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法考资料(全网最全、每周更新、搜索直达)
https://www.kdocs.cn/l/cbO37yalSard
【26法考、法律实务、法硕、法律书籍等资料】 窗外的资源库
https://www.kdocs.cn/l/cb79ShKsv9RV

(3.9)徐某开设打印设计中心并以自己名义登记领取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该中心未起字号。不久,徐某应征入伍,将该中心转让给同学李某经营,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该中心承接广告公司业务,款项已收却未能按期交货,遭广告公司起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本案的适格被告?
A.李某
B.李某和徐某
C.李某和该中心
D.李某、徐某和该中心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个体工商户的当事人地位,关于个体工商户当事人地位的判断首先需要判断是否有字号,如果有字号,直接以字号为当事人,列明经营者信息即可。如果没有字号,则以经营者为当事人,登记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列为共同被告。显然本案个体工商户无字号,应当以经营者为当事人,登记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应当将徐某和李某列为共同被告。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
(3.10)【多选】下列关于犯罪结果的说法,正确的有?
A:甲故意破坏其仇人乙的汽车刹车装置,被停车场保安发现并制止。警方查明,案发时,乙在外地出差,9日后才会回来。甲的行为系故意破坏交通工具罪未遂
B:甲与同监的乙、丙共谋越狱。某日地震,甲趁机制造火情伺机逃跑。最终甲成功逃脱,其他人员均被制服。乙、丙的行为系逃脱罪既遂
C:甲欲售卖淫秽光盘营利,因此刻制大批淫秽光盘,后自觉悔悟,遂将所制作的光盘悉数销毁。从整个过程看,甲的行为系犯罪中止
D:甲生产伪劣保健品,价值30万元,在销售前被有关部门查封。甲的行为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既遂
【文字解析】A项,破坏交通工具罪是具体危险犯,产生具体危险是犯罪成立的条件,造成实际危害结果是犯罪既遂的条件。本罪的成立条件是足以产生倾覆危险(《刑法》第116条),既遂条件是造成实际危害结果(如车毁人亡)(《刑法》第119条第1款)。在既遂之前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得逞,构成未遂;主动消除危险,构成中止。例如,甲夜晚潜入公交车总站,破坏了公交车的刹车装置,但又后悔便修好,成立中止;破坏刹车装置后,第二天早上司机检查出问题及时维修好,甲成立未遂。A项中,甲破坏了刹车装置,产生了足以倾覆的危险,成立破坏交通工具罪,但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造成实害结果,故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未遂。A项说法正确。
B项,甲、乙、丙构成脱逃罪的共同犯罪。基于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原则,当甲构成脱逃罪既遂后,乙、丙对甲的既遂结果也要负责,也即乙、丙也构成脱逃罪既遂。B项说法正确。
C.D项,在包含贩卖的选择性罪名中,包括两种情形。(1)贩卖是既遂的条件。例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能够达到既遂的行为结构共有两种:一是生产+销售,二是销售。只有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犯罪才既遂。如果仅有生产行为,没有销售出去,库存额有15万元,构成犯罪未遂。(2)贩卖不是既遂的条件。例1,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每一个行为都是能够达到既遂的行为,带着牟利目的完成其中一个行为,就构成既遂。不要求将制作、复制的淫秽物品贩卖出去。例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每一个行为都是能够达到既遂的行为,完成其中一个行为,就构成既遂。不要求将制造的毒品贩卖出去。例3,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每一个行为都是能够达到既遂的行为,完成其中一个行为,就构成既遂。不要求将购买的假币出售出去。基于此,C项,甲构成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既遂;D项,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C项、D项说法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
(3.11)郑某起诉林某,审理过程中林某提起反诉,后郑某撤回起诉,法院以原告撤回起诉为由裁定驳回了林某的反诉。林某对该裁定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单选)
A:组织当事人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诉
B: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C:二审法院撤销驳回反诉的裁定,同时发回重审
D:二审法院撤销原裁定,同时指定原审法院审理
解析:首先基于反诉的独立性,反诉独立于本诉而存在,不会因为本诉的撤销而撤销,所以郑某撤回起诉后,对于林某提出的反诉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故一审法院裁定驳回林某反诉的裁定是错误的。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裁定可以上诉,故林某对一审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裁定驳回反诉其实是一审法院对反诉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定)可以提起上诉,此时一审驳回起诉裁定错误,即一审法院应当对案件继续审理,故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驳回起诉裁定,指定原审法院继续审理,故本题答案为D.
考点:诉
视频解析:竹马APP搜索题号(2019-02-4-1)或题干关键字
(3.12)孙某将一对价值100万元的骨瓷花瓶出质给文某,向文某借款7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3年。3年后,孙某未能依约还款。因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该花瓶折价为出质时市场价的一半左右。因孙某无法偿还借款,遂与文某协商将该花瓶以48万元卖给第三人黄某。黄某依约付款后,孙某反悔认为价格太便宜,要求文某不得向黄某交付,并向文某主张返还花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多选)
A花瓶所有权现归孙某
B孙某无权向文某主张返还花瓶
C孙某对文某的债务已经消灭
D花瓶所有权现归黄某
本题综合考查返还原物请求权、动产物权变动、指示交付和债权债务的终止,难度较大,错误率较高。
A.D项考查动产物权变动,关键词为“所有权”。观念交付包括三种,分别是:(1)简易交付;(2)指示交付;(3)占有改定。其中,指示交付,是指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本题中,起初,孙某将自己的骨瓷花瓶质押给文某,花瓶的所有权人为孙某,占有人为文某。后孙某与文某协商将花瓶以48万元出卖给黄某,构成指示交付,花瓶的所有权发生物权变动,归黄某所有。故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D项说法正确,当选。
B项考查返还原物请求权,关键词为“无权”。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构成要件有二:(1)所有权人;(2)无权占有。本案中,现花瓶的所有权人为黄某而非孙某,因此,孙某无权向文某主张返还花瓶。故B项说法正确,当选。C项考查债权债务的终止,关键词为“消灭”。债务已经履行的,债权债务终止。本题中,孙某向文某借款70万元,将质押物花瓶出卖后,买受人支付了48万元,尚有22万元债务未履行。因此,债务尚未消灭。故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D
(3.13)牛某驾车将行人任某撞倒,经查,牛某所驶车辆系刘某所有,某日被苏某盗窃后苏某将车出借给牛某。现任某拟提起诉讼,关于起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多选)
A:牛某,苏某为共同被告
B:以牛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C:以苏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D:以刘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当事人适格的判断。一般而言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的规定确定适格当事人,但在《民事诉讼法解释》没有具体规定的时候,同学们可以根据当事人适格的判断原则,结合《民法典》的规定予以分析。具体而言,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为适格当事人,即《民法典》规定的赔偿义务人为适格被告。本案所涉及的情形在司法解释中没有具体规定,故同学们应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予以分析,根据《民法典》第1215条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故从实体责任上分析,本案应当由盗窃人苏某和使用人牛某承担连带责任。故在诉讼中权利人有选择权:权利人任某主张牛某承担责任,将牛某列为被告;权利人任某主张苏某承担责任,苏某为被告;权利人任某主张牛某和苏某都要承担责任的,将其列为共同被告。故本案A、B、C选项正确。而刘某是原所有人,在实体上不承担责任,不是侵权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故不是本案适格被告。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C。
(3.14)王某向自然资源部申请某项政府信息,自然资源部以信息不存在为由不予公开,王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多选)
A.本案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B.被告应当承担证明该信息不存在的举证责任
C.法院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对于本案进行审理
D.如果王某能够提供相关线索的,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
[考点]行政诉讼程序
(1)本案被告是自然资源部,被告为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县级政府,市级政府和省级政府)的案件应由中院管辖,可见,A选项正确。
(2)行政诉讼中,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应当由被告承担,本案信息是否存在是决定拒绝公开是否合法的重要因素,应当由被告证明该信息不存在,法院应审查被告是否已经尽到充分合理的查找,检索义务,若被告不能提供相反证据,并举证证明已尽到充分合理的查找,检索义务的,法院不予支持被告有关政府信息不存在的主张。所以,B选项正确。(3)行政诉讼的法定简易程序适用条件包括:1.第一审案件;2.法院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3.满足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第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第二,案件涉及款额2000元以下的;第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考生应当
注意,123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C选项由于缺失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导致错误。这个题目竹马后台的正确率只有8%,说明,考生很容易遗漏“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条件,误以为信息公开案件就要简易程序,你如果能记住,就比别人多了一点优势,法考有时候要靠理解,有时候要靠细节的记忆。额外提醒一点,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不同,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对于法院级别还有要求,要求为基层法院或派出法庭,而行政诉讼案件并没有法院级别的要求。
(4)被告主张政府信息不存在,原告能够提供该政府信息系由被告制作或者保存的相关线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ABD.
视频解析:竹马APP搜索题号(2021-01-3-28)或题干关键字
(3.15)李某驾车不慎追尾撞坏刘某轿车,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将车修好。在诉讼过程中,刘某变更诉讼请求,要求李某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针对本案的诉讼请求变更,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诉的诉讼标的同时发生变更
B.法院应依法不允许刘某变更诉讼请求
C.该诉成为变更之诉
D.该诉仍属给付之诉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诉讼标的和诉讼请求的区别,以及诉的分类。首先关于诉讼标的和诉讼请求,刘某起诉要求修车为诉讼请求,后刘某将该诉讼请求变更为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有权变更诉讼请求,所以B选项错误。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并请求法院作出裁判的实体法律关系,刘某要求李某修车是基于侵权法律关系,要求赔偿和赔礼道歉也是基于侵权法律关系,本案诉讼标的没有发生变化,A选项错误。诉的分类看原告诉讼请求,变更之前,刘某的诉讼请求是修车,为给付之诉,给付的内容是行为,而变更之后刘某的诉讼请求为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为给付之诉,给付的内容是财物和行为。所以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D。
「26法考真题 第八周(带学).docx」(可自行编辑做笔记)
链接:https://pan.quark.cn/s/72a00acba47d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iiluQYGzL_RNeq5-0hOCMw?pwd=1888 提取码: 1888
往期回顾
法考带学or督学or免费法考资料
+微信:15013745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