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没有真理,只有视角。”——尼采
这是一个全新的系列。在这个系列里,我们将挑选历年真题中的引发较大争议的试题,结合网络上的相关讨论,基于价值中立,从“证实”和“证伪”两个角度进行解析,为教学提供多元的视角。
这里,没有输赢和对错,只有诠释和选择。

夏冬在某商场购买一套茶具,服务员发现夏冬要的款式没有现货,需从仓库调取,与夏冬协商后约定:夏冬先付款,当日下午商场会指示仓库将茶具快递给夏冬。夏冬付款并留下寄件信息后离开。第二天,夏冬了解到,本市一辆快递运输车因驾驶员疲劳驾驶侧翻,自己的快件在该车内且已被损坏。
结合本案,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夏冬有没有取得该套茶具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3分)
【答案】
没有。理由:茶具属于动产,一般是通过交付实现动产所有权的转让。本案中商场没有将茶具交付给夏冬占有,故夏冬没有取得该套茶具的所有权。
这是一道老题,但其中的争议还是值得探究的。

根据历年法考真题,这题错误。
甲、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甲代办托运。甲遂与丙签订运输合同,合同中载明乙为收货人。运输途中,因丙的驾驶员丁的重大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无法向乙按约交货。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B.乙应当向丙要求赔偿损失
C.乙尚未取得货物所有权
D.丁应对甲承担责任
【答案】A
甲公司委派业务员张某去乙公司采购大蒜,张某持盖章空白合同书以及采购大蒜授权委托书前往。
甲、乙公司于2010年3月1日签订大蒜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大蒜总价款为100万元,货交丙公司后甲公司付50万元货款,货到甲公司后再付清余款50万元。双方还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的50万元货款中包含定金20万元,如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30万元。
张某发现乙公司尚有部分绿豆要出售,认为时值绿豆销售旺季,遂于2010年3月1日擅自决定与乙公司再签订一份绿豆买卖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仍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其他条款与大蒜买卖合同的约定相同。
2010年4月1日,乙公司按照约定将大蒜和绿豆交给丙公司,甲公司将50万元大蒜货款和50万元绿豆货款汇付给乙公司。按照托运合同,丙公司应在10天内将大蒜和绿豆运至甲公司。
2010年4月5日,甲、丁公司签订以120万元价格转卖大蒜的合同。4月7日因大蒜价格大涨,甲公司又以150万元价格将大蒜卖给戊公司,并指示丙公司将大蒜运交戊公司。4月8日,丙公司运送大蒜过程中,因山洪暴发大蒜全部毁损。戊公司因未收到货物拒不付款,甲公司因未收到戊公司货款拒绝支付乙公司大蒜尾款50万元。
后绿豆行情暴涨,丙公司以自己名义按130万元价格将绿豆转卖给不知情的己公司,并迅即交付,但尚未收取货款。甲公司得知后,拒绝追认丙公司行为,要求己公司返还绿豆。
(1)大蒜运至丙公司时,所有权归谁?为什么?
【答案】
甲公司。因为大蒜是动产,除合同有特别约定外,以交付作为其所有权转移的标志。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大蒜交给丙公司时视为完成交付,故此时甲公司是大蒜所有权人。


命题技术问题和应试策略问题,是两个问题。一道题,有可能在命题技术上是“错误的”,但在应试策略上是“正确的”。
柏浪涛(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法考知名讲师):“官方真题和答案是最高等级选择标准。作为法考讲师,我也只能按照官方真题答案讲解,没有观点自由,没有自己的立场。”
邓正立(正高级教师,陕西师范大学在读博士,人民教育出版社教材培训专家):“我眼中的高考题都是学科命题专家命制的,有严格规范的审校、观点溯源流程;默认高考题基本没有瑕疵,如果有瑕疵(判断标准是我个人讲着、做着别扭不丝滑、给学生和老师解释不清楚,目前几乎没有),但是不影响从命题者命题意图、高中学生一般思维判断水平解决,笔者认为一般都可以看做一道正常的试题;作为一线教研员教师,我一般尽量学习高考真题的‘传承’,挖掘对一线教师‘教考衔接’和‘考教衔接’的融合点、亮点去传递给学生和老师,尽量去‘圆’高考题的答案选择。高考题是最好的练习题,真题真答案训练真思维;个人习惯把‘高考题都往好的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