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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备考CPA战略的战友们,大家好!我是你们的陪考老友记。
今天咱们来盘一道2023年战略真题简答题,主角是乳制品企业中庆集团。从1992年创立到2008年上市,再到后来控股两家子公司、疯狂掏空利益,最后走向破产被立案调查——这道题把终极股东“隧道挖掘”、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公司治理外部监督三大核心考点揉得明明白白,每年都有考生因为漏采分点丢分。
先看题目
【背景:中庆集团的发家与失控时间线】
1992年
中庆公司成立,主营乳制品研发、生产、销售,为民营企业。
2008年
中庆公司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创始人张海持股78%,任董事长。
2009-2010年
中庆公司先后控股两家子公司:从事奶牛养殖的牧野公司、主营速冻食品物流的方成公司。
2015年
牧野、方成两家公司双双获批上市;中庆公司改组为中庆集团,张海同时兼任中庆集团、牧野公司、方成公司的董事长,掌握三家主体重大投资、经营活动的全部决策权。
2015年底
未经牧野、方成董事会充分讨论,也未提交股东会审批,张海直接宣布:
①中庆集团生产用生鲜奶全部从牧野公司采购,价格比市价低10%;
②中庆集团制成品物流全部交由方成公司承担,运费比行业平均低5%-10%。
2016年3月
张海提议方成公司以增资扩股方式筹资1.1亿元,收购张海1990年成立、多次挂牌9000万元未卖出的物流企业。方成公司风险管理部门、风险管理委员会未对该收购做风险评估,部分董事提出异议,但在张海“一言堂”主持下,收购决议强行通过,且该事项未在方成公司2016年年报中披露。
2016年6月
中庆集团为开拓进出口业务,向牧野、方成两家子公司定向发行1.5亿元债券融资。资金投入两年后,进出口业绩不及预期,债务多次展期,导致两家子公司因资金被占用、借款未收回,未能完成年度经营计划。
2017年12月
经张海提议批准,牧野公司向中庆集团出借1200万元,该笔借款始终未归还。
2018年
9月:中庆集团增持牧野公司1.82%股份;
11月:牧野公司在经营业绩不佳的情况下,推出“10转9派0.65元”的高送转方案。
2019-2020年
牧野、方成两家公司总体经营持续下滑,分别于2019年、2020年出现严重亏损。期间两家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委员会未对风险做任何提示,董事会也未采取应对措施,相关经营恶化信息未在年报、中报中如实披露。
2021年
2月:中庆集团违法违规经营被媒体曝光;
4月:证监会依据《证券法》对中庆集团立案调查,立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两家子公司已濒临破产。
【要求(共3问,7分)】
(1)简要分析终极股东对中小股东的“隧道挖掘”问题在本案例中的主要表现。
(2)简要分析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能体系在本案例中的主要表现。
(3)简要分析公司治理的外部监督机制在本案例中的主要表现。
解析与答案
(1)终极股东“隧道挖掘”的三大表现
“隧道挖掘”本质是大股东利用控制权掏空公司、侵害中小股东利益,核心就三个考法:直接占用资源、关联性交易、掠夺性财务活动,每个点必须对应材料里的具体事件,只写理论不给分!
【答案】
终极股东对中小股东的“隧道挖掘”主要表现为三类:
①直接占用资源:终极股东直接从公司抽取利益:
•中庆集团向牧野、方成定向发行1.5亿元债券,资金被占用且未按时归还;
•牧野公司向中庆集团出借1200万元,长期未收回。
②关联性交易:通过非公允关联交易转移利益:
•中庆集团从牧野公司采购生鲜奶,价格比市价低10%;
•中庆集团物流交由方成公司承担,运费比行业平均低5%-10%。
③掠夺性财务活动:通过资本运作、股利政策掏空公司:
•方成公司高价收购张海个人持有的、多次挂牌未卖出的物流企业;
•牧野公司在经营不佳时推出“10转9派0.65元”的高送转方案,中庆集团同步增持股份套取利益。
(2)风险管理组织职能体系的四大失职
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理论上是“治理结构+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审计委员会”四大块,答题时要反过来对应材料里的“没做、没管、没提示”,每个主体的失职都要绑定材料原文。
【答案】
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能体系主要包括规范法人治理结构、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审计委员会四类主体,本案例中均存在履职不到位的情况:
①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缺失:
•董事会未履职:张海身兼中庆集团、牧野、方成三家董事长,掌握全部决策权,重大投资未经董事会讨论、股东会审批,以“一言堂”强行通过违规决议;
•股东会未履职:未对控股股东的行为行使监督权,放任违规关联交易、收购事项发生。
②风险管理委员会未履职:方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未对“收购张海个人物流企业”的事项做任何风险评估,放任高风险事项通过。
③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未履职:方成公司专门负责风险管理的部门未对收购事项做调查评估,未履行风险识别、分析职责。
④审计委员会未履职:牧野、方成两家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未对经营恶化风险做提示,也未监督信息披露,导致亏损、风险信息未如实披露。
(3)外部监督机制的四大作用
公司治理的外部监督就四个常考主体:中介机构、司法、行政、舆论,材料里提到的“会计师事务所、证监会立案、证监会调查、媒体曝光”刚好一一对应,答题时直接绑定关键词就行。
【答案】
公司治理的外部监督机制主要包括中介机构执业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四类,本案例中均发挥了作用:
①中介机构执业监督:立华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庆集团及子公司进行审计,如实披露了两家公司财务、经营严重恶化、濒临破产的真实情况。
②司法监督:证监会依据《证券法》对中庆集团违法违规问题立案调查,通过司法程序追究相关主体责任。
③行政监督:证监会作为监管部门,依法对中庆集团的违法违规行为启动行政调查程序,履行行政监管职责。
④舆论监督:中庆集团的违法违规经营问题被媒体率先曝光,引发市场关注,推动了后续的监管介入。
结尾总结
做完这道题你会发现,这类题根本不用自己瞎编,所有答案都在材料里:
看到“大股东身兼多家公司董事长、一言堂、不批就干”,直接写“治理结构缺陷+隧道挖掘”;
看到“低于市价交易、高价收个人资产”,直接写“关联性交易+掠夺性财务活动”;
看到“事务所、证监会、媒体”,直接对应“外部监督四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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