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青岛中考、普高招生政策

四季读书网 2 0
2026青岛中考、普高招生政策

青岛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2026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下同)招生工作坚持总体稳定的基本原则,根据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科目

2023级学生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物理或化学)。

2024级学生考试科目:地理、生物、实验操作(生物)、信息科技。

有青岛市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学籍在青岛市以外初中学校的外地回青考生、从青岛市以外初中学校转入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需要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上述所有科目的考试。

(二)考试时间

2026青岛中考、普高招生政策 第1张

(三)考试组织

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

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生物、物理或化学)、信息科技,由市教育局统一确定考试办法和考试内容,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由初中学校具体实施。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采取过程管理考核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办法,满分共计60分,其中过程管理考核满分为30分,目标效果测试满分为30分,具体要求按照《2026年青岛市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青教通字〔2026〕9号)执行。

考查科目包括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考查形式由初中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自行确定。

(四)考试科目原始分值、考试时长及考试形式

2026青岛中考、普高招生政策 第2张

(五)考试命题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肩负学生毕业鉴定和升学选拔双重任务。道德与法治学科使用省级统一命题,其他学科试题仍由市级命制。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以“立德树人、两考合一、引导教学”为根本原则,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及各学科课程标准(2022年版)确定考试内容和评价标准,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融入试题,坚持素养立意,巩固“双减”成效,强化考试评价的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优化试题内容和呈现形式,注重对基础知识的考查,不出偏题、怪题和超出课程标准的难题;注重对实践应用和思维方法的考查,合理创设试题情境,减少死记硬背、机械记忆性题目,适当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性、探究性试题比例;注重对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的考查,体现新课标理念,促进“教-学-评”有效衔接。

(六)考试阅卷

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的科目实行全市统一网上阅卷。抽调各学科在职骨干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实行阅卷人员回避制度。规范阅卷程序,严格阅卷纪律。

(七)成绩呈现

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科目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他科目或科目组合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其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科目作为第一组合,总分400分;地理、生物科目作为第二组合,总分160分。两个组合均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等级划分标准为:以普通高中招生区域为单位,将参加考试学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参加考试学生人数划分占比确定等级,A等占15%、B等占35%、C等占35%、D等占15%。

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生物、物理或化学)、信息科技科目成绩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艺术(音乐和美术)、信息科技均以总分的60%作为合格标准。

实验操作(生物、物理或化学)科目以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物理或化学)均合格为合格标准。

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时第二组合(地理、生物)成绩为D等级的,或信息科技、实验操作(生物)为“不合格”的,可以申请补考。

学生可通过青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edu.qingdao.gov.cn)和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qdsjyjxcc)、市招考院微信公众号(qdzk2014)查询本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毕业年级的考生可通过市招考院微信服务号(qdzk2018)订制成绩推送服务。

2026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加分优待规定见附件1。我市自2028年起取消国家明确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

(八)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

学生考试科目、考查科目成绩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准予毕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以普通高中招生区域为单位,将参加考试学生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参加考试的在籍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人数划分占比,前95%的确定为合格等级。学业成绩不合格的,由初中学校命题并组织补考,补考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

二、全市普通高中招生

2026年,全市初中毕业生约9.6万人。根据国家、山东省有关要求,全市将有序增加普通高中学位供给。

(一)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未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须具有青岛市户籍。往年已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初中毕业生报考无效。

(二)招生范围及组织

除新疆班、西藏班外,普通高中不得在青岛市外招生。市、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分级负责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三)招生计划

市、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科学制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招生计划申请,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在对学校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办学行为规范情况和近几年实际招生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市教育局统一公布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见附件2)。

(四)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依据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新生。

1.指标生招生。各区(市)应根据当地实际,将不少于2所优质普通高中统招班招生总数的65%,依据初中毕业生人数均衡分配到招生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并向社会公示。

2.自主招生。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一律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具体录取办法以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实施方案为准。

3.艺体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普通高中可按照自身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的需要,招收一定数量的艺体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

4.特殊教育学校招生。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面向全市招生。两所学校招生方案经批准后,由学校公布招生计划和录取办法,组织入学考试进行录取。各初中学校随班就读的视障、听障初中毕业生,未被其他学校录取但符合上述两校招生规定的,经本人申请后,可由两校进行录取。

5.航空班招生。胶州四中航空班面向全市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网上志愿填报时,考生(含胶州市考生)须填报“跨区招生志愿表”(表格样式见附件3)。考生须按胶州四中航空班招生简章规定时间到该校办理航空班报名手续,并参加胶州四中组织的航空班体检、面试。胶州四中航空班招生由胶州市教体局负责,在全市提前批录取结束后,其他普通高中录取开始前进行录取。

6.中外合作班招生。报考局属公办普通高中中外合作班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照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实施方案录取。青岛西海岸新区胶南第一高级中学中美班、青岛西海岸新区第一高级中学国际课程班跨区(市)招生,面向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以下简称四区)、高新区、城阳区、即墨区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负责录取,面向西海岸新区的招生计划由西海岸新区教体局负责录取。

7.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原则上与驻地辖区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生源不足的,可面向全市招生。任何民办普通高中严禁招收青岛市以外的考生。民办普通高中在青岛市范围内跨区(市)招生的,要依据生源地招生部门公布的当地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新生。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须在民办普通高中缺额录取开始前将辖区内的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报市招考院备案。

三、四区和高新区普通高中招生

(一)分数线划定

市教育局统一划定局属普高一段线(简称一段线)、局属普高二段线(简称二段线)、民办普高统招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民办统招班线)、民办普高其他班(指除统招班以外招生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民办其他班线)。

一段线是统招批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二段线是分数带内公办学校(含公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民办高中公办班、新型职普融通试验班、联办五年制高职)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志愿填报

1.第一阶段录取志愿填报。考生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6〕3号)和《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志愿填报及有关考试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6〕8号)有关规定进行网上考试报名、网上志愿填报和志愿确认。

2.第二阶段分数带志愿填报。市教育局在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公布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段线、二段线、民办统招班线、民办其他班线、第一阶段录取各校分数线、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分数带招生计划。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中考平台”,具体登录方式见附件4),填报第二阶段分数带志愿(之前填报的第一阶段普通高中志愿作废)。分数带志愿填报资格线为民办其他班线。

(三)录取顺序

第一阶段普通高中录取按照自招批、特长批、艺术班批、统招批的顺序录取。艺术班批第一、二、三志愿为平行志愿。统招批第一、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局属普通高中学校和部分单独面向四区和高新区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志愿代码见附件5。

第一阶段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并征集分数带志愿后,进行第二阶段分数带录取,分数带第一、二、三志愿为平行志愿。

(四)录取成绩

1.录取投档分数。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3科总分和政策性加分。在各录取批次内,遵循相应录取规则,按照投档分数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2.等级成绩要求。在第一阶段统招批录取中,将“第一、第二组合均须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作为公办高中统招班和民办高中公办班录取的基本条件,各学校在此基础上明确对统招批次各种班型第一组合和第二组合的具体等级要求,在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的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在各阶段录取时保持不变。在第一、二、三志愿录取时,优先录取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生物、物理或化学)、信息科技科目均达到合格等级的考生。

3.同分排序。录取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英语(含口语和听力)单科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由高到低排序。个别学校对同分排序另有要求的,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的学校招生简章为准。

(五)各类招生要求

1.自主招生。各学校根据经市教育局批准的自主招生实施方案组织自主招生工作。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自主招生学校,考生获得自主招生资格,即视为已填报相应学校的自主招生志愿。局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的四区、高新区以外的考生不再参加生源所在区(市)高中阶段录取。

局属公办普通高中(不含综合高中)自主招生笔试实行统一命题。笔试分两个科目,科目一为物理,满分120分,其中基本题目100分、附加题目20分,考试时长90分钟。科目二为化学或历史,满分80分,其中基本题目70分、附加题目10分,考试时长60分钟。自主招生笔试统一编排考场、统一阅卷,面试由各学校自行组织,面试分值为20分。各学校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

2.艺体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严格执行《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学校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青教通字〔2023〕12号)有关要求招生。获得多所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或足球后备人才资格的考生,在特长批志愿中,只能选择报考一所学校,未填报特长批志愿的,视为放弃资格。允许学校对专业特别突出的考生优先、破格录取,但须严控数量,原则上不超过特长生、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计划的20%,相关办法须在学校招生简章中明确,享受优先、破格录取资格考生名单须由招生学校提前公示。

3.艺术班招生。青岛一中艺术班、青岛三十九中艺术班、青岛艺校综合高中艺术班包含多个艺术专业方向。不同学校艺术班可以相互兼报。艺术班招生必须按照录取时的艺术专项设置招生计划(专项生源不足时,允许学校按照招生简章的规定,跨专项调整招生计划),考生按照获得的专项资格填报艺术班志愿。允许学校对专业特别突出的考生优先、破格录取,但须严控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艺术班招生计划的20%,相关办法须在学校招生简章中明确,享受优先、破格录取资格考生名单须由招生学校提前公示。

4.指标生招生。

(1)指标生名额分配。将青岛一中(本部)、青岛二中(本部)、青岛九中(本部)、青岛实验高中、青岛十七中、青岛十九中、青岛三十九中、青岛五十八中(本部)、青岛六十七中、青岛六十八中10所学校统招班招生计划的65%,分别均衡分配到局属初中学校和相关区(名额分配见附件6)。四区教体局和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根据所辖初中学校实际在校毕业生人数,分配辖区初中学校指标生名额,面向社会公布,并按规定时间在中考平台提报指标生名额分配信息。

(2)指标生条件。指标生应在注册学籍的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住房发生变化等正常转学的学生须连续在该校就读两年以上)。指标生的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生物、物理或化学)、信息科技科目均须达到合格等级,且应达到相应招生学校统招班对第一组合、第二组合等级成绩的要求。

4月10日(星期五)前,局属初中学校将学籍和就读不符合指标生条件的考生信息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四区、高新区初中学校将学籍和就读不符合指标生条件的考生信息报辖区教体局基教部门(高新区初中学校报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各初中学校通过合适的方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4月24日(星期五)四区招考部门和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将辖区不符合指标生评选条件的考生信息录入中考平台。

(3)指标生人选确定。根据考生统招批第一志愿和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3科总分确定指标生人选。市教育局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将该初中学校统招批第一志愿报考各相关普通高中的考生分别排序,再根据指标生名额分别确定指标生人选,并在青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指标生名单。

(4)指标生录取。指标生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加15分后参加普通高中统招班录取,指标生加分只对统招批第一志愿普通高中统招班有效。

5.崂山班招生。青岛六十七中、青岛六十八中、青岛理工高中面向崂山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单独招收崂山班,该志愿不适用艺体特长生、足球后备人才、指标生招生,也不适用其他照顾优待政策。

6.足球班招生。青岛九中招收1个足球共建班和1个足球特色班1个,足球共建班面向青岛市足球代表队应届(2026年度)初中毕业生招生,4月4日-5日进行测试;足球特色班面向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4月11日-13日报名,4月25日-27日进行测试。青岛市新型足球学校(青岛财经职业学校)招收1个综合高中足球班,面向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4月11日-13日报名,4月25日-27日进行测试。参加青岛九中足球共建班、足球特色班和青岛市新型足球学校(青岛财经职业学校)综合高中足球班测试的学生,需按要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被公示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录取环节。

7.民办普通高中招生。

(1)公办统招班招生。市教育局在青岛海山学校、青岛杜威实验学校设立公办班,纳入统招批录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等级成绩的要求、录取办法按照公办普通高中要求执行,由学校在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的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

(2)民办班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分别在民办统招班线、民办其他班线之上录取新生。由市教育局负责录取的民办普通高中,全部依据招生计划在中考平台录取,依次按照普通高中第一阶段录取、分数带录取、缺额申请录取3个步骤完成。严禁民办普通高中组织任何线下、现场录取报名、缴费活动。分数带录取结果公布前,不允许任何民办普通高中组织任何报名、录取的相关活动。缺额申请录取在分数带录取结束后进行,由民办普通高中通过中考平台提报申请录取的考生名单。各阶段已被投档到民办普通高中的学生,须在相应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投档结果,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投档结果。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出台重大改革举措前,要广泛征求意见,加强风险评估,切实做好新闻宣传引导。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严格招生纪律。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禁无计划、超计划、超范围招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各区(市)教体局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或未经批准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三)规范学校管理。各初中学校要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加强对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的管理,不得提前分流学生,要采取措施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要正确引导学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填报志愿。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定学生报考学校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要严格落实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学籍管理,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对超计划招生、市外招收的学生(除新疆班、西藏班外),不予注册学籍。

(四)全面强化监督问责。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法依规处理;对于违规违纪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联系电话:85912178。

附件:1.2026年青岛市高中阶段招生政策性加分优待规定

          2.2026年青岛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3.2026年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招生)志愿预填表

          4.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登录方式

          5.2026年面向四区、高新区招生的局属普通高中和部分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志愿代码

          6.2026年局属学校、四区和高新区指标生名额分配表

          7.2026年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招生工作进程

                                  青岛市教育局

                                   2026年3月30日

青岛各年级群
2026青岛中考、普高招生政策 第3张
2026青岛中考、普高招生政策 第4张
2026青岛中考、普高招生政策 第5张
4年级
2026青岛中考、普高招生政策 第6张
2026青岛中考、普高招生政策 第7张
2026青岛中考、普高招生政策 第8张
5年级
2026青岛中考、普高招生政策 第9张
2026青岛中考、普高招生政策 第10张
2026青岛中考、普高招生政策 第11张
6年级
2026青岛中考、普高招生政策 第12张
2026青岛中考、普高招生政策 第13张
2026青岛中考、普高招生政策 第14张
初一
2026青岛中考、普高招生政策 第15张
2026青岛中考、普高招生政策 第16张
2026青岛中考、普高招生政策 第17张
初二
2026青岛中考、普高招生政策 第18张
2026青岛中考、普高招生政策 第19张
2026青岛中考、普高招生政策 第20张
初三
END

现在微信公众号功能改了,及时点右下角的“在看”,同时将公众号设为星标,这样就可以第一时间收到文章了

来源 |青岛市教育局|转载请注明来源

商务合作请联系|微信:HUassistant1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