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午后,蝉鸣如沸。我坐在书桌前,面前的宣纸上横七竖八地躺着几行墨迹——那是我练了一个暑假的毛笔字,“永”字的捺脚依然像一把失控的扫帚,歪歪斜斜地拖出纸边。我烦躁地将毛笔掷进笔洗,墨汁溅起,在白墙上留下几个黑点。
“不练了!我就是没天赋。”我冲出书房,撞见正在阳台上摆弄一盆兰花的父亲。他抬头看我一眼,没说话,只是指了指旁边的板凳:“来,坐一会儿。”
我赌气坐下,看他用镊子小心翼翼地清理兰花枯黄的叶鞘。那盆兰花是奶奶留下的,去年冬天差点冻死,仅剩两片绿叶苟延残喘。父亲将它搬进室内,每天清晨搬出去晒太阳,傍晚再搬回来,从不间断。
“你看这里。”父亲指着靠近根部的一个米粒大小的凸起,“这是新芽,它用了八个月,才从土里拱出来。”我凑近看,果然,嫩绿色的芽尖像婴儿的手指,怯生生地探出头。父亲继续用小剪刀修剪腐根,动作轻缓得像在拆弹:“去年刚救它的时候,我每天都想把它拔起来看看根烂了没有。后来想通了——急什么?它需要时间,我也需要时间。”
他的手指粗糙,指缝里嵌着洗不掉的泥垢,可修剪枝叶时却稳得出奇。阳光斜照在他花白的鬓角上,汗珠顺着额头的纹路滑落,他也不擦,任其滴进泥土。整整二十分钟,他只做完了一盆花的清理,将每一片叶、每一条根都细细打理过。末了,他拍拍手上的土,对我说:“去吧,你的笔也需要一点耐心。”
我重新坐回书桌前,拿起那支被摔过的毛笔。这一次,我没有急着写完整的字,而是反复练习捺脚——按笔、行笔、提笔、收锋,一横一竖地练。手腕酸了就甩两下,写坏了就重来,不再急躁地揉掉整张纸。窗外的蝉鸣渐渐不再刺耳,反而像某种稳定的节拍器。
半个月后的一个黄昏,我完成了第一幅完整的作品,是杜牧的《山行》。父亲站在身后看了许久,只说了一句:“‘霜叶红于二月花’的‘捺’,比上个月好了。”
如今,那盆兰花已经抽出三支花箭,碧绿的叶片舒展如剑。而我书桌上的废纸篓里,依然每天都会堆满写坏的宣纸——只是我不再摔笔了。我学会了等一滴墨慢慢洇开,等一笔画渐渐成形,等自己从笨拙走向熟练。
留一点耐心给自己,不是纵容缓慢,而是相信每一寸生长都有它自己的节气。正如那盆兰花用了八个月才拱出新芽,有些事急不得,唯有慢下来,才能听见生命拔节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