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知识】法考真题每周一练(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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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知识】法考真题每周一练(七十)

真  题

关于犯罪中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系夫妻,因琐事发生争吵,乙提出离婚后欲上床睡觉。甲害怕离婚,遂起杀妻之念,边掐乙的脖子边问其是否离婚,乙连声回答“要离”。甲掐乙的脖子越掐越紧,导致乙昏迷休克。甲认为乙被掐死,遂松手观望。二分钟后乙醒来要喝水,甲递给乙水,没有继续实施杀害行为。甲成立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中止

B.甲打电话威胁乙向其银行卡打30万元,否则就杀了乙。后甲怕被抓,又发短信让乙不要打钱。乙为保安全还是往甲的银行卡上打了30万元。甲成立敲诈勒索罪的犯罪中止

C.甲计划通过六次投放毒药致妻子乙慢性中毒死亡,投放四次后,甲心生悔意,放弃了进一步的投放行为,但因前四次毒药投放的量过大致乙死亡。甲成立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中止

D.化学老师甲制造毒品后,因感到害怕,又将制造好的毒品倒入沟里。甲成立制造毒品罪的犯罪中止

参考答案:

解析:A在时间与空间没有间隔的情况下,即使行为人对已经发生的侵害结果存在短时的误信,误以为被害人已经死亡,既不影响构成要件行为的单一性的判断,也不影响行为人犯意的判断。也就是说,应当认为犯罪行为一直处于继续进行过程中,“短暂的误判”可以被忽略。

本案中,虽然甲短暂地以为乙已经死亡,但事实上也没有完全确定乙已死亡(所以松手观望)。倘若甲发现乙苏醒后仍然继续掐乙的脖子,难以评价为重起犯意,而应认定为原先犯意的继续。从客观方面说,乙陷入休克状态时,危险还在存续的过程中,甲意识到被害人还活着后不继续实施杀人行为,是自动的中止行为,故仍然可以认定甲的行为成立犯罪中止。

该选项的实质在于,对甲的行为应进行整体考察,甲松手时,并不能认为其犯罪行为已经结束,而是在进行、观望过程中,其在此时能主动停止下来的,当然成立犯罪中止。因此A项正确

B中止行为必须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发生,才能成立犯罪中止。本案中,甲发短信告知乙不要打钱,该中止行为并未有效消除乙的恐惧,乙向甲的银行卡打入30万元的行为依然是甲的恐吓行为所导致的。

质言之,甲的中止行为(发短信)在客观上没有做得够、做得妥当(尽力),没有有效防止敲诈勒索罪既遂结果的发生,故甲的行为不成立犯罪中止,成立犯罪既遂。因此B项错误

C首先,中止行为必须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发生,才能成立犯罪中止。本案中,甲心生悔意,放弃了进一步的投毒行为,误以为前四次的投毒行为不会导致乙死亡,但最终导致了乙死亡结果的发生,故甲的行为不成立犯罪中止。

其次,甲在前四次投毒时主观上具有实杀人行为的故意,客观上导致了乙死亡,故对甲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这属于构成要件的提前实现,是因果关系的错误之一。因此C项错误

D首先,只要制造出毒品,包括制造出粗制毒品或者半成品的,就应以制造毒品罪(既遂)论处。着手制造毒品后,没有实际上制造出毒品的,则以制造毒品罪(未遂)论处。本案中,甲已经实际制出了毒品,故对甲应以制造毒品罪(既遂)论处。

其次,犯罪停止形态具有不可转换性。既然甲已经成立了犯罪既遂,则其之后倒掉制出的毒品的行为不会影响既遂的成立,故甲不成立制造毒品罪的中止犯。因此D项错误

类似的真题:2018年公法卷第28题,甲以牟利为目的复制淫秽物品后,又将其销毁,成立复制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既遂。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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