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确保今年我市高中招生考试工作的正常实施,为考生提供良好的考试环境,在考试期间,必须严格控制考点附近的噪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次中考设置了江山二中、城北中学、城南中学、锦绣中学、贺村中学、坛石初中、新塘边初中、凤林学校、峡口初中、长台初中、石门初中、上余初中等12个考点。
2.在考试期间,各个考点周边的居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施工建筑企业和小摊小贩等严格控制噪音,在周边路段行驶的机动车辆减速慢行和禁鸣喇叭。
3.中考噪音控制时间:6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50。
江山市教育局
江山市公安局
江山市交通运输局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7日

2.考试期间,考生要注意饮食卫生和有充裕的休息时间;每天晚上10点后,市区居民和营业场所注意控制噪音,以免影响附近考生的正常休息。
3.考生在考试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考场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2015年11月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江山市招生委员会
2026年6月17日
来源:江山发布
一审:徐宗惠
二审:郑恒君
三审:姜小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