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院校简介
华北电力大学(North China Electric Power University),简称华电(NCEPU),位于北京市,是教育部直属、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等12家特大型电力集团组成的华北电力大学理事会与教育部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平台”重点建设大学,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学校,全球能源互联网大学联盟首批成员。
华北电力大学1958年创建于北京,原名北京电力学院,长期隶属国家电力部门管理。1969年,学校迁至河北邯郸,1970年迁到保定,更名为河北电力学院,1978年更名为华北电力学院。1995年,华北电力学院与北京动力经济学院合并组建华北电力大学,校部设在保定,分设北京校区。2003年3月,学校由原国家电力公司划转教育部管理,成为教育部直属高校。2005年10月,学校校部变更为设在北京,分设保定校区,两地实行一体化管理。2017年,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2022年,学校顺利通过首轮“双一流”建设评估并进入第二轮建设高校名单。2024年2月,学校入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筹建机构。



02
招生简章
2026年华北电力大学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欢迎报考华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我校招生代码为10054。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大学,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等12家特大型电力集团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成的理事会与教育部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获得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
2026年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960名左右、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680名左右,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780名左右,本年度招生计划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卓越工程师学院独立招生,聚焦国家和产业重大需求,采取校企联合培养模式,培养爱党报国、敬业奉献、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和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高层次卓越工程师人才。
本单位招生专业目录、专项计划拟招收的专业等相关内容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补修大学本科培养方案规定全部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需提供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027年招生起,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4)也须符合上述两项报考条件。
(五)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
我校仅在统考科目含有数学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设置单独考试,具体招生专业见单独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六)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七)推荐免试
我校招收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所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推荐免试学生条件及办法参见《华北电力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
(八)我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按照教育部下发的规模另行通知。复试前根据生源情况,原则上按照学科门类统一划定复试比例后,分配各专业招生计划。
(九)我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按照教育部下发的规模另行通知。复试前根据生源情况,原则上按照学科门类统一划定复试比例后,分配各专业招生计划。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二、报名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照如下规定选择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管理部门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北京”“华北电力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62),选择其它报考点无效;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管理部门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管理部门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三)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网上报名填报报考信息时应注意:
1.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考时要清楚硕士研究生分类,慎重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接收前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接收后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将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允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初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含推免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单独考试考生在信息确认时对报考资格进行预审,所需提供的材料网上报名时见我校公告。
四、考试
(一)考生于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考点的考生在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及组织管理等由我校自定,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以报名时信息为准),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调剂
调剂政策按教育部规定执行,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在复试前见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学制和学习方式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习年限,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其中新闻与传播[055200]、英语笔译[055101]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和《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
十、住宿安排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年级课程学习阶段在学校沙河院区安排住宿;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二年级及以后在学校安排住宿;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二年级参加专业实践,不安排校内住宿,三年级在学校安排住宿。住宿费用自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一、其它事项
(一)硕士研究生的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招生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阶段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初试成绩等因素进行微调。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人数包含在全日制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中。
(三)我校不举办任何性质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自命题科目试题。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四)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非在职新生的人事档案按学校相关通知要求转入至华北电力大学。非全日制定向就业新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
(五)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报名后至报到入学办理学籍期间不得修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个人身份信息,因修改上述事项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须以报名时使用的合法有效身份信息进行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
(七)本章程内容如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十二、招生咨询
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为:第四教学楼B区211室。
考生来函邮寄至:北京市昌平区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2206。
联系电话:(010)61773961,传真(010)61773966。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jsy.ncepu.edu.cn/zsxx。2026年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将及时在该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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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报考资格及条件
2026年华北电力大学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及学制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补修大学本科培养方案规定全部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需提供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027年招生起,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4)也须符合上述两项报考条件。
(五)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
我校仅在统考科目含有数学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设置单独考试,具体招生专业见单独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六)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七)推荐免试
我校招收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所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推荐免试学生条件及办法参见《华北电力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
(八)我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按照教育部下发的规模另行通知。复试前根据生源情况,原则上按照学科门类统一划定复试比例后,分配各专业招生计划。
(九)我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按照教育部下发的规模另行通知。复试前根据生源情况,原则上按照学科门类统一划定复试比例后,分配各专业招生计划。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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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招生目录
2026年华北电力大学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05
参考书目
2027年华北电力大学体育考研
初试参考书目

06
2027年华电大考研资料及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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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体育考研阿森学长
07
复试分数线复习
2026年华北电力大学体育考研
复试分数线

2026年华北电力大学体育考研
人数分析

08
复试办法
2026年华北电力大学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为安全、公平、科学、稳妥做好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以及教育部、北京市关于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重要部署和要求,为保证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平稳顺利,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各招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组建若干个复试小组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研究生院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二、复试成绩要求
考生成绩达到《华北电力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规定,并符合我校各专业复试要求。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高等学校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等项目考生,须在中国研招网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按照教育部当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享受加分政策。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于复试前将相关材料及书面申请书递交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1773961)和相关学院,审核无误后予以加分。
三、复试形式及时间
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形式由学院自定,一志愿复试于3月下旬开始,调剂复试于4月8日开始,具体复试安排见各招生单位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复试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微信公众号和各招生单位官网发布的通知公告,保持移动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畅通并注意查看短信通知。
四、复试比例
各招生单位结合上线生源、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线及其他学术要求。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比例一般为招生规模(不含已录取推免生)的120%~150%左右,但涉及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均招生的专业学位,适度扩大复试比例。
五、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和外语水平考核,初试满分500分的,复试成绩满分250分。复试总成绩为专业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和外语水平考核三项分数之和。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招生单位在复试期间可采取“函调”和面试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生应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方式向各招生单位提交《华北电力大学硕士生入学考试政审表》。
2.专业水平考核
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专业素质。专业水平考核可采取笔试、抽题作答、面试、实验操作等多种形式,具体形式由招生单位根据复试方式和学科专业特点自定。初试满分500分的,专业水平考核满分120分。专业水平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综合素质考核
主要考察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潜力、创新精神、科研能力,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综合素质考核一般采用面试形式进行。初试满分500分的,综合素质复试满分10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外语水平考核
重点考察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由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构成。考生使用初试外语语种进行口头测试,复试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初试满分500分的,外语水平测试满分30分。外语水平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加试方式为笔试,每个科目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6.其它专业说明
管理类联考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由相关学院另行规定。体育硕士复试各项分值另行规定。
六、调剂工作
我校依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调剂。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否则无效。具体要求见后续《华北电力大学2026年硕士生接收调剂相关事宜的通知》。
七、录取
(一)录取办法
1.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是录取的重要依据。
2.各学院对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分别排序,根据学科专业规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调剂生源不足时,招生学院可组织多批次调剂复试,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调剂考生。
3.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增加招生指标情况的,从候补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4.“士兵计划”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5.“少干计划”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整体录取理工科专业考生数为少干总计划的65%左右。“克拉玛依”项目单独排序录取,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其他满足招生条件的 “少干考生”可申请(调剂)转至“克拉玛依”项目,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
6.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审核通过免初试考生,复试合格即拟录取。
(二)不予录取情况
1.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的不予录取(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30分的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何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考生必须参加所有复试内容,任何一项不参加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5. 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违规处理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依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九、监督和复议
考生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报告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议申请,收到复议申请7日内予以答复。复议内容涉及招生政策、原则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答复;复议内容涉及复试成绩等有关问题的,由相关院系负责答复。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10-61773961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10-61772561
十、其他
1.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专业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2.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考生报考招生单位相关的复试录取各环节工作。违反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向上滑动查看完整复试办法
以上全文转自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END
图文|小林学姐
撰稿|小周学长 小郑学哥
排版|小许学长
一审一校|小唐学长
二审二校|小周学长
终审定稿|体育考研学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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