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2027年高考报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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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2027年高考报名须知

根据省招委会《关于做好2027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2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简称“高考”)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2027年参加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所有考生(包括统考考生、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职教师资单独招生、残障生单独招生、保送生、拔尖人才班、消防单招及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综合评价录取、单考单招录取和中职升学考试等)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县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学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对于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甘肃(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62)的考生。

①具有我省户籍和我县高中阶段学籍的应届生、具有我县户籍的往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其中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含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下同)学籍的,也可选择报名参加中职升学考试。

②具有我县户籍,在外省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应届考生,在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省份报名。不符合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不能在当地高考报名的(须具有外省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出具的不能参加当地普通高考的证明或相关函件),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非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中职升学考试。

(2)外省户籍迁入我县的考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其中中职生也可选择报名参加中职升学考试。

①考生本人在我县初中毕业、具有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的,高考报名时本人须具有我县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县户籍。

②考生本人具有我县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的,户籍迁入我县时间须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7年8月31日),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县户籍且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7年8月31日)。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按照《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甘教厅〔2012〕216号)执行。进城(乡镇,下同)务工人员须在我县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

①考生本人在我县小学毕业、具有初中连续三年完整学籍、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的,高考报名前,其父亲或母亲须在我县具有我省合法的居住证,并在我县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

②考生本人在我县初中毕业、具有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的,其父亲或母亲须在我县具有我省合法的居住证且居住时间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7年8月31日),并在我县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三年。

③考生本人具有我县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的,其父母双方须在我县具有我省合法的居住证,且居住时间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7年8月31日),并在我县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三年。

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随迁子女考生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其中中职生也可选择报名参加中职升学考试。往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随迁子女,能够继续提供父亲或母亲居住证与缴纳保险材料,上一年度在我县参加普通高考的,可继续在我县参加高考报名。不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回户籍所在省报名参加考试。

具有我县中等职业学校学籍,非我省户籍,不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的外省生源应届中职生。高考报名时,不得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可报名参加中职升学考试,按中职升学考试类型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残障生单独招生等。此类考生须具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复的跨省招生审批表或提供中职院校省外录取名册(由学籍主管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

(4)在考生高中就读阶段,考生父亲或母亲军转安置或工作调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驻甘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至我省,考生同时迁转常住户籍与高中阶段学籍至我县,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的,出具相关证明后,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我省当年高考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此类考生的报名申请。

(5)考生作为被收养人,户籍已迁入收养人名下,考生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收养人须具有我省户籍且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7年8月31日),考生本人具有我县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

(6)具有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三年且不具有高中阶段学籍)的考生,考生本人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甘肃(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62),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在我县,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以同等学力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不能享受对高中阶段学籍有要求的政策性加分项目,不能参加对高中阶段学籍有要求的专项招生,不能参加院校要求仅招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仅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特殊类型招生(包括但不限于军队院校、公安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定向培养军士等,具体条件以当年各特殊类型招生政策为准。)

(7)在我省定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具有我县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外籍考生;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具有我县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的港澳台籍考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以升学为目的,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外省籍考生;

7.已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拟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三)不允许考生跨省重复报名

教育部将对跨省重复报名考生进行核查、清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三、报名点设置

我县2027年高考报名点设置如下:

1.静宁一中、静宁二中、文萃中学、威戎中学、成纪中学、甘沟中学、平凉机电工程学校2027届应届毕业生(含平凉机电工程学校校外实习生,以下统称“在校考生”),由所在学籍学校统一组织,全程负责考生网上报名、信息采集、资格初审、现场确认等各项报名工作。

2.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县外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2027届应届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以下统称“社会考生”),现场确认点设在平凉机电工程学校;网上报名时,报名点选择“静宁县招办”,班级选择“社会考生”。

3.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参加2027年单考单招的考生(以下统称“单考单招考生”),现场确认点设在县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时,报名点选择“静宁县招办”,班级选择“单考单招考生”。

四、时间安排

我省2027年高考报名工作于2026年10月21日开始。报名工作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上传资料”和“照顾政策资格申报及专项资格确认”四个阶段。我县各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1.网上报名:10月21日至27日,所有考生必须在此时段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ganseea.cn,点击“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考生入口”进入系统界面。阅读《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考生端用户使用手册》,按照流程完成报名(填写说明见附件1)。

2.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1)在校考生:由各报名学校统筹组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报名各阶段工作。

(2)社会考生:

确认地点:平凉机电工程学校综合楼312室

确认时间:艺术考生:10月27日至31日,其他考生:11月2日至7日

注意事项:为减少现场等候时间,请考生务必提前电话预约,并按预约时段到场办理。联系电话:0933-5936265。

(3)单考单招考生:

确认地点:静宁县教育局南楼四楼401室(县考试中心)

确认时间:10月27日至30日、11月1日至6日

3.上传资料:所有考生须于11月15日前,完成纸质《报名登记表》《报名资格审查表》的审核、签字盖章,并提交至所属报名点。艺术类考生须于11月3日前完成提交。

4.照顾政策资格申报及专项资格确认:考生须在现场确认阶段,向报名点申报登记拟享受的专项计划及照顾加分资格(专项计划报名参考条件详见附件2,照顾加分申办说明详见附件3);具体申报流程、材料提交及资格确认相关工作,由各报名点通知考生按规定办理。

五、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现场确认须考生本人到场,并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样式详见附件4)。

1.户籍资料:所有考生必须提供考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考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的,还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学籍资料:

(1)我县学籍应届考生不提供学籍资料,由报名学校负责统一审查。

(2)非我县高中阶段学籍应届考生,需提供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学业水平合格考成绩证明及综合评价信息等材料。其中外省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应届考生,还须提供外省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出具的不能参加当地普通高考的证明(格式严格参照附件5)。

(3)往届生需提供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中阶段学籍档案。

(4)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同等学力书面说明和初级中等教育毕业证明。

3.其它资料:

(1)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还需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考生父母工作证明、居住证,以及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2)考生随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3)考生作为被收养人,户籍迁入收养人名下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4)残疾考生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重要提醒

1.具有外省普通高中学籍的考生,须提前将学业水平合格考成绩证明报送至静宁县考试中心(县教育局南楼401室),经上报省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常选科。

2.网上报名是高考报名的重要环节,请考生务必自主、准确、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件、证明及报考资料务必真实有效,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报考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4.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段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一律不予补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将报考表册及各类复印件交至报名点,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

5.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及“静宁教育”微信公众号,以便及时获取招生考试相关信息。

6.考生如在报名过程中遇到各类问题,可拨打县考试中心电话进行咨询。静宁县考试中心电话:0933-2521522。

附件:

1.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表填写说明

2.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报名参考条件

3.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照顾加分资格申办说明

4.各类复印件印制要求图示

5.外省学籍考生不能参加当地普通高考的证明(样表)

附件1-4.pdf

附件5 不能参加当地普通高考的证明(样表).docx

静宁县考试中心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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