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真题每日一题:上班两天就被辞退索要双倍工资、赔偿金,恶意求职会被法院驳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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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真题每日一题:上班两天就被辞退索要双倍工资、赔偿金,恶意求职会被法院驳回吗?

第236期

开店经营者、餐饮门店 HR 日常用工过程中,常会遇到三类容易混淆的用工误区:有的店主觉得只要员工实际在岗工作,不管入职初衷是什么,都必须支付双倍工资和辞退赔偿金;部分经营者分不清劳动报酬和惩罚性赔偿的区别,误以为上班两日无需结算工资;还有人不了解,劳动者入职带有牟利碰瓷目的,本身就违背劳动关系基本准则。

案例

刘某应聘进入一家饭店,岗位是前厅服务员,仅仅试用两天,就因为对待顾客态度恶劣、服务违规,被饭店依规解除用工关系。离职之后刘某向饭店提出三项索要要求:结算两天上班工资、赔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支付违法辞退经济赔偿金。经过核查完整履历可以确认:刘某近三年先后入职 7 家单位,每家在岗时间极短,最短只干 2 天、最长不足一个月;每一家都刻意消极工作、制造违纪情形被单位解聘,随后统一向各家索要各类超额赔偿,依靠这种方式赚取额外收益。

观点

第一种:饭店必须足额发放刘某两天试用期干活的工资;第二种:饭店需要向刘某支付违法解除的经济赔偿金;第三种:刘某整套入职牟利的做法,违背民事与劳动领域诚实信用原则;第四种:饭店没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法应当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法考知识点

1.劳动者只要实际提供劳动,无论入职是否带有碰瓷牟利目的,用人单位都必须按照实际出勤天数结清劳动报酬,工资是劳动对价,不得无故克扣拖欠。
2.劳动者主观并非踏实就业,刻意消极怠工、制造被辞退条件索要赔偿金,属于恶意牟利,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
3.二倍工资属于惩罚性条款,只用来督促企业规范用工、保护善意劳动者;劳动者故意规避签约、借机索赔,法院不会支持双倍工资诉求。

疑问

明明是劳动碰瓷,为什么两天工钱依然要照常发放?工资是劳动者付出体力劳动对应的合法收入,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即便劳动者入职动机不纯,只要在岗正常完成工作内容,用工单位就有义务结算薪酬;惩罚性赔偿可以驳回,但基础劳动报酬不能克扣。
试用期员工态度恶劣被辞退,什么情形才需要给赔偿金?只有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随意开除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才需要赔付赔偿金。本案刘某自身服务态度差、违反门店服务规章制度,饭店依规解聘属于合法用工管理,无需支付任何赔偿。
入职不足一个月没签合同,所有情况都能要双倍工资吗?并不是。法律设置一个月的签约宽限期,入职前 30 天内企业暂未签约本就不违法;加之刘某属于刻意反复短期入职、以索要二倍工资为目的的恶意劳动者,违背诚信原则,双倍工资诉求仲裁、法院均不予支持。
频繁劳动碰瓷的行为,法律会如何约束?劳动关系建立的基础是双向诚实守信,劳动者以诉讼、仲裁牟利为目标,反复扰乱正常用工秩序,司法实践中会直接驳回全部惩罚性赔付诉求,以此遏制职场投机乱象。

解析

A、饭店应支付刘某两天试用期的工资 ✅刘某实实在在为饭店提供了两日劳动,按劳获取报酬是法定权利,和入职主观目的无关,饭店必须足额结清出勤工资。
B、饭店应向刘某支付经济赔偿金 ❌核心陷阱:分不清合法辞退违法辞退边界。刘某因服务态度恶劣违反门店管理规定,饭店试用期依规解除劳动关系完全合法,不存在违法解聘情形,无需支付赔偿金。
C、刘某的行为违反了诚信原则 ✅刘某近三年接连入职 7 家单位,刻意短期务工、消极履职被辞退,批量索要额外赔偿,建立劳动关系并非为了踏实工作,纯粹利用用工规则牟利,严重违背劳动领域诚实信用基本原则。
D、饭店未与刘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 2 倍工资 ❌核心陷阱:片面套用双倍工资法条。一方面入职未满一个月处于法定签约缓冲期;另一方面刘某属于恶意维权的劳动碰瓷人员,二倍工资惩罚性规则不适用于此类情形,诉求依法驳回。

汇总

劳动者实际出勤干活,用人单位必须结算工资,恶意碰瓷也不能克扣基础劳动报酬。
员工自身违纪被单位合法辞退,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入职 30 天以内,企业暂未签订劳动合同,无需承担双倍工资责任。
刻意反复短期入职牟利、恶意索要各项劳动赔偿,违背诚信原则,不受法律保护。
出勤劳动必结薪资,违纪解聘无需赔付;短期碰瓷违背诚信,双倍工资不予支持。
你身边有没有小店遇到过短期入职刻意犯错被辞、随后申请仲裁索要赔偿的经历?最后仲裁结果如何?欢迎在评论区分享,给个体门店、小微企业老板规避用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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