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1
学校简介
湖南农业大学(Hu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简称“湖南农大”,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和管理、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农业农村部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以农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协同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国家“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建设单位、全国首批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试点单位、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
学校办学起始于1903年10月8日创办的修业学堂。修业学堂先后发展为湖南省私立修业农业学校、湖南省私立修业高级农业职业学校。1950年12月1日,湖南省私立修业高级农业职业学校改为湖南省立修业农林专科学校。1951年3月9日,湖南省立修业农林专科学校与湖南大学农业学院合并组建湖南农学院,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校名。学校1978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87年成为第三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1994年3月25日,湖南农学院更名为湖南农业大学。



PART.2
招生简章
2026年湖南农业大学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南农业大学2026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550名左右,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名左右,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450名左右,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00名左右,以上计划包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30名,单独考试专项计划8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实际下达为准。
一、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根据国家政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学制
我校所有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与所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设置为3年。学制的具体设置以当年执行的培养方案为准。
三、考试方式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
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含直博生)。
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
单独考试由学校组织进行,考试时间与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一致,考生须符合教育部相关报名条件,考试科目选用全国统考试题或学校单独命题。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推荐免试的具体办法见《湖南农业大学2026年接收推免生招生章程》。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6年新生报到注册时,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从毕业后到2026年新生报到注册时,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学科根据本学科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教育硕士中教育管理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
3.我校单独考试的招生专业仅在农艺与种业、畜牧、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农村发展、生物技术与工程、机械6个专业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4.本校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校单独考试。
特别提示:
我校部分专业对考生学历、学位以及学术等方面提出了详细要求,请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报考条件(详见附件:湖南农业大学2026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因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2025年10月10日—13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
2025年10月16日—27日,每天9:00—22:00,正式网上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湖南农业大学的公告要求报名。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别提示:1.考生报名时只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能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的佐证材料,对因考生提供的材料与所报考专业要求不符而导致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3.报考我校的未毕业自考生,必须在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凡报名系统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须在2025年10月20日前将个人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发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箱(yzb@hunau.net),否则我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湖南农业大学考点(4307)并在备用信息2中填写“单独考试”。并于10月25日到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
(二)缴纳报名费
考生需按各报考点所在省市的教育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以及时间缴纳报名费,未按照要求缴纳报名费的考生,网报无效。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需要退费的,由考生本人根据教育考试主管部门的要求及程序进行办理。
(三)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点的要求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6.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
7.单考考生信息确认方式为现场确认,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
六、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前10天左右,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21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设置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及体育硕士初试科目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初试科目为两个单元,第一单元考试科目为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200分,第二单元考试科目为英语(二),满分100分。
我校各招生学科的科目设置及参考书目见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以下考试科目使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代码及名称,其余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第二单元:201-英语(一)、204-英语(二);
第三单元: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农)、315化学(农)、396经济类综合能力。
第四单元: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
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与同专业的统考考试科目相同,选用全国统一命题或学校单独命题。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0日上午 0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0日下午 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1日上午 08:30—11:30 业务课一/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1日下午 14:00—17:00 业务课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与学校公告。
七、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2026年3—4月。具体时间以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实验操作、面试等,以进一步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具体可查看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方案(另行发布)。
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时未取得毕业证或其他报考要求证件证书的考生(包括全日制本科、自考本科、成教本科)在复试时需提交按期获得相应证件证书的承诺书。
八、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招生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拟录取的考生若在2026年新生报到注册前未取得毕业证或其他报考要求的证件证书,则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学费及奖助
(一)学费
我校各类型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收取标准如下,如有变动,按省发展改革委最新文件执行:

(二)奖助学金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在国家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励与资助体系,设立了多种类型的奖、助学金,奖励优秀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每位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申诉渠道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全面监督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报名、组考、复试录取各个环节,确保招生考试公开、公平、公正。
学校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学校各部门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研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各招生学院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研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0731-84638210(研究生招生办,求真楼309)
0731-84618683(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一教学楼201-2)
十一、联系方式

十二、特别说明
实际工作中遇到招生简章未提及的问题,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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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3
报考条件
2026年湖南农业大学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6年新生报到注册时,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从毕业后到2026年新生报到注册时,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学科根据本学科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教育硕士中教育管理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
3.我校单独考试的招生专业仅在农艺与种业、畜牧、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农村发展、生物技术与工程、机械6个专业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4.本校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校单独考试。
特别提示:
我校部分专业对考生学历、学位以及学术等方面提出了详细要求,请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报考条件(详见附件:湖南农业大学2026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因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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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4
招生目录
2025年湖南农业大学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PART.5
参考书目
2027年湖南农业大学体育考研
初试参考书目

PART.6
27年湖南农大考研资料及课程

若有需要请直接扫码咨询:

联系体育考研阿森学长
PART.7
复试分数线
2026年湖南农业大学体育考研
复试分数线

2026年湖南农业大学体育考研
复试分析

PART.8
复试方案
2026年湖南农业大学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精神,为确保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指导原则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复试环节在硕士研究生招生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三、组织领导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筹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负责处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日常工作。
(二)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由校纪委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研究生院等部门工作人员。负责对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申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中的问题。
(三)各招生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党委(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一级学科带头人、专业(领域)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导师代表。负责组织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及时处置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过程中的突发情况等。
(四)各招生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纪检委员任副组长。全程监督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招生复试与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
(五)各一级学科、专业(领域)成立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小组,由一级学科带头人、专业(领域)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本学科专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研究生导师担任,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相应学科专业的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六)复试与录取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各招生学院以本方案为依据,制定科学、规范、公正的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主要包含进入复试基本条件、复试实施具体办法、复试时间和地点等。专业课笔试科目按招生简章设置,使用同一复试科目笔试试卷的学科专业须在同一时间组织笔试,由一级学科、专业(领域)所在学院统一协调和组织。各招生学院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需报研招办审核通过后方可公布和实施。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分数线
1.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招生学科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自主确定本学院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要求不得低于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发布。
2.参加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总分不低于240分,其中,满分为100分的科目分数不得低于25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分数不得低于50分,学院根据考生工作表现、学术业绩、专家与单位推荐意见、发展潜能和初试成绩等5个方面对考生作出综合评价,入围复试的考生由各学院负责通知。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初试成绩在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总分降30分,满分为100分的科目分数不得低于25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分数不得低于45分,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根据申请情况确定不低于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要求。
4.我校严格执行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或照顾政策。
5.鉴于我校第一志愿生源较充足,我校各专业不接收破格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对于生源充裕的学院,可根据整体考试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等,上调分数要求,但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需调剂的学科(领域)以及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科(领域),复试比例可适当提高。
(二)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分开进行,一志愿上线考生采取线下方式进行,调剂考生复试方式由各学院自主确定。
(三)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3月29日至4月20日,其中一志愿复试在4月7日前完成,调剂考生的复试须在4月20日之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和方式由学院在其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发布,详见各学院网站。在学院规定的复试时间内,校外考生可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入校参加复试。
学校复试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1.复试准备阶段:
(1)3月24日前,组织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会议;
(2)3月24日前,组织复试工作部署及培训会;
(3)3月26日前,各学科专业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入围复试名单;
(4)3月26日前,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工作方案;
(5)3月28日前,各学院完成考生资格审核;
2.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实施:
(1)各学院通知考生及时到校参加复试;
(2)分专业、领域组织复试。
笔试时间:3月29日
面试时间:3月29日—4月3日
3.确定拟录取名单
(1)完成复试两天内,各学院提交建议拟录取名单;
(2)4月20日前,研究生院完成汇总并整理各学院拟录取名单;
(3)5月初,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拟录取名单;
(4)5月10日前,公示拟录取名单;
(5)5月20日前,上报拟录取名单。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学院根据招生简章要求组织实施,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根据报考学院的复试安排,携带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复试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复试考生要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并遵守复试纪律,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及学位证等材料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再核对,如发现复试考生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持国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成绩单。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该类考生应提交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如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本人手写签名《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8.湖南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附件2,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9.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交《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3),各学院须对此类考生的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进行核验。
10.各学院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复试费缴纳
复试费标准:120元/次,具体缴费方式见《湖南农业大学网上缴纳复试费操作指南》(附件4),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复试及未录取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六)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专业基础知识测试、英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以及加试(招生简章规定的专业或考生)共五个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时事政策理解、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方式为定性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50分;考试科目见《湖南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3.英语水平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查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4.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250分,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科研素质和潜力进行考查。
5.三类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的形式由招生学科自定。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加试科目:
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主干课程;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由招生学科确定是否加试相关科目;加试科目考试的形式为笔试。
7.其他:对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各学科应充分结合考生业绩表现,科学评估其学业发展潜力,确保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质量。
五、调剂工作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2026年4月8日开放,我校将在2026年4月8日后陆续开通相关专业的调剂系统,我校调剂系统每批次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12小时。请广大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的相关通知和研招网调剂系统。
(一)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具体要求请考生关注我校调剂复试相关通知。
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会计(1253)、旅游管理(1254)、图书情报(1255)、工程管理(1256)、审计(0257)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且报考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在符合各学院提出的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8.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制定选拔标准。各学院可根据学科差异,制定与学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考生选拔规则,但不得低于我校第一志愿复试的要求与条件,具体见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
9.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硕可以调入专硕,专硕不能调入学硕,全日制考生可以调入非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不能调入全日制。
(二)调剂程序
1.学校公布各学科专业缺额。研招办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进程,在调剂系统公布调剂要求以及接收调剂的专业、缺额。
2.考生申请调剂。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3.学科专业审核调剂志愿。各学院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后由研招办统一发放调剂复试通知。
4.考生确认复试通知。考生及时在调剂系统中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取消相应资格。
5.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调剂考生复试办法、录取规则与一志愿考生一致。研招办复核学院复试及拟录取结果,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放拟录取通知。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须在网上点击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六、录取工作
(一)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英语听力测试成绩(满分50分)、英语口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250分) 四部分组成,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二)录取规则
1.各招生学科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②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
③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④复试成绩不合格(折合成百分制60分以下)者;
⑤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⑥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⑦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⑧体检不合格者。
3.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调剂考生必须在拟录取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第一志愿考生默认为接受拟录取。
4.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经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入学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否则无效。
(三)录取类别
1.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在《调档函》上规定的时间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
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寄达定向就业协议书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展改革委最新文件为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八、体检
学校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周内,须将个人在近三个月内二甲医院以上出具的有效体检报告邮寄至录取学院,或将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各学院指定邮箱。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本校应届毕业生可到校医院进行体检。
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复试监督和复议
1.学院的复试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监督,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2.学校的复试工作由校纪委办公室和研究生院进行全面监督。
3.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内,考生的投诉、申诉由学校研究生院和相关学院负责受理。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相关学院进行复议。
十、其他要求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放弃处理。
2.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不提供打印材料,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初试成绩。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5.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联系电话:
驻校纪检监察组:0731-84618683
研究生院招生办:0731-84638210
官方网站:https://yjsy.hunau.edu.cn/yjszs/sszs/
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3月24日
向上滑动查看完整复试办法
PART.9
历年真题
2026年湖南农业大学体育考研
初试历年真题

以上全文转自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END
图文|小林学姐
撰稿|小周学长 小郑学哥
排版|小许学长
一审一校|小唐学长
二审二校|小周学长
终审定稿|体育考研学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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