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题演练(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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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演练(27)
1.(单选) 甲明知乙系网上追逃的诈骗嫌疑人,为其租赁公寓、购买手机卡、提供生活费,未接触乙所骗资金。关于定性,正确的是:
A.甲处理乙生活事务,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B.甲提供处所、通讯工具、金钱帮助乙逃匿,定窝藏罪
C.因未转移赃款,不构成犯罪
D.手机卡可接收资金,一律定掩饰隐瞒
答案:B。 提供房屋、手机、金钱且用于逃避抓捕,符合310条及两高解释第一条; 未处理赃物、无掩饰隐瞒对象,不选A/C。D仅因手机卡潜在功能不当然定赃款罪,须实际用于接收、转移犯罪所得。
2.(单选) 丙明知丁盗窃所得轿车一辆,以明显低价收购,更换车牌后转卖他人,并向买家出具“自有车、长年自用”的虚假来源说明。关于定性,正确的是:
A.收购转卖定掩饰隐瞒;虚假来源说明若向司法机关出具掩盖赃物、独立欺骗的,按具体行为另行评价,不当然与掩饰隐瞒吸收
B.因出具假证明,全案定包庇罪
C.因对象系赃物不是人,全案定窝藏罪
D.低价收购不构成犯罪
答案:A。 收购、改装、转卖赃物符合312条;向买家私出假说明若未向司法机关作伪证包庇特定逃犯,不当然转310包庇,可作为掩饰隐瞒中“其他方法”的情节;若向公安机关谎称车系其自有、丁未参与以助丁逃匿,再按包庇或者从一重审查。B错用包庇对象;C窝藏对象错;D低价明知收购入罪。
3.(单选) 戊与己事前通谋:己实施抢劫,戊负责事后接应并提供房屋藏人、代为销售被抢首饰。关于定性,正确的是:
A.戊定窝藏罪与掩饰隐瞒罪并罚
B.事前通谋按抢劫共犯评价,不单独定窝藏、掩饰隐瞒
C.戊仅定包庇罪
D.己定抢劫、戊只定掩饰隐瞒
答案:B。 310条后段、312条下游处理规则均明确,事前通谋参与实行或者分工接应销赃的,按共同上游犯罪;戊系抢劫共犯,不另定窝藏、掩饰隐瞒。若仅抢劫完成后才明知并单独销赃,再定掩饰隐瞒;仅藏人再定窝藏。
4.(单选) 庚明知辛系故意伤害致死在逃人员,为其提供郊区房屋,又将辛此前诈骗所得80万元分多笔取现、购入黄金藏匿。两行为均系为帮助辛逃避处罚。关于处理,正确的是:
A.全案定窝藏罪
B.全案定掩饰隐瞒罪
C.为帮助同一犯罪人逃匿同时窝藏、掩饰隐瞒,按处罚较重定罪并从重,不并罚
D.藏人、转赃必然两罪并罚
答案:C。 两高窝藏包庇解释明确,为帮助同一个犯罪的人逃避刑事处罚,实施窝藏又实施掩饰隐瞒的,从一重并从重,不实行并罚; A/B未比较轻重,D忽略同目的从一重规则。若转赃系为不特定其他上游、与辛逃匿无关,再并罚。
5.(多选) 关于两罪区别,正确的有:
A.窝藏包庇对象为犯罪的人,行为含提供处所财物帮助逃匿、作假证明包庇;掩饰隐瞒对象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行为含窝藏转移收购代销及其他方法
B.窝藏包庇主体仅自然人;掩饰隐瞒主体含自然人与单位
C.提供车辆、手机、金钱帮助在逃人员逃匿的,以窝藏评价;提供银行卡接收、取现、购卡转移赃款的,以掩饰隐瞒评价
D.为非同一对象、非同一逃匿目的,分别实施藏人与转赃的,可数罪并罚
答案:ABCD。 均符合310、312及两高解释; 车辆手机金钱见窝藏列明行为,银行卡取现购卡见掩隐案例。
6.(多选) 下列应当从一重并从重或者不并罚的有:
A.为同一在逃诈骗人员提供民宿,又将其诈骗现金取现转存,目的均为助其逃避刑事处罚
B.为同一在逃人员出具假不在场证明,又提供车辆接送,目的均系帮助逃匿
C.为甲藏人、为乙独立销售盗窃手机,两案无通谋、无共同目的
D.为同一人既帮助毁灭监控又窝藏,按解释从一重并从重
答案:ABD。 A、B、D同被帮助人、同逃匿目的,依两高解释从一重并从重不并罚; C不同对象独立成罪,可窝藏与掩饰隐瞒并罚。
7.(多选) 关于“明知”与出罪,正确的有:
A.看到通缉令、知情人告知被抓、异常交接现金仍参与,可认定掩饰隐瞒或者窝藏明知
B.仅提供亲友临时住宿、确实不知其在逃、无帮助逃匿目的的,不构窝藏
C.二手车行以市场价收购、查验登记证、无异常低价、无改号改漆,一般不推定赃物明知
D.近亲属为在逃人员提供一顿饭、短宿且未造成逃匿后果,仍可能构罪但可结合情节从宽
答案:ABCD。 两高解释明确非出于帮助逃匿目的提供处所财物不按窝藏; 掩饰隐瞒明知结合低价、隐蔽、拒绝登记、来源证明矛盾判断;近亲属不自动出罪。
8.(单选) 壬经营废品收购站,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收购明知系盗窃所得的铜缆三批,合计价值12万元,未为任何盗窃嫌疑人提供住所。关于定性,正确的是:
A.定窝藏罪,因收购场所可藏物
B.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档次依总额与情节评价
C.定包庇罪
D.因系经营行为不构成犯罪
答案:B。 对象为赃物、行为为收购、主观明知低价、总额12万,按312条;单位或个人均可构成,无藏人、无假证明。A对象错;C无人证包庇;D明知低价收购入罪。
9.(单选) 癸明知子系在逃人员,民警调查时谎称“子近三个月未回家、车由我使用”,实际上子在其车库居住、车由子逃匿使用。关于定性,正确的是:
A.仅提供车库定窝藏;谎报部分若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帮助逃匿,定包庇;同目的从一重并从重
B.全案只定掩饰隐瞒
C.因未给现金不构成窝藏
D.向民警说谎一律只定伪证
答案:A。 提供车库藏人属窝藏;调查时虚假陈述掩盖下落属包庇;同助子逃匿按从一重并从重规则。伪证主体限于证人等刑诉特殊主体,一般向侦查人员虚假陈述包庇的按310而非305;未给现金不阻窝藏。
10.(案例)
【案情,据崇明诈骗藏匿、临湘取现、永泰电话卡、鹿邑车宿综合改编】2025年1月,A以虚假投资项目骗取多名被害人共计200万元后逃匿。同月,B明知A被网上追逃,仍做以下行为:①租赁郊区房屋供A居住,提供车辆一辆、手机卡两张、现金5万元用于日常逃匿与联络;②用自己名下银行卡分批接收A所指派的“财务”转来诈骗资金60万元,取现后交A用于租房及生子花用;③指示C将A其余诈骗资金40万元通过购物卡、黄金变现,C明知系诈骗款仍执行;④民警询问时,B称A未到本地、车辆系其自用,并出具虚假借车协议。C另单独为D销售盗窃手机20部,价值8万元,与A案无关。
问题:
(1)B①租赁房屋、车辆、手机卡、现金如何定性。
(2)B②接收60万元取现交A,若系为帮助A逃匿并保障藏匿生活,如何定罪。
(3)B④对民警虚假陈述如何定性;与①是否并罚。
(4)C对40万元购物卡黄金、对D20部手机分别如何定性。
参考答案:
(1)B①为在逃诈骗嫌疑人提供房屋、车辆、手机、金钱,目的帮助逃匿,构成窝藏罪;参考两高解释第一条, 不要求同时处理赃物。
(2)B②接收、取现、交A,对象为A诈骗犯罪所得。因该转赃与提供房屋车辆同系为帮助同一犯罪人A逃避处罚、保障其藏匿,依两高窝藏包庇解释从一重并从重,不实行窝藏与掩饰隐瞒并罚; 若查明60万元取现主要目的系单独为A洗白资金、与人身逃匿关联较弱,仍按312掩饰隐瞒与310比较,从一重。简式结论:同人同逃匿目的,从一重并从重。
(3)B④向民警谎称A未到本地、伪造借车协议,属为假证明包庇;与①同助A逃匿,从一重并从重,不并罚。若虚假协议同时用于掩盖60万元赃物来源且主要妨碍追缴,按包庇与掩饰隐瞒比较从一重。
(4)C对A40万元购物卡、黄金变现,明知诈骗所得,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与B构成该部分共同犯罪,按其在转移、购卡、变现中的分工评价。C对D20部盗窃手机独立销售,对象、上游、目的均与A案无关,单独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与A案不合并,按两独立下游行为数罪并罚。若C与D事前通谋销赃,则转盗窃共犯而不定掩饰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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