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高考、中考、端午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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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经营者:

2024年高考、中考、端午节将至,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规范各类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向全市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公平竞争、合法诚信原则,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宾馆、酒店、旅馆、餐厅等住宿餐饮行业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进行明码标价和服务收费公示,做到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完整、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必须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取消订单或者擅自提高价格。

三、各客运公司、出租汽车公司、车站等应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要认真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价格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各停车场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停车场入口处和缴费地点的显著位置进行收费公示,清楚标明收费标准、计费方式等内容。

五、经营者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虚假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按照本提醒告诫函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即日起,市场监管部门将进行市场价格巡查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强制捆绑销售、强制服务并收费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经营者进行监督,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社会公众可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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