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高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通告
一年一度的高考即将来临,为保证我县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扰民扰生,根据《国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高考期间(6月6日-9日),在对县城各类环境噪声污染进行控制,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6月6日-9日,停止一切产生建筑噪声的施工,工地停止施工。禁止鸣喇叭、吹号、高声广播、燃放鞭炮,严禁婚庆、殡葬活动使用铜管乐队、锣鼓队和鸣放礼炮。对产生噪声和振动的机械设备、饮食服务场所以及其他噪声源,应当采取消声防振措施,其噪声和振动必须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二、6月6日-8日,县城所有的歌城、电子游乐场、网吧等娱乐场所必须停止营业。严禁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它发生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机动车辆在金阳中学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行驶,一律禁鸣,避免影响考生学习考试和休息。
三、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管理,对造成噪声扰民扰生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严查处。环保热线服务电话:“12369”;考试服务电话:8739623。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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