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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哈尔滨工程大学(Harbin Engineering University),简称哈工程(HEU),位于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是一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共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管的高校。是船海核领域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国防七子”之一、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哈尔滨工程大学前身为1953年成立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1962年,学院炮兵工程系等专业迁往南京等地。1966年改名为哈尔滨工程学院,退出部队序列。1970年组建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1978年确定为全国88所重点高等学校之一。1981年获得硕博士学位授予权。1994年更名为哈尔滨工程大学。1996年成为“211工程”建设学校。2008年划归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2017年进入中国“双一流”建设行列。2019年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22年2月,成为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此外,学校曾获高技术武器装备发展建设工程突出贡献奖、航母建设突出贡献奖等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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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26年哈尔滨工程大学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学校2026年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219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93名。招生计划中含推荐免试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各专业招生人数见专业目录。2026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专业目录中的推免生拟接收人数、统考生预计招收人数为我校根据2025年各类型实际录取人数拟定的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2026年国家下达计划数量和推免生接收情况以及各学科报考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招收硕士推免生人数以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学习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录取类别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1.非定向就业。须调人事档案,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就业。人事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定向单位或定向地区。需在复试时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并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此类考生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其工资、医疗费由定向就业单位支付。
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
四、考试科目
各专业考试科目见学校2026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人员,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且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条件要求的人员:
①通过大学外语四级(四级成绩需达到425分及以上)〔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除外〕,其中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要求通过专业外语四级;
②取得与报考硕士研究生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8门以上(含8门)的合格成绩。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通过大学外语四级(四级成绩需达到425分及以上)〔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除外〕,其中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要求通过专业外语四级。
同等学力考生须于2025年10月15日前将相关证书、成绩单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yzb@hrbeu.edu.cn)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五)其他要求
1.报考125100工商管理硕士(MBA)、125200公共管理硕士(MPA)、125600工程管理硕士(MEM)的考生,须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4.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2)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报考单独考试考生,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须密切相关,并按附件要求提供专家推荐书、报考导师推荐意见及校内联系人信息。不接受本校工作人员报考。
5.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报名办法
(一)推免生
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报名、复试和录取。
(二)统考生
统考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报名
(1)时间安排: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
(2)相关要求
①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②报名期间,研招网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申请书面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确有特殊困难的,最迟于复试前取得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书面认证。
2.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及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七、考试和录取
(一)打印准考证
考试前10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否则将按违纪处理)。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各位考生注意保管准考证和其电子版。
(二)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21日。
(三)复试
1.复试工作由学院组织,考生根据学院复试方案进行专业知识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测试和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等,复试笔试科目参见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
2.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的加试,其中笔试不少于两门。
(四)录取
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差额复试,通过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非定向考生须调取个人人事档案,定向考生在录取前必须由定向单位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一般不调取档案。
八、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
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学制为2.5年。(不区分全日制、非全日制)
九、学费及资助体系
我校各类型学费标准如下。

学校将继续加大对全日制非定向录取硕士生的资助力度,通过设立奖助学金、增加助管、助教、助研岗位等措施建立健全多元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具体情况见《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哈工程校发〔2024〕99号)。
十、其他说明
(一)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学校2025年批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30人(2026年实际批复数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各专业均可报考,学校将根据报考情况,以适当方式在复试阶段分配招生名额。
(二)关于哈尔滨工程大学考点
哈尔滨工程大学是黑龙江省研究生招生考试标准化考点,报考点代码:2302。哈尔滨工程大学考点只接受户籍或工作所在地为哈尔滨市且报考我校、中国航空工业空气动力研究院(627研究所)和哈尔滨船舶锅炉涡轮机研究所(703研究所)的考生〔不含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以及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其他考生应按要求选择生源地、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具体情况可查询当地省(市)招生办网站。
(三)关于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有关说明
1.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硕士生招生坚持聚焦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紧密结合我校学科专业优势,重点面向相关行业一线优秀在职科研或技术骨干开展选拔。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我校单独考试预计招收35人,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强军计划预计招收5人,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具体名额以教育部实际批复为准。
3.单独考试考生按照单独考试专业目录进行报考。
4.报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网上确认地点必须选择哈尔滨工程大学考点。考生在进行网上确认时,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申报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规定者不予确认。
(四)有关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的相关信息请与我校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中心联系,中心咨询电话:0451-82519139、82519747、82589130、82519943。
十一、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不符者,以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号楼733室)
联系电话:0451-82589675
邮政编码:1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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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2026年哈尔滨工程大学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人员,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且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条件要求的人员:
①通过大学外语四级(四级成绩需达到425分及以上)〔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除外〕,其中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要求通过专业外语四级;
②取得与报考硕士研究生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8门以上(含8门)的合格成绩。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通过大学外语四级(四级成绩需达到425分及以上)〔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除外〕,其中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要求通过专业外语四级。
同等学力考生须于2025年10月15日前将相关证书、成绩单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yzb@hrbeu.edu.cn)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五)其他要求
1.报考125100工商管理硕士(MBA)、125200公共管理硕士(MPA)、125600工程管理硕士(MEM)的考生,须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4.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2)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报考单独考试考生,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须密切相关,并按附件要求提供专家推荐书、报考导师推荐意见及校内联系人信息。不接受本校工作人员报考。
5.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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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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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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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
2027年哈尔滨工程大学体育考研
初试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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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哈工程考研资料及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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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分数线
2026年哈尔滨工程大学体育考研
复试分数线

2025年哈尔滨工程大学体育考研
复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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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办法
2026年哈尔滨工程大学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环节。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切实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作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
(二)坚持科学选拔。落实分类选拔要求,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三)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四)坚持以人为本。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五)坚持自约自律。抵制不正之风干扰,维护学术道德规范,营造优秀学术文化。
第二条组织管理
复试工作实行学校、学院二级管理。
(一)学校层面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复试工作办法,统筹安排、协调复试的有关工作。根据职责分工,成立复试工作巡视检查组和复试工作技术保障组,共同做好复试录取工作:
1.复试工作巡视检查组
成立复试工作巡视检查组,由纪委办/监察处、研究生院等部门专职人员组成,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重点环节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2.复试工作技术保障组
成立复试工作技术保障组,由信息化处、后勤集团、研究生院等部门专职人员组成,做好网络和设备保障、技术指导和培训等工作,保障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学院层面
各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主任)为组长,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自身具体情况,制定复试标准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考核,审定复试成绩、复试考生名单、调剂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等重要信息数据,做好信息公开及安全
保密,以及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根据职责分工,成立各工作小组,共同做好复试录取工作:
1.学院复试资格审查小组
成立学院复试资格审查小组,由教务办专职人员组成,教务办主任任组长,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复试资格、缴费情况、加分材料及其他佐证材料进行审查。
2.学科(专业)专家复试组
按学科(专业)成立专家复试组,专家复试组设组长1名,一般由教授担任,负责本组的复试工作,成员原则上由具有副高职以上职称的在编校内导师担任,每个专家复试组总人数不少于5人。校企联合培养项目的专家复试组必须聘请来自对应企业的专家参与,企业专家不少于2人。每个复试组设秘书1名,负责考生身份核验、设备调控、统计记录等相关事宜,设监督人员1名(必须为复试监督小组成员),对复试全环节监督。
3.学院复试监督小组
成立学院复试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纪检委员、教师代表等,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环节监督,做到所有考场全程全覆盖。
4.学院复试工作技术保障小组
成立学院复试工作技术保障小组,做好复试平台和设备维护和调试工作,做好教师、考生的技术培训工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保证复试过程顺畅、稳定。
学院各工作组成员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
定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备案。
第二章复试
第三条复试分数线的确定
各学院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精准划定各专业方向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下简称复试分数线)和其他学术要求,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复试分数线原则上按招生简章公布的专业、名额划定,符合分数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入复试名单。各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依据国家统一要求,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同一专业方向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划定相同的复试分数线。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统一确定。
第四条复试方式
学校202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阶段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考核,调剂阶段具体考核方式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等情况自行确定。
调剂阶段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学院,统一使用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软件平台,“腾讯会议”为备用平台。采取“复试组专家集中”“考生远程双机位”方式进行考核。
第五条复试内容
(一)现场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方式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复试总成绩满分350分。其中笔试部分总分在复试总成绩中所占比例不低于50%。MBA、MPA、MEM考生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复试总成绩满分为450分。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对复试中的单项考核成绩设立合格标准。
1.笔试
笔试主要为专业知识测试,考试时间为2-3小时。笔试内容须与《哈尔滨工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相关说明一致。
2.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外语的掌握和应用能力、对本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理解程度、创新精神、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等。可结合考生本科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
专家推荐信等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专业志趣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学术学位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校企联合培养项目的复试应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对考生进行全面综合考察。
(二)网络远程方式
网络远程方式复试分为线上专业综合考核和线上面试两部分,复试总成绩满分350分,两部分占比学院自行确定。
MBA、MPA、MEM考生需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复试总成绩满分为450分。
1.线上专业综合考核
线上专业综合考核为专业知识测试,一般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2.线上面试
线上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外语的掌握和应用能力、对本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理解程度、创新精神、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等。可结合考生本科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专业志趣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学术学位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校企联合培养项目的复试应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对考生进行全面综合考察。
第六条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含MBA、MPA、MEM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加试报考专业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由报考学院组织,一般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2-3小时,试卷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MBA、MPA、MEM考生需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加试由报考学院组织,一般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2-3个小时,
试卷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采取网络远程方式的思想政治理论加试的具体形式由报考学院自定。
第七条加分及免初试政策
退役大学生士兵、“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达到报考条件及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2026年教育部招生录取文件执行相应加分政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累加。
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第八条复试程序及要求
(一)公布复试办法
各学院应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根据国家、学校总体要求,制定复试办法,包括复试分数线、复试方式、程序及要求等内容。复试办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报学校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二)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
各学院要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及行为规范,选派责任心强、公道正派、业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人员承担复试工作。
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参与考试招生相关工作的人员,如
本人报名参加本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应主动向学院申请全程回避;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报名的,应主动向学院申请在影响保密、公平的必要环节和特定工作时期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的应主动报备,由学院报学校研究决定是否需要回避及如何回避。领导干部本人或直系亲属、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的,应主动学院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考的,应主动报备,由学院报学校研究决定是否需要回避及如何回避。
加强考核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升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
(三)复试阶段试题的命制与管理
各学院须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研院函〔2025〕7号)命制复试阶段(含加试,下同)试题。每科试题包括正题、副题各一套及相应的答案和评分参考。复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学院需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指派专人做好试题的命制、印刷、保管、交接等工作,所涉人员须签订《保密义务责任书》。
复试阶段试题的命题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相当职称,其中命题小组组长应当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每位命题教师原则上
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命题小组成员应当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由所在学院合理组织更替、轮换。原则上命题小组组长5年内须安排轮换。
采取网络远程方式复试的学院,须进一步加强试题库建设,确保试题体量与招生规模相匹配,并有一定余量,同时加大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比重。
(四)复试资格审查
各学院在复试前应当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严格做到“两识别、四比对”(即人脸、人证两识别;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四比对)。除审查准考证、有效身份证、缴费凭证外,还应着重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招生简章公布的报考条件、是否具备复试资格。
复试前为考生建立个人档案,包括《哈尔滨工程大学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诚信复试承诺书》《202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表》《成绩单》及个人证件、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复试加分项目证明材料及考生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妥善存档备查。
(五)复试过程及监督
现场复试方式的笔试环节参照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组考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现场复试方式的面试环节一般应采取结构化复试形式。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与考生再次确认后可提前结束考核。专家复试组
成员须依据评价标准同时独立评分,对于分组考核的专业,要提前统一评价标准,保证打分尺度一致。面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评分登记表和考生作答情况记录完备,相关材料及存储介质需至少保存3年。
采取网络远程方式复试的学院,参照现场复试方式的面试环节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同时要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防范通过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
各学院要结合具体复试方式,进一步完善“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完善复试工作监督机制,加强过程监管,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公平公正。
(六)违规违纪处理
依据国家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各学院须在复试开始前通过《诚信复试承诺书》等方式向考生明确有关纪律要求。考生应自觉遵守纪律要求,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不得使用AI技术作弊等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第三章调剂
第九条调剂条件
(一)校际调剂条件(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1.优秀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或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不含MBA、MPA、MEM考生),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调剂的基本要求,且同时满足学院制定的具体调剂条件;
2.报考MBA、MPA、MEM的考生须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调剂的基本要求。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校际调剂的基本条件: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录取,须符合我校校际调剂条件〔见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且同时满足学院制定的具体调剂条件。符合加分政策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拟申请调入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含报考普通计划,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拟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满足学校划定“士兵计划”相应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
第十条调剂程序
(一)开通调剂系统。有调剂需求的学院须提前确定调剂工作方案并报研招办审核,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
调剂工作方案须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学院网站公布。学院每次开放关闭调剂系统时间均应报送研招办审核,并提前公布,每次开放时间不低于国家调剂系统规定的最低开放时间。
(二)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学院根据本单位调剂要求,确定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名且满足调剂条件
的复试考生名单,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复试考生名单必须严格按照公布的调剂条件进行筛选,并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三)发布复试通知及复试。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布复试通知,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已确认的考生方可安排复试。
(四)发布拟录取通知。学院依据复试办法,按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招办复核,复核无误后,将相应考生录取状态设置为“拟录取”,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拟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第十一条调剂工作要求
(一)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无效。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或以“预调剂”“采集考生调剂意向”等为名变相开展调剂工作。
(二)学院调剂办法、调剂申请表、拟录取名单必须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组长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到研招办。
(三)学院发布需考生确认拟录取或复试通知时,需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给考生预留充裕的确认时间。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各学院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
第四章拟录取和复查
第十二条拟录取
(一)总成绩
总成绩由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两部分组成。复试总成绩占总成绩比为40%或50%,具体由各学院确定。各学院须严格依据复试工作办法,按总成绩在专业(方向)的排名确定拟录取考生,由高向低依次拟录取。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1-X)+(复试总成绩÷3.5)×X
MBA、MPA、MEM考生: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1-X)+(复试总成绩÷4.5)×X
其中,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二)根据教育部规定,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学校将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拟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3.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拟录取考生经学校统一公示后,还需上报国家审
核,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为准。
第十三条录取类别确定
(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种,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原则上不予更改;单独考试、非全日制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
(二)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所有定向就业考生均必须在被录取前签订《哈尔滨工程大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3份),由研究生所在单位、考生、研究生院各执一份。由所在学院统一到研招办办理。
第十四条政审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由拟录取学院对考生调档并政审,未提供政审材料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政审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保留入学资格
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拟录取考生,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经拟录取学院同意后,报学校审批,学校审批通过后统一办理保留资格手续。
第十六条体检
新生报到时由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残疾人教育条
例》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新生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五章信息公开
第十八条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完善集体决策、信息公开、巡查制度、纪检监察、申诉复议等机制,规范招生流程,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落实校院两级信息公开制度
各单位应按照教育部、黑龙江省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切实落实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第二十条规范拟录取名单公示程序
学院拟录取名单在本单位公示3天,公示期间公示信息不得修改;公示信息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3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汇总后,按国家、黑龙江省相关要求统一组织公示。
第二十一条畅通咨询和申诉渠道
在公示有关信息时,应畅通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建立完善接
诉即办机制,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六章其他要求
第二十二条持续优化考生服务
各学院应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做好考生咨询指导服务。要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严禁对考生咨询和信访置之不理、消极应付,坚决杜绝矛盾激化或上移。妥善安排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时间,确保通知到每一位考生能够按时参加复试,确保每一位参加复试的考生及时准确得知本人复试结果,给考生预留充分的时间。
对于采取网络远程方式开展复试的学院,要加强对考生网络远程方式复试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网络远程复试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对参加网络复试有困难的考生,利用现有资源尽力帮助解决。
第二十三条详细制定应急预案
各学院要详细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对考试组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研判,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除常规水、电、防火等情况外,还包括复试前的技术保障、试题保密,复试中的身份识别、网络、设备故障、安全保密,复试后的成绩产生、公布等各个环节,切实保障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十四条严格招生工作管理
(一)加强人员选聘培训。各学院要充分重视对相关工
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
(二)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各学院务必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开展工作,不得擅自变更。务必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规定,不得超越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三)强化数据审核管理。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复试考生名单、调剂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等重要信息数据的审核管理,健全专人负责、多人核对、对照校验、逐级签字、学院主要领导把关的信息数据审核报送机制,确保录取数据完整、准确。
(四)严格落实集体决策。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中全部上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复试办法、调剂细则、调剂申请表、各阶段拟录取名单等)均须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议通过后,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方视为有效。
(五)严格落实监督职责。各学院复试监督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本单位复试工作进行全环节监督,做到所有考场全程全覆盖。要做好监督纪录,详细记录监督时间、地点、方式和监督内容,对发现的违反程序问题,要按相关规定予以纠正并及时上报。
(六)严肃追责问责。对于在复试录取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违反工作纪律、应回避但未按规定报备或回避、造成
不良影响的考试工作人员,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及其他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以往有关规定与此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六条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6年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录取相关文件执行。
向上滑动查看完整复试办法
以上全文转自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END
图文|小林学姐
撰稿|小周学长 小郑学哥
排版|小许学长
一审一校|小唐学长
二审二校|小周学长
终审定稿|体育考研学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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