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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考生依法享受优录政策,2026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简称“中考”)优录材料报送工作即日起启动。
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须先到所在初中学校领取并如实填写相应优录登记表,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考生填写完毕后,须持优录相关证明材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优录项目所涉及的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审核、盖章手续。
4月30日前,考生须将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登记表、相关证明材料(含各类证件原件)提交至所在初中学校进行核实。
核实无误后,将优录学生名单(含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司法民警子女考生)在校园显著位置及校园官网公示一周(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10日前将填写完整的优录名册申报汇总表、优录登记表上报至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复核。其中,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司法民警子女考生申报汇总表由相关部门直接移交孝感市教育考试院。
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对上报材料复核完毕后,须将优录学生名单(含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司法民警子女考生)在当地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收到举报的考生,立即组织核查,及时核实处理并反馈结果。未经公示或公示不合格的考生,不得报送上一级招生考试机构。
经各级审核合格后的优录登记表,由各初中学校统一装入考生纸质档案,考生纸质档案由初中学校按规定妥善留存、管理。
孝感市教育考试院汇总全市优录信息后,将通过孝感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xiaogan.gov.cn/)公示优录考生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为6月初至当年年底。
孝感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优录项目及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20分参加录取。
①烈士子女。
②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
③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跳伞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子女。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10分参加录取。
①作战部队军人子女。
②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
③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④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⑤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
⑥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⑦在消防救援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或有子女后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⑧公安、司法民警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5分参加录取。
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
说明:
上述人员因公牺牲、残疾或被授予荣誉称号时,应为在职人员。
在职消防救援人员指消防指挥员和消防战斗员,不包含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
加分录取项目中,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项照顾,不享受累计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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