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答题原则
1.先读题目再看题,就算可以脱离案例也应适当结合案例;
2.不写三段论,不用写法条序号,融合法(法条为骨架,括号填实体)写作;
3.太短的就上价值,太长就适度摘抄:
3.1:为了惩罚犯罪,保障人权;
3.2:为了实现实体公正与程序正义;
3.3:为了XX效率和XX意义。
案例
甲公司通过招投标获得某地块准备开发,但在拆迁过程中有两户居民不同意拆迁,公司两位股东贾某、林某便授意员工李某、宋某纠集社会闲杂人员,采用扔石头、放高音喇叭等措施骚扰两户居民。两户居民不堪忍受,遂报警。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贾某、林某、李某、宋某等四人立案侦查。 侦查过程中,林某因认罪认罚,且有重大立功表现,公安机关对其作出撤案的决定。贾某、宋某、李某也认罪认罚,宋某因没有委托辩护人,公安机关安排其会见了值班律师马某。后该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因该案社会影响重大,群众反映强烈,检察机关对贾某、李某、宋某三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三人指控罪名成立并作出有罪判决。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期间,监察机关经调查,发现甲公司为取得该地块向某区副区长行贿200万元,股东贾某、林某作为主要责任人也被立案调查。
问题
1.如何理解认罪认罚中的“重大立功”?公安机关因此撤销案件应当经过何种法定程序?
2.值班律师马某在侦查阶段的地位和职责是什么?如果审判时被告人仍没有委托辩护人,马某能不能出庭辩护?
3.关于甲公司行贿一案,人民法院应如何确定单位犯罪的诉讼代表人?
4.一审法院应用何种审判组织审理此案?审判人员的职责分工是怎样的?
5.李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发现监察机关已将单位行贿罪移送至检察院,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6.如果二审法院发现贾某和宋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是李某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如何处理?
答案
1.(刑诉·15认罪认罚,刑法·68立功,立功解释·7,公安规定·187、188撤案,刑诉·182公安撤销检察院不起诉)
①可以认定为重大立功的情形为: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重大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
②因犯罪嫌疑人林某认罪认罚,且有重大立功表现,公安机关要对其做撤案决定,需要先层报公安部,由公安部商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撤销案件。报请撤销案件的公安机关应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同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作出撤案决定后,应当三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以及案件移送机关。
2.(值班律师工作办法·6,刑诉解释·48)
①值班律师马某在侦查阶段是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其职责为:提供法律咨询;提供程序选择建议;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因本案系认罪认罚案件,还应当提供以下法律帮助: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释明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法律规定;对人民检察院指控罪名、量刑建议、诉讼程序适用等事项提出意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在场。 ②审判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作为值班律师的马某不能出庭辩护,因为值班律师只能提供基本的法律帮助服务,不是辩护人,没有辩护权。但由于该共同犯罪案件的其他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只有宋某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宋某提供辩护。
3.(刑诉解释·336)
①被告单位甲公司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②如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员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的,应当由被告人单位委托其他负责人或者职工作为诉讼代表人。但是,有关人员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员或者知道案件情况、负有作证义务的除外。
③如依旧难以确定诉讼代表人,可以由被告单位委托律师等单位以外的人员作为诉讼代表人。
④诉讼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被告单位或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员的有关人员的辩护人。
4.(刑法·293寻衅滋事,刑诉·20管辖,183审判组织,刑诉解释·213合议庭)
①本案系寻衅滋事案,量刑在5年有期徒刑以内,所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应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因为该案社会影响重大,群众反映强烈,应适用人民陪审员制度,审判组织应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3人或7人组成合议庭审理。
②审判人员职责分工:
审判员:主持案件审理程序,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人民陪审员:
3人庭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7人庭时:对事实认定独立发表意见,与审判员共同表决;对法律适用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
5.(刑诉解释·24,25) ①二审法院可以继续审理,也可以和检察院协商后并案处理发回一审法院由一审法院审理。
②因为李某是就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的判决提起的上诉,虽然该案只有李某这一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但是二审法院应当就全案进行全面审查,一并处理;审理期间发现部分被告人贾某、林某还因行贿罪被立案调查但尚未判决,可以协商检察院并案处理发回一审法院由一审法院审理,但如可能造成审判过分迟延应分案处理,就李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的二审继续审理。
6.(刑诉解释·404事实不清,401·上诉不加刑,刑诉·236二审判决)
二审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判。不得对被告人李某加重刑罚,也不得对其他同案被告人加重刑罚。
虽然该案只有李某这一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但是二审法院应当就全案进行全面审查,一并处理。本案属多名被告人的案件,虽然只有部分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其犯罪事实与其他同案被告人紧密关联,属于不可分案处理的情形。所以二审法院可以查清事实后直接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将全案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判。因本案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没有检察院抗诉,所以不得对被告人李某加重刑罚,也不得对其他同案被告人加重刑罚。
💡 Tip
答案上的法条序号是个人复习用,正式答题不写; 刑诉考试的法条,有可能在刑法(立功)或行政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里。
ℹ️ Note
本文题目是本人在互联网搜集,答案是基于个人理解写出,仅供本人备考复习使用,非标准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