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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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
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简称体育专业考试),在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和自治区教育厅领导下,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管理,由内蒙古师范大学和内蒙古民族大学分别组织实施。为做好我区2023年体育专业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及我区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严格规范考试组织管理。体育专业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须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各组考高校(简称考点)要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相关要求切实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做好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人员配备、场地布置、进度掌握、考风考纪、安全保密等工作,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实施。考点要认真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优化疫情防控的措施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坚持科学精准防疫,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安全。考试期间,各盟市须选派1名领队负责管理考生和教练员或指导老师等陪考人员,对其进行诚信考试教育,要求严格执行考试规则和考场纪律,强调严禁教练员或指导老师等陪考人员唆使考生无端质疑考试结果甚至聚众滋事、扰乱考试秩序。出现不良苗头,要第一时间介入干预,积极化解,并报告考点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二、强化监督严肃考风考纪。考试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巡考人员的作用,切实加强考风考纪监督,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依规依纪严肃处理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舞弊行为。对于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工作人员要当场撤换并严肃处理。凡出现考试责任事故,一律倒查追责,决不姑息迁就。对故意干扰考试、蓄意制造事端或舆情的教练员或指导老师,记入其师德师风档案,反馈其工作单位并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对不服从管理、甚至聚众滋事、扰乱考试秩序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从考前准备阶段开始,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派出巡考人员对考点的考试准备、场地设置、考试组织管理、考风考纪等各环节工作进行巡查。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派出相关人员参与有关工作。
三、严肃处理考试违规行为。考试期间,考点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进行从严查处。有考试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依据规定对其体育专业考试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成绩做出相应处理;有考场舞弊、涂改考试书面记录等违反有关规定的考试工作人员,除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进行处理外,还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存在组织作弊、替考以及帮助作弊等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考点要按规定对考生违规事实进行认定,违规考生处理按照《关于下放我区各类教育统一考试违规处理权限的通知》(内教招考办〔2023〕1号)执行。
四、有关考试工作的几个具体事项
1.体育专业考试从5月16日开始。各盟市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届时发布的公告。考试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极端天气、偶发事件等)中断考试,考点将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试时间,调整后的时间届时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和考点公告。体育专业考试的实施办法等相关事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实施办法》(附件1)执行。高考报名考试类型选择“秋季统考”的体育(文)、体育(理)、蒙授体育(文)、蒙授体育(理)的考生参加本次考试。
2.各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督促考生在5月5日-5月7日期间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1.nm.zsks.cn/pzweb/)完成体育专业考试网上报到,并收集考生签署的《体育专业考生安全考试、诚信考试暨反兴奋剂承诺书》(简称《承诺书》,见附件2)图片,依据《承诺书》汇总参加考试考生名单,于5月9日前报盟市领队,盟市领队及时汇总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依据各盟市上报的参加考试考生名单安排考试日期、分组和跑道。各盟市须对考生做好网上报到宣传和组织工作。未进行网上报到、未提交签署的《承诺书》的考生,不予安排体育专业考试。已被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安排体育专业考试。
3.考试期间,考生不得使用兴奋剂。各盟市和考点应面向广大考生开展反兴奋剂宣传教育。
4.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出具本人居民身份证、《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准考证》和《承诺书》交考点查验。拒不签署《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测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承诺书》由考点保存至考试成绩公布后1年。
5.考试前,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为体育专业考试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投保意外伤害险。如在考试时发生意外伤害,考点出具事故证明,负责为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申请保障权益。
6.从2024年起,考试类型选择“高职班”的体育类考生,即高职对口招生体育类考生,须参加全区体育专业考试,不再参加现行的由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组织的相关测试。此类考生的累计总分按照350分制折合作为体育类专业综合分,即体育类专业综合分=体育专业考试总分×3.5。
7.经研究,从2024年起,全区体育专业考试(包括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和高职对口招生体育类专业综合课考试)统一安排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室内田径场)进行,考试从5月上旬开始。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实施办法
2.体育专业考生安全考试、诚信考试暨反兴奋剂承诺书
3.体育专业考试评分标准查分表
4.考生人脸识别验证工作要求
5.考生考试规则
6.考试工作人员守则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3年4月18日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实施办法

为确保全区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简称体育专业考试)工作公正、公平、科学、安全,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试项目、地点和时间
(一)考试项目。包括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800米跑四项考试项目,考试将参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执行。上午先考100米跑,再考立定三级跳远,下午先考原地推铅球,再考800米跑,同一考生的四项考试项目必须在同一天内全部完成;否则,已考项目成绩无效。
(二)考试地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锡林郭勒盟和阿拉善盟的考生在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参加考试,赤峰市、通辽市、呼伦贝尔市和兴安盟的考生在内蒙古民族大学(科尔沁体育中心)参加考试。
(三)考试报到。考生须在5月5日-5月7日期间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1.nm.zsks.cn/pzweb/)完成体育专业考试网上报到,承诺诚信考试、不使用兴奋剂,并下载打印《体育专业考生安全考试、诚信考试暨反兴奋剂承诺书》(简称《承诺书》)。考生于5月8日前将签署的《承诺书》以电子图片的形式提交高考报名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逾期未网上报到、未提交《承诺书》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考试。5月11日开始,考生须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准考证》(简称《准考证》)。考生须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相关内容,并按签署的《承诺书》安全、诚信参加考试。
(四)考试时间。从5月16日开始,考生按《准考证》公布的时间参加考试。上午7:30开始入场录检,根据考点考试顺序8:00开考,下午14:00开始入场录检,根据考点考试顺序14:30开考。考试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极端天气、偶发事件等)中断考试,考点将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试时间,并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备。调整后的时间届时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和考点公告。
(五)注意事项。考生须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承诺书》入场,参加相应项目考试前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身份验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缺考,不予补考。考生如遇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须由本人向考点提出书面缓考申请,并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证明材料,经审核同意后,另行安排在本次考试时间段内完成考试。
二、考试内容、办法和标准
考试内容、办法及评分标准按《体育专业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教育部下发的相关文件和田径运动最新竞赛规则执行,考试成绩对应分值见《体育专业考试评分标准查分表》(附件3)。
(一)100米跑:考生须采用蹲踞式起跑,可使用起跑器。跑鞋鞋掌的构造至多可安装11枚鞋钉,鞋钉长度不得超过9毫米。采用“各就位”、“预备”、起跑号令发令枪鸣枪的方式进行发令。考试中途退场视为弃权,该项目考试成绩计0分。每组考试只允许1次起跑犯规,之后犯规的考生均将被罚下。因抢跑而被罚下的考生,仅在当天所有考生的800米考试结束后安排补考100米。使用电子计时仪进行计时,8人一组,按《准考证》标明的跑道号对应跑道,上道考生以实际录检为准。因缺考可能会出现实际上道考生少于本组公布人数,出现此种情况,不重新调整分组和跑道。
补考时,每组只允许1次起跑犯规而不被取消资格,之后每次起跑中再次犯规的1名或多名考生均被取消100米的考试资格、成绩计0分。
未尽事宜按田径运动最新竞赛规则全能项目100米跑的规定执行。
(二)立定三级跳远:考生须在跳远沙坑进行考试,起跳板(线)与沙坑近端距离男生为6米、女生为5米。考生起跳前必须双脚平行站立于起跳线后,由静止状态开始做起跳动作,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垫步、助跑等预加速阶段。起跳前双脚不得触碰起跳线(板)以及起跳线(板)与落地区之间的地面。双脚起跳腾空后任意一只脚着地,完成第一跳;然后再进行跨步跳用另一只脚着地,完成第二跳;最后用着地脚再次起跳腾空后双脚落入沙坑完成第三跳视为有效。腾空过程中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地面。使用激光测距仪取最近点进行测距。每位考生均有三次试跳(含犯规)机会,取最好一次试跳成绩为本项目考试最终成绩。正式试跳前,每位考生有一次练习机会。考生不得穿带有钉座、带有鞋钉等有利于增加抓着力的鞋子参加立定三级跳考试。
(三)原地推铅球:男子考试使用5公斤铅球,女子考试使用4公斤铅球。考生进入投掷圈开始考试后,由预备姿势至最后用力前,双脚不能离开地面,不准采取垫步、上步、滑步、旋转等姿势。推铅球时,应将铅球置于锁骨窝处或颈部侧方,用单手由肩上推出。在推铅球过程中,不允许使用带子或胶布等物质将两个或更多手指捆在一起,不允许使用手套,持球手不得降至肩下或肩轴线后方,抛掷出手后,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及投掷圈外地面或踏在抵趾板上,待球落地身体稳定后才能从投掷圈后半部退出场地。铅球必须落在34.92°的扇形落地区内方为有效。使用激光测距仪测量铅球着地点至投掷圈或抵趾板内沿的最近距离。考生不得自备铅球。每位考生均有三次试投(含犯规)机会,取最好一次试投成绩为本项目考试最终成绩。正式试投前,每位考生有一次练习机会。
(四)800米跑:采用“分组不分道”站立式起跑。跑鞋鞋掌的构造至多可安装11枚鞋钉,鞋钉长度不得超过9毫米。采用“各就位”、起跑号令发令枪鸣枪的方式进行发令。使用电子计时仪进行计时,8人一组,按《准考证》标明的跑道号顺序排列,上道考生以实际录检为准。在弯道处设一名检查员,观察考生考试全过程。考试中,考生若踩踏或超过内侧分道线并获得利益,取消本项目考试成绩;若推挤或阻挡其他考生,取消本项目考试成绩;若接受其他已完成考试考生或未参加考试考生提供速度分配上的帮助,如带跑、跟随跑等,取消提供帮助考生和被帮助考生本项目考试成绩。考试中途退场视为弃权,本项目考试成绩计0分。
三、成绩公布与计分办法
(一)成绩公布。每项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在成绩单上确认签字,若对其成绩有异议,须当场提出并由本项目考试负责人予以解释说明。考生离场后对成绩提出异议不予受理。考生拒绝确认签字的,由本项目考试负责人和考试工作人员当场注明情况并确认签字。
(二)计分办法。考试的各项目成绩,若《体育专业考试评分标准查分表》中无相应分值,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一律按高分值计。
考试总分为100 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和 800 米跑四项素质考试成绩对应分值之和,满分100分。考生的各项目分值和最后累计总分均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育专业考试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组考高校负责制。体育专业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组考高校内蒙古师范大学和内蒙古民族大学(简称考点)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成立由分管校领导、纪检监察部门、职能部门和体育院系组成的体育专业考试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过程管理和监督。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人员配备、场地布置、工作进程和考风考纪等均由考点负责。考点要根据体育专业考试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并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考点要在考试前将体育专业考试工作方案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
考点要严格落实相关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加强考试工作人员名单的保密管理。针对体育专业考试的特殊性,开展规范化、专业化的全员业务培训,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考点要与相关考试工作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试工作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将取消考试工作人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严格实行“全封闭”管理。所有考试工作人员一律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全部涉考工作人员实行全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电子设备,入闱时进行安检,已带入的手机等禁止使用的物品当场上交统一保管。考点要提前预订卫生条件符合标准、出行安全便捷的酒店或宾馆,确保考试期间所有考试工作人员的住宿、饮食和交通安全。所有涉考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由安保人员值守。除工作人员和考生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考试场地外围要设置围挡和警戒线,确保围挡和警戒线外无关人员看不到考试场地内的考试情况。
(三)做好考试疫情防控。认真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优化疫情防控的措施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坚持科学精准防疫,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安全。考试工作人员若出现疑似感染新冠、甲流等传染性较强病毒的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原则上不再参加考试工作。
(四)严格做好入场安全检查。考点要在考生检录入口处设立专用通道,安排专门人员查验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份。必须对所有考生进行安检和人脸识别验证,手机、手表、相机等电子设备及其他非考试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试场地。各项目考试开始前,要按照有关要求再次做好考生人脸识别身份验证工作。人脸识别验证相关要求见附件4。
考试期间,考点要加强出入管理,谢绝一切与考试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考试区域。在考点内部加强不同功能区域管理,减少区域间人员随意流动。
(五)严格做好考中自我防护。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须履行好个人防疫职责,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六)严格做好考试过程管理。各考试项目的工作人员要施行随机确定并定期轮换。考试期间,考点要对各项目的考试过程进行无死角、全覆盖地全程录像;要对考试数据、成绩单、考试过程录像等相关考试资料妥善留存和保管。
(七)严格按标准配备体育器材和考试设备。考点在考试中使用的各种体育器材必须符合国家统一标准和考试要求,电子测试设备必须使用自治区统一购置的设备,不得将不合格的体育器材或设备用于考试。要加强对测距、计时等仪器、设备的校准和检查,加强对操作人员的规范化操作指导和管理。
(八)严肃考试工作纪律。考生应遵守《考生考试规则》(附件5)。所有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应遵守《考试工作人员守则》(附件6)。在体育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考试资格等情形的考生,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处理。所有违规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成绩查询和举报电话。机测成绩可在当天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考试招生/普通高考”频道“信息查询”栏目“2023年普通高考体育专业考试机测成绩查询”查询,各考试项目成绩和对应得分将在5月底左右公布,通过“2023年普通高考体育专业考试成绩查询”查询。自治区设立举报电话0471-3261905,考点要在醒目位置公布。

注:本表径赛成绩为电子计时仪计时,田赛成绩为电子测距仪测距。
附件4
考生人脸识别验证工作要求
考生入场检录时通过人脸识别验证确定考生身份。
考生入场前,考点要在检录处做好人脸识别验证场所的封闭与疏导,要有专人组织考生排队,有序进行人脸识别验证。已验证通过考生和未验证考生要分离管理,尽快引导已验证通过考生进入相应的场所或区域,避免拥挤和无序。
在各项目考试点,考生开始考试前要再次通过人脸识别验证确定考生身份,对于100米跑和800米跑项目,考试前考生按跑道次序依次进行人脸识别验证,验一组考一组;对于立定三级跳远和原地推铅球项目,按照考试顺序,考试前进行人脸识别身份验证,验一个考一个。
一、考生未带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处置办法
直接录入考生公民身份号码进行人脸识别验证。
二、考生人脸识别验证未通过的处置办法
考生未通过人脸识别验证,由现场2名工作人员通过比对《点名表》照片和本人相貌等方式进行人工确认。
(一)确认是考生本人的,工作人员签字后,直接安排考试。
(二)无法确认是本人或其他疑似替考的,报告考试负责人,暂留居民身份证和《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准考证》,下达《考生身份验证通知单》,通知考生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随引导员到指定地点进行身份确认,并留取影像证据、人脸识别信息。不配合认证的,视为替考。
三、考生未参加人脸识别验证的处置办法
每一批次被检录考生全部检录完毕后,由考点打印“考生入场情况统计表”,工作人员持此表进行点名,若发现有已入场但未参加人脸识别验证的考生,则要求考生立即重新进行人脸识别验证,不配合人脸识别验证的不允许其进入考试场地。未参加人脸识别验证而直接参加考试的成绩无效。
四、疑似替考考生的处置办法
在考试场地发现疑似替考考生,先按要求做好记载,再给考生发《考生身份验证通知单》,要求考生在本单元考试结束后立刻到考点指定地点重新进行身份确认。否则,视为替考。

附件5
考生考试规则
一、考生凭《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准考证》《体育专业考生安全考试、诚信考试暨反兴奋剂承诺书》(上午)和居民身份证入场;入场时或检录时须接受安检。考生不得将手机、手表、相机等电子设备及其他非考试物品带入考试场地。
二、考生由引导员整队带入考试场地后,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顺序参加考试。各项目考试开始前,考生须接受人脸识别验证身份。
三、考生须认真阅读《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实施办法》中有关涉考要求,知悉各考试项目实施程序、动作要领等,并按考试项目程序与有关规定进行考试。
四、考试开始后,考生应在指定区域内做准备活动,不得到其他项目考试区内奔跑观看,不得助跑,转场须由引导员带队。
五、不得与同组人员大声喧哗,不得与场外指导教师、领队、家长等交谈或传递物品。考生在考试进行前或结束后不得围观记录员咨询或查阅成绩。
六、考试开始点名至本组考生都已考试完毕还未到场的考生,视为缺考,不予补考。因故未能参加考试者,均不予补考。
七、考试全部结束后,考生应立即携带有关物品由引导员整队径直带出考试场地,不得在考试场地内逗留。
八、考生成绩由本项目考试负责人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若对其成绩有异议,须当场提出并由该项目考试负责人予以解释说明。考生离场后对成绩提出异议不予受理。考生拒绝确认签字的,由本项目考试负责人和考试工作人员当场注明情况并确认签字。
九、考生在考试场地不准乱扔杂物和尖锐物品,以保持考试场地的清洁卫生和安全。
十、考前,考生须签署《体育专业考生安全考试、诚信考试暨反兴奋剂承诺书》。考试期间,考生不得使用兴奋剂;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十一、有关100米考试抢跑的处置办法:每组考试只允许1次起跑犯规,之后犯规的考生均将被罚下。因抢跑而被罚下的考生,仅在当天所有考生的800米考试结束后安排补考100米。补考时,每组只允许1次起跑犯规而不被取消资格,之后每次起跑中再次犯规的1名或多名考生均被取消100米的考试资格、成绩按零分记。
十二、如不遵守本规则、不服从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和“双公示”信息系统;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考生须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对本人违规事实的认定和处置并按要求签字。
附件6
考试工作人员守则
一、所有工作人员要对考试工作高度负责,严格遵守考试的各项规定和疫情防控要求。要精心组织、精心操作、严格管理、严明纪律、团结协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任务。
二、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要做到“六不”,即:不会客、不外出、不打电话、不吃请、不收钱物、不对无关人员谈论考试情况。
三、所有工作人员一律实行全封闭管理、“先培训、后上岗”,不得携带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电子设备,入住时进行安检,已带入的手机等禁止使用的物品当场上交统一保管。所有涉考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
四、工作人员在考试期间,要服从统一调配和指挥。要坚持原则,自觉抵制一切不正之风。
五、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考生与《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相符,严防冒名顶替。
六、工作人员要关心爱护考生,考试前要向考生说明考试规则和动作要求,尽量减少考生的失误。对于临场过分紧张的考生,应给予适当安慰,使之稳定情绪。不准歧视考生。要确保考生安全。
七、考点的负责人应对本考点考试工作全面负责,合理安排人员分工,并适时调整,不要一成不变;对工作中的偏差要及时纠正,不得听之任之;对考生提出的异议要耐心、细致地加以解释,直到考生满意为止。
八、记录员在记录或录入成绩时因笔误或其他原因确需改动原有成绩,必须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将情况作简要记载。
九、在全部考试工作结束之前,任何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查分,更不准对外查分。
十、对于个别不能胜任或不适合担任某项考试工作的人员,考点应及时作出合理调整。
十一、考试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串岗;要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正确掌握竞赛规则,统一方法、统一尺度。体育专业考试成绩表和相关记录材料均不得私自销毁或复制,违者对当事人追究责任。
十二、参与体育专业考试的相关人员若违反有关规定,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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