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区第四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通知
四季读书网
3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 6 周岁(即 2017 年9 月 1 日—2018 年 8 月 31 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怡安市场胡同以东,契丹大街东段以南,银河路以西,玉龙大街东段以北。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户籍和居住情况,将学位划分为“优待学位类型”和“逐类安置类型”。1.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司法部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条件的人员子女。 2.持有松山区政府出具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函的随迁子女。 3.持有残疾证的松山区户籍轻度残儿到学区学校报名,随班就读;中度残儿建议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重度残儿到学区学校报名登记,由学区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视具体情况安排送教上门。4.二孩、三孩本着“长幼随学”和“双向调剂”的原则,在符合招生入学条件和学位资源允许的前提下,将同一家庭的二孩、三孩安排在同一所学校就读。 1.学区有户有房:适龄少年儿童与其父母是学区内户籍,不动产权权属人是其父母双方之一,且监护人和不动产权证权属人一致,学区内实际居住,户籍、学区和房产证三者统一。 2.学区有户祖房:适龄少年儿童与其父母是学区内户籍,其父母在松山区、红山区城区内均无合法固定房产,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在学区内,祖孙三代户口均在同一户口簿,不动产权权属人属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学区和房产证三者统一。 3.学区无户有房:适龄少年儿童与其父母非学区内户籍,不动产权权属人是其父母双方之一,且监护人和不动产权证权属人一致,学区内实际居住,学区和房产证二者统一。 4.学区无户祖房:适龄少年儿童与其父母非学区内户籍,其父母在松山区、红山区城区内均无合法固定房产,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在学区内,祖孙三代户口均在同一户口簿,不动产权权属人属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学区和房产证二者统一。 5.学区有户无房:适龄少年儿童与其父母均是学区内户籍,学区内法定监护人在松山区、红山区城区内均无合法固定房产,在学区内实际租住六个月以上,参照户籍调剂安置。 6.学区松户租房:适龄少年儿童与其父母是松山区乡镇户籍,父母双方共同在松山区城区务工或经商,在松山区、红山区城区内均无合法固定房产,学区内租房实际居住六个月以上,入学后经核查非租房实际居住的回户籍地就读。 7.学区外户租房:适龄少年儿童与其父母非松山区户籍,父母双方共同在松山区城区务工或经商,在松山区、红山区城区内均无合法固定房产,学区内租房实际居住六个月以上,入学后经核查非租房实际居住的回户籍地就读。1.二代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同一户口簿;用祖房的需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在同一户口簿中。 2.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为招生年度6月30日前,房产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不包括商厅、车库、小棚等);不动产权权属人100%产权,应为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不包括与亲属或与他人的按份占比;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需出具与开发商签订的网签购房合同、网签机打发票(不包括二手房交易合同),购房时间应为招生年度6月30日前;不动产权证权属人为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还需提供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无房证明或现场出示手机查验结果。 (1)松山区、红山区、元宝山区户籍的需提供由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非“三区”户籍的需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 (2)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提供由赤峰市不动产发证机关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或现场出示手机查验结果。 (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出具法定监护人无房证明,所在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单据,无用人单位的出具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单据,社保缴费日期截止招生当年的3月1日前(可现场出示手机查验结果)。 (4)经商人员子女需出具法定监护人的无房证明或现场出示手机查验结果、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纳税凭证或不欠税证明,日期截止招生当年的3月1日前。 1.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且又因户口无法合并的,可提供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出具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与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未分户之前的户籍信息。
2.房产抵押的,提供银行抵押证明(需要加盖抵押银行鲜章)、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市房管局的提档查验证明。
3.房屋产权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可提供网签购房合同、网签购房发票代替不动产权证。
4.未交工未实际入住的,能提供网签购房合同、网签发票的,认定为学区有房;不能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和网签发票的,不能认定为学区有房,需按照现居住条件提交相关资料。
5.棚户区房屋征收回迁的,需提供松山区政府出具的征收回迁补偿协议。房屋已被拆迁的或正在被征拆的,提供有效要件的按安置房报名。
6.小产权房的提供原始购房合同、原始票据以及正规水暖电发票的,认定为学区内有房;个人之间交易的二手小产权房不作为入学报名条件。
7.学区有户无房的,需提供二代户口簿、松山区和红山区城区无房产证明、居住证明、城区医保或社保。
8.不动产权证“权利性质”栏标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栏标注为:商务金融用地/办公/商务等字样非住宅用房,不认定为学区内有合法房产,不作为入学报名条件。
2024年松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招生实施网上报名、线下实地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招生,报名符合松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中小学起始年级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均需通过登陆“赤峰市新生入学(园)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网址为https://baoming.cfsedu.cn:8443),对于符合相关优抚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携带由相关单位出具的协调函、相关报名要件到松山区教育局统一办理。一是逐类安置学位类型的适龄儿童,于6月24-27日期间进行网上报名,务必于6月27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家长打印报名表,将报名表粘贴在装有所有报名原件的档案袋封皮上),6月28日系统关闭,不再办理网报业务。 二是适龄儿童的家长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务必于次日在线下向学区内学校提交报名所需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线下组织进行初审。6月25-28日,城区各小学要完成适龄儿童线下报名资料审核工作。 三是符合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条件的,携带由相关单位出具的公函、相关资料于7月15日统一到松山区教育局办理。 四是7月1-12日,由松山区教育局对各城区小学一年级报名新生进行线下资格复审。 五是在城区小学报名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于8月15日查询“赤峰市新生入学(园)招生系统”学校派位、阳光分班结果,根据查询结果于8月16日至18日到相应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根据入学通知书的时间要求到学校报到,9月2日开学。六是各城区小学于9月15日前将新生学籍信息报松山区教育局复审并办理电子学籍。 根据招生方案,依据学位类型,按先后顺序依次分批逐类招生,直至额满为止。在逐类招生过程中,各城区小学出现下一批次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时,由松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入学。 各校第一责任人(校长)要在初审中严格把关,有序收集并审核报名学生的相关要件,准确核对各类信息,核对无误后按学位类型留存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在每天开展审核时,对初审合格的直接点选“通过”选项;对初审不合格的,要给出明确的填报修改意见并点选“不通过”选项,家长可通过短信接收到审核信息。1.学生阳光分班。通过“赤峰市新生入学(园)招生系统”由松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辖区内中小学实施阳光分班、均衡编班,保证各班级在学生人数、性别比例等方面保持相对均衡。统一在指定地点现场阳光分班、公示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公示分班结果。软件系统智能分班后,松山区教育局和辖区各中小学校分别留存分班档案,任何个人和团体不得干预,分班后不允许校内再变更班级或在区内各校之间变更学生就读学校。
2.教师均衡组合。城区中小学根据设置的班数,依据教师年龄结构、学科结构、能力结构等综合因素,科学合理均衡搭配平行班师资,确定班主任人选,教师名单公布后不允许调整。松山区教育局组织阳光分班时,由各校班主任代表对应的任课教师组合当众抽取学生分班后的序号,确定其所任教班级。现场随机抽签确定的班主任、任课教师不得再更换。
(一)转入条件
1.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松山区义务教育学校转学管理办法》。松山区城区内购房搬迁的,在转入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可申请转入学区所在学校。如学位已满,即使监护人合法产权属实也无法办理学区内学校转入,只能相对就近调剂,转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3.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在起始年级和毕业年级不得办理转学。 4.在松山区城区有固定房产的,主动放弃公办学校学位去民办学校就读的,原则上不再提供城区公办学校学位,自在民办学校建立学籍之日起,不予办理转学。5.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必须遵守“阳光分班”原则,凡办理转学的学生必须由家长(法定监护人)现场抽签定班。对于试图通过转学变相择班的不予办理转学。 二代户口簿、不动产权证、市房管局的提档查验证明。赤峰市以外就读的还需要提供当地学校盖章、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学籍信息表。 家长(法定监护人)按照松山区教育局公众号发布的转学通知相关要求,按时网上报名,线下持转学要件到松山区教育局指定地点审核,转学资格审核合格后持转学联系函到转入学校报到入学。 具备转学条件的,办理时间为每年的二月下旬和八月下旬,进行集中办理。招生咨询电话:5992088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3467321@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已特别标注为本站原创文章的,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