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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在海南法院2026年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上,省高院发布8个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案件类型覆盖民事、行政、刑事三大审判领域。
这8个典型案例分别为:张某等与李某、某学校等侵权责任纠纷案,左某某与某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王某与林某抚养权纠纷案,王某某与某村民委员会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张某、王某申请指定监护人案,王某某与肖某离婚纠纷案,徐某某与某公安分局及王某、王某某罚款案,陈某某强制猥亵案。
在张某等与李某、某学校等侵权责任纠纷案中,张某、李某原为某学校同班同学。考生中招系统账号为考生准考证号,某学校统一修改该校考生密码后由班主任通过微信将账号、密码私发给考生家长。李某因对张某辱骂自己怀恨在心,看到张某准考证后登录系统,篡改张某的志愿。法院作出判决,李某和父母应赔偿张某及其父母各项损失4.3万元,并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
在左某某与某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中,左某某在幼儿园入园体检时发现指标异常,被三甲医院确诊为某罕见疾病,时年未满3周岁。因疾病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范畴,左某某的家属吴某某报案理赔,被某保险公司以“未行肌肉活检,证据不足”为由拒赔。在法院积极推动下,双方达成调解,某保险公司一次性付清48万元。
在王某某与某村民委员会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中,王某某因出生申报随母亲符某某落户在某村民委员会处,此后一直在该村生活、居住。某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被征用,某村民委员会召开会议决定给每个村民分得征地补偿款3600元、外嫁女不能参与分配,未向符某某女儿王某某发放款项。为此,王某某以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某村民委员会侵害其成员权益为由起诉,请求法院判令某村民委员会发放征地补偿款3600元,获得法院支持。
在王某某与肖某离婚纠纷案中,王某某(女)与肖某(男)婚后生育王某,王某经诊断患有发育障碍,取得精神残疾人证。在诉讼离婚中,王某某、肖某同意离婚,但均不愿意抚养王某。法院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角度出发,为保障王某健康成长,判决不准离婚。
在陈某某强制猥亵案中,被害人(案发时14周岁)系某校初三学生,因多次乘坐陈某某的网约车去学校,二人熟络。某日,被害人独自乘坐陈某某的网约车。趁车上无其他乘客之机,陈某某强制猥亵被害人。事后,陈某某采取多种方式向被害人付款,均被被害人拒绝。法院审理认定,陈某某构成强制猥亵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
此次发布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类型覆盖民事、行政、刑事三大审判领域,内容彰显海南法院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坚定立场,强调实质化解矛盾,突出凝聚合力、协同共治,是海南法院自去年以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经验、新做法的生动体现。
该批案例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突出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聚焦抚养、探望、出行安全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关切受教育权、医疗权益等未成年人切身权益,用司法裁判展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二是突出实质化解矛盾,通过释法明理促成调解即时履行,积极沟通促使行政机关纠错,不仅及时有效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而且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和示范效应;三是突出协同共治,指定监护权案例的做法充分体现法院与家庭、妇联、民政等联动保护的成果,是以司法保护促推家庭保护、社会保护的典范,为类案办理提供宝贵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