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哪些条件的考生可以享受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
(1)2022至2023学年度评选出的市级优秀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2)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子女、归侨考生。
(3)台湾省籍考生。
(4)少数民族考生。
符合哪些条件的考生可以享受降分录取?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考生,可享受降分录取:
(1)降20分录取
烈士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和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现役军人的子女;现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和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2)降10分录取
作战部队(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 年以上的现役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在军事训练和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中立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的子女;一级、二级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英雄模范、因公牺牲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现在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以及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现在担任灭火救援任务的总队(含)以下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担任灭火救援任务的总队(含)以下单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3)降5分录取
获两次以上(含两次)三等功奖励的驻津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
符合哪些条件的考生可以享受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不在享受加分、降分政策范围内,但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享受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本市和支援湖北省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在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2022至2023学年度区级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
录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同等条件指的是什么?
同等条件是指:在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基础上,考生升学成绩(含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政策照顾加分或降分)相同。
同时符合多项政策照顾的,是否可以同时享受?
同时符合加分、降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多项政策照顾的,在申报政策照顾时,由考生本人选择,只能享受一项。
是否可以同时享受政策照顾加(或降)分、特长生降分录取政策、指标生降分录取政策?
考生不能同时享受政策照顾加(或降)分、特长生降分录取政策、指标生降分录取政策。
当考生以享受政策照顾加(或降)分身份参加录取时,不再享受特长生降分录取政策和指标生降分录取政策;当考生以特长生身份参加录取时,不再享受政策照顾加(或降)分政策和指标生降分录取政策;当考生以指标生身份参加录取时,不再享受政策照顾加(或降)分政策和特长生降分录取政策。
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如何确定升学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顺序?
在考生升学成绩(含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政策照顾加分或降分)相同时,确定优先录取的顺序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本市和支援湖北省一线医务人员子女、降分范围以外的现役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2022—2023 学年度区级优秀学生(区级优秀学生干部);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高者;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