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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省教育厅发布
《2026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解读》
对202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重要提醒:考生务必提前查询学籍状态,避免因学籍问题影响正常报名与考试、丧失分配生资格。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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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招考试时间及具体安排是什么?
2026年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考试时间为6月22日—23日。

二、体育考试和实验操作考试如何实施?
体育考试按照各地中招体育考试方案组织实施,按总分10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按照满分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以上测评和考试工作由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纳入中招统一管理。
三、中招考试命题依据是什么?
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命题,合理设定考试难度,提高命题质量。物理、化学学科命题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22年版)为依据,其他学科命题均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体现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22年版)课程理念,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突出对学科主干知识和学科素养的考查,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考生如何报名?
考前必做:提前查询学籍状态
请考生及家长务必在报名前核实本人学籍是否正常、信息连续无误,避免因学籍异常无法报名、影响考试,同时直接丧失分配生资格。
✅ 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籍查询方式:打开微信 → 搜索小程序“我的学籍助手” → 按提示完成身份核验 → 查询本人学籍状态。
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平台: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gzzs.jyt.henan.gov.cn,以下简称“高中招生平台”)进行信息填报
五、初中生分配生(指标到校)政策详解
1. 什么是分配生
优质公办示范性高中,将不低于 50%的统招招生计划,按各校应届人数比例,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符合资格考生可校内竞争、降分录取,低分也有机会考入重点高中,促进教育公平。
2. 分配生必备资格(缺一不可)
初中七、八、九年级连续 3 年学籍、连续在本校就读,无转学、借读、休学、异动记录
中考在学籍所在初中统一报名
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生地、信息技术学业考核达标
学籍异常、中途转学,直接取消分配生资格
3. 录取规则
仅限第一批次第一志愿报考对应高中才生效
校内排序录取:同校报考同一高中考生,按中考分数从高到低录取,用完本校分配名额即止
降分幅度:最高可比该校统招分数线下调 50 分,且不低于全市普高最低控制线
校内排名>全市分数:本校名次靠前,更容易抢到分配名额
4. 名额倾斜
分配指标重点向农村初中、薄弱普通初中倾斜,不允许跨区域享受分配生名额。
六、录取时间如何安排?
7月12日—16日,省提前批录取。7月17日—18日,市县级提前批次集中录取。7月20日—8月6日,市县级普通批次录取。8月20日前全省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结束。
每一批次录取结束48小时后,考生可登录“高中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被学校正式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
七、如何保障随迁子女升学?
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我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精神,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能够在流入地参加中招。
八、如何保障更多学生接受普通高中教育?
一是要求各初中学校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要求,开齐、开足义务教育课程,严禁提前结业备考,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放弃中考,严禁限制学生或取消学生中考报名资格,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
二是要求各地适应人口结构变化,增加普通高中学位供给,推动现有普通高中挖潜扩容,在渡峰时期适当放宽学校规模和班额标准,严控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探索职普融通有效途径,通过新建、改扩建和合并转设等方式建设一批综合高中,现有的综合高中试点校(班)适当扩大招生规模。
三是扩大指标到校在公办普通高中的实施范围,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的比例不低于50%,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禁止跨区域分配指标。
九、如何规范招生行为?
严禁擅自增减考试科目和学科考试分数;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严禁以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名义提前圈占生源、掐尖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的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通过集团化办学变相抢挖、签约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给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严禁根据中招考试成绩对各县(市、区)、学校及学生进行排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