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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2026年全县中考考生拥有安静、舒适、安全的备考和应试环境,有效杜绝各类噪声污染扰民问题,全力营造宁静有序的考试氛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我县将在中考考试期间实施强制性噪声管控,现将具体管控要求通告如下:
一、全域强制管控时间及总体要求。自2026年6月21日8时至6月24日12时中考考试期间,县城香达镇全域实施环境噪声强制性管控。所有机关单位、施工企业、经营商户、社会组织及广大群众,凡涉及产生环境噪声的生产、经营、作业、活动行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管控规定,主动落实降噪、静音措施,全力保障中考顺利进行。
二、从严管控各类施工及加工。噪声常态化严格管控施工噪声,日常时段校园、居民区周边严禁出现超标施工噪声。每日12:00—15:00、22:00—次日06:00,县城范围内全面禁止一切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中考考试管控期间,囊谦县第一民族中学、囊谦县第三民族中学两大考点周边所有存在噪声污染风险的在建工地、施工点位一律全面停工,禁止任何形式的施工作业。同时,辖区居民区、学校周边家具加工、防护栏加工、汽车维修、铝合金加工、铁艺加工等生产经营主体,必须严格落实噪声管控措施,规范作业时间、降低生产音量,坚决杜绝生产加工噪声扰民。
三、严格规范经营服务行业噪声。全面严控经营性服务行业噪声扰民行为。全县餐饮门店、夜市摊点、KTV、棋牌室、休闲娱乐等经营性场所,考试期间严禁产生喧哗、设备轰鸣、外放音响等干扰考生备考、应考的噪声行为。居民集中居住区、县第一民族中学、县第三民族中学考点周边重点区域,在中考全域管控时段内,一律暂停所有产生噪声污染的经营性作业和经营活动,全面落实静音管控要求。
四、全面规范社会生活噪声。严控公共及居民生活噪声污染。管控期间,严禁在城区公共区域、校园周边、居民小区开展露天娱乐、聚众嬉戏、集体活动等高噪声行为,坚决杜绝各类生活噪声干扰考生学习、休息及考试。广大居民开展室内装修、家庭活动、室内娱乐时,必须严格控制活动音量,采取有效降噪、减噪措施。严格遵守午间、夜间禁噪规定,在每日禁噪时段全面停止敲击、钻孔、切割、喧闹等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活动。
五、全面禁止商业宣传噪声。全县所有沿街商铺、商超门店、流动摊贩、经营主体,中考管控期间全面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外置音响、车载广播、电子扩音设备等开展商品宣传、促销揽客、商业播报等活动,彻底杜绝商业宣传类噪声污染。
六、从严管控道路交通通行噪声。强化考点周边道路交通噪声管控,所有行经囊谦县第一民族中学、囊谦县第三民族中学考点周边路段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全程禁止鸣笛、急加速、超速轰鸣、刹车轰鸣等扰民行为,严格做到低速慢行、文明行驶、静音通行,全力维护考点周边安静有序的交通环境。
全县各单位、经营主体及广大群众须自觉严格遵守本通告全部规定,主动配合中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管控工作。考试期间,县生态环境局将联合公安、住建、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全天候、全覆盖常态化巡查执法,对违规产生噪声、扰民扰民、拒不整改、屡禁不止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监督、举报噪声污染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0976-8872233
特此通告。
囊谦县生态环境局
2026年6月17日
来源:囊谦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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