个案例则基于加尔在20世纪80、90年代完成的田野调查。
(9)参见欧文(Irvine,1990),里面包含两种语体在语音(phonological)、形态(morphological)与句法(syntactic)层面差异的详细材料。
(10)它们属于大西洋语支内部的“塞内加尔群体”(或称“塞内冈比亚群体”),大西洋语支又是尼日尔—刚果语系的分支。
(11)当时欧洲作者对于伊斯兰教是否可以算作“优越”之物存在分歧。那些坚持伊斯兰教只能是撒旦产物的学者,依然通过聚焦富拉语游牧牧民,主张富拉族群在文化与种族层面优于其他塞内加尔族群;他们认为这类牧民对伊斯兰教的虔诚程度低于定居的富拉语使用者。
(12)更晚近、篇幅浩大的塞雷尔语(Sereer)词典(克雷图瓦(Cretois),1972–1977)确实收录了标记成“沃洛夫语(Wolof)来源”的词汇。但书中没有解释为何要标注这些形式。无法判断收录这些词条,是因为塞雷尔语使用者日常使用它们,还是仅仅用作对比。
(13)由衷感谢维克多·弗里德曼(Victor Friedman),他针对马其顿相关问题给出富有价值的意见。
(14)任何被称作马其顿的区域,其地理范围本身就是激烈争论的议题。历史上,这些区域都曾被当作马其顿的一部分:如今的马其顿共和国、保加利亚西部部分区域、希腊北部行省,以及阿尔巴尼亚东部小片土地。
(15)值得注意的是,宗主欧洲(metropolitan Europe)所宣称拥有的那些特质,欧洲大陆本身绝非全部具备。例如欧根·韦伯(Eugen Weber,1976)讨论,即便是集权程度最高的欧洲强国法国,也缺少文化、语言与政治统一。
(16)由于马其顿的秩序并不符合西方观察者想象中的政体形态,它被描述成复杂到难以理解之地,因此是“野蛮的”“原始的”“混杂的”,正如法语烹饪术语“马其顿沙拉(macedonine)”所喻,是各族群、宗教、语言的大杂烩(参见戈夫(Goff)与福西特(Fawcett,1921),书中使用了这些贬称)。
(17)例如参见史密斯(Smith,1995),该文重要地讨论研讨班与档案研究如何界定历史学学科。
(18)例如语言学的研究方法,如诱导可接受度判断(elicitation of acceptability judgments)或者语言学家的内省法(introspection),同样适用于我们提出的这套分析。正如海姆斯(Hymes,1967b)多年前指出,这些方法只能触及独立于社会语境的语言侧面;支撑这些方法的意识形态预设,认为这些才是唯一重要的语言事实。这当然参与建构并证成语言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边界。但这些实践本身也可以被分析为与研究者之间存在象似关联(iconically linked),例如广泛存在的预设:语言学家必然通晓多种语言(polyglot),或是格外擅长学习语言。而语言学内部那些所谓“带连字符的分支学科(hyphenated specialties)”,如社会语言学、心理语言学,其尴尬地位与通常较低的声望,经过分析,可看作一种递归排斥(recursive exclusion),诸如此类。
(19)政治批判的代表作首推阿萨德(Asad,1973);最具影响力的文本批判包括马库斯与库什曼(Marcus and Cushing,1982)、克利福德与马库斯(Clifford and Marcus,1986)、克利福德(Clifford,1988)。
(20)例如参见克利福德(Clifford,1983);欣斯利(Hinsley,1983)。
(21)一旦披露田野工作者并不“掌握”其研究对象的语言,这类事件至今仍会在学科内部引发小规模争议。
(22)请注意一项关键区分:参与一项语言实践,与分析和社会生活相关的、形态多样的语言使用及语言结构,二者并不相同。
(23)例如参见科马罗夫夫妇(Comaroff and Comaroff,1992);奥特纳(Ortner,1995)。
(24)人类学家会记得,20世纪60–70年代的“新民族志(new ethnography)”主张,语言诱导(linguistic elicitation)应当在民族志研究中占据更核心位置。然而我们此处提及的当代民族志讨论,已经拒绝了该学派的论点。此外,即便在新民族志内部,同样出现学科与方法论边界的对立:所谓“白房间(white room)”去语境化诱导方法,与“草屋(grass hut)”参与式观察方法形成鲜明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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