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于勒,初一和初三写出的差距,不在文笔
我一开始有点担心:她们会不会写得差不多?在我的课上,我最讨厌内容雷同,总要求每个孩子都要写得不一样。
一、第一个孩子:他在读“人”
他花过家里的钱,也能在船上卖牡蛎养活自己。他思念家乡,可船靠岸了,他却不下去。他知道哥哥是什么样的人,所以不是不想回,是不敢回。这个孩子用的是“拼图法”,以拼图形式写出立体的人。他读到的是矛盾:体面和狼狈,思念和胆怯,曾经荒唐和此刻谋生,这些特点可以聚集在一个人身上。从文学理论看,这很像 E.M.福斯特在《小说面面观》里说的“圆形人物”。在菲利普夫妇眼里,于勒是“败家子”“乞丐”,是扁平标签;在这个孩子笔下,他重新变成了圆形的人。二、第二个孩子:他在读“关系”
有钱的时候,是希望,是四月的鲜花,隔着千万里都能闻到财富的芳香。落魄的时候,又变回败家子、白眼狼和老乞丐。可他明明靠自己双手赚钱。这个孩子的文字,像一面镜子。镜子里照的不是于勒,是照镜子人的内心。他读到的是:一个人怎么样,不能只凭别人的“一面之词”。心理学理论,库利提出过“镜中自我”:我们常常通过别人的眼光来认识自己。于勒在家人眼里的三次变形,正是“镜中自我”的残酷版本,镜子不是平的,它被金钱扭曲了。这也提醒我们:一旦一个人被贴上“败家子”的标签,他后来卖牡蛎、自食其力,也仍然会被嘲笑成“落魄的老乞丐”。三、我们总教“全面地看问题”,可全面不是标准答案
我们总教孩子要“全面地看问题”,好像全面是一个标准答案。可实际上,每个孩子站的位置不一样,看见的东西本来就不一样。就像小学课本里的那篇《杨桃》,有人看见的是杨桃,只有个别人看见了那颗五角星。全面,是知道:我站的位置,只能看见一面,别人站的位置,可能看见另一面。莫泊桑写这篇小说的时候,大概也没想过要给于勒一个定论。我们教孩子读小说,也不是教他们找到标准答案,而是教他们在别人的故事里,看见自己,也看见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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