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烈士子女可加30分。
2.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可加20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港澳地区考生可加10分。4.
受到常州市人民政府及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可加5分。
5.军人子女加分按照《常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执行。(一类加30分,二类加20分,三类加10分)
6.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符合优抚政策人员子女加分政策参照军人子女执行。
同时符合几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最高一项加分等级,加分不能累计。
文章来源:
四季读书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3467321@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已特别标注为本站原创文章的,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