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2026年中考中招实施方案及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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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2026年中考中招实施方案及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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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合肥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教〔2025〕183号)《合肥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合教〔2026〕5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01
招生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稳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简称“中招”)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引导学校五育并举、全面育人,持续提高教育质量,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招生秩序,推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

02
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分值

日期

时间

科目

分值

年级

614

08:3011:00

语文

150

九年级

15:0017:00

物理、化学

70分、40

615

08:3010:30

数学

150

15:0017:00

道德与法治、历史

80分、70

616

08:3010:30

外语

120分(含听力20分)

617

15:0016:30

生物学、地理

40分、40

八年级

八年级学生信息科技考试时间为6月17日后一周,分值30分。九年级体育与健康考试分值60分、实验操作考试分值10分。

(二)考试形式

语文、数学、外语、地理实行闭卷考试,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正版学生字典。道德与法治、历史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资料。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物理、化学、生物学实行闭卷考试与实验操作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实验操作考试为必考。信息科技实行上机考试方式。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考试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

申请外语听力免考的考生,须凭残疾人证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等向初中毕业学校申请,并填写免试申请表,经学校审查并在校园内公示3个工作日,确定无误后报县教育考试中心审批,审批通过后统一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三)成绩呈现方式及运用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成绩市区分为A+、A、A-、B+、B、B-、C+、C、C-、D+、D、E等12个等级,各等级比例按照A+等级5%、A等级5%、A-等级10%、B+等级10%、B等级10%、B-等级10%、C+等级10%、C等级10%、C-等级10%、D+等级10%、D等级5%、E等级5%划定。其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分别合并作为一个学科呈现分数、等级。信息科技考试为A、B、C、D等4个等级。

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分为A、B、C、D等4个等级。体育与健康:60-54分为A等级,53-48分为B等级,47-42分为C等级,41分及以下为D等级。实验操作:10-9分为A等级,8-7分为B等级,6-5分为C等级,4-0分为D等级。

九年级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计入中考总分,2026年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含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考试成绩。

八年级地理、生物学(含实验)、信息科技等学科毕业考试成绩不计入中考总分,作为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之一。

听力残障学生经县教育考试中心审批,可免试外语听力,听力免试考生的外语成绩=考生外语笔试项目成绩×1.2。

03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庐江县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通知》(庐教秘基〔2025〕38号)执行。在外地就读的我县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单报名”考生),由学籍所在学校提供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并加盖公章,经“单报生”报名学校统一汇总。各校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于6月14日前报县教体局基教科审核。参加本年度中考的历届生,其综合素质评价参照其应届毕业当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04
政策性加分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等规定,2026年我县中考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

(一)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侨眷,在本省定居的港澳同胞及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二)烈士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台湾省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四)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五)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六)根据国家、安徽省以及《合肥市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合教〔2019〕258号),对以下考生加分投档。本条中凡未明确“含退役军人”的,均要求为现役军人。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增加20分投档。

2.作战部队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以及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含退役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增加10分投档。其他军人子女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以上所列举的特定地区和岗位的军人应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平时荣立二等功”按照在军事训练和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中立功把握。“作战部队”系指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

(七)根据《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号),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合政办秘〔2019〕64号)规定执行。英雄模范、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和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分政策参照《合肥市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执行。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不得累计加分。具体申报、审核办法另文公布。

05
高中阶段招生

(一)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和计划。合理编制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批准后下达各校。招生计划一经下达,不再变更。2026年,合肥商贸科技学校继续开设“综合高中班”,与庐江中学结对共建。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下同)实行属地招生,民办普通高中与公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除安徽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合肥十中承办)、合肥二中艺术类特色学校美术、合肥市区部分普通高中的足球、排球及巢湖二中排球特色项目面向我县招生外,市区其他普通高中不面向我县招生。我县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班不得面向县外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面向全市范围招生,但不得向市外招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民办学校年检不合格等严重问题的,一律取消招生计划。

(二)发挥政策导向作用。2026年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为85%,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置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到校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就读满三年且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因学校布局调整、军人转业等特殊情况,其指标到校按相关规定执行。全县各中小学要加大对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的宣传,落实指标到校生相关政策要求,引导学生就近入学,充分发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导向作用。

三)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县教体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违规提前招生、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超范围招生、超计划招生。不得录取未在我县参加中考、未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或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县内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严禁招收“线下生”,高一第一学期不得转学。严格规范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办法和程序,招生名额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5%,招生录取名单须通过学校网站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普通高中举办各类实验班、共建班,由县教体局集中登记并经市教育局审定后,统一报省教育厅备案。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方案、招生简章、报名须知等材料须报县教体局校监科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报名须知中须注明经县物价管理部门(发改委)审定的收费标准,标准之外的费用一律不得收取。招生广告须与招生简章等经审核批准的材料保持一致,严禁虚假宣传。民办学校不得到各初中学校进行招生宣传,严禁有偿招生。因未招满并经批准面向全市招生的,应向社会公告经批准的年度总招生计划和面向全市招生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招生。录取学生的成绩不得低于生源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

06
组织领导

县教体局成立庐江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唐晓春、盛晓光

副组长:朱德波、左俊、焦雪萍、何胜华、陈永东、周文武、曾建生、陈晓明、贺建军

成员:陈家胜、莫申铮、占宁、祁增斌、许佳、杨新生、马春霖、彭宏英、钱自来、芮玲红、鲍晓斌、马勇、沈磊、刘飞虎、鲍春艳

领导小组职责是研究制定考试招生政策,审议考试招生有关事项,重大事项报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局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07
工作要求

(一)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统筹推动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融合发展,鼓励中职(中专)学校与企业联合招生、合作办学。严格按照2026年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清查结果进行招生,各初中学校要及时将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学校和专业名称转发给学生家长,指导初中毕业生报考有招生资质且已下达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3+2”高职等长学段培养及中职学校招生须通过全省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网络平台进行录取。

(二)严格考试招生录取程序。各初中学校和教师等应尊重考生自主填报志愿的权利,不能违背考生意愿、要求考生填报指定志愿。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都必须经过县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录取,否则不予注册高中学籍。各校要加强普通高中新生学籍注册审核。中考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上级要求提供考生成绩,集中导入“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就读机会,其他任何普通高中不得录取,不得为其注册学籍。普通高中在学生报到后,于9月30日前完成学籍注册工作。任何学校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注册学籍。

(三)压实考试招生工作责任。细化考试招生工作责任清单,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完善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依法依规予以约谈、通报、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理。对违规招生造成恶劣影响的,是省级示范高中的,由县教体局报市教育局并提请省教育厅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其他普通高中,由县教体局提请市教育局给予处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民办学校不得拒收学生、不得变相迫使学生放弃入学或转学;对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依法依规处理,违规行为及整改情况作为核定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追回或不予发放当年度有关奖补资金。对普通高中违规录取的考生,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学籍,不予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县教体局将规范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2026年秋季开学后,县教体局将开展招生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对于违规接收借读生、招收“线下生”等违规招生行为,严肃查处追责,检查结果全县通报并上报市教育局。

(四)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引导。高中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指标到校人数、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要深入贫困家庭,积极宣传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按要求精准发放到位;要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印制招生政策明白卡,发放致家长一封信,通过咨询会、家长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对外宣传,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增强群众对中考中招工作的了解、认识和信任。让每一位家长知晓报考普通高中必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必须按照招生政策和规定程序录取,方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提醒学生和家长不要听信任何机构或个人虚假招生宣传,以免造成不良后果。要指导考生根据招生政策和相关标准,结合自己的中考成绩、兴趣爱好、学习潜质等因素,填报适合自己的升学志愿。志愿一经确定,不得变更。要按规定妥善做好毕业生中考结束后至暑假前的教育活动安排。招生录取结束后,要及时登记、统计汇总毕业生就学去向(附件2),报县教体局基教科,2025/2026学年度所有毕业离校学生要全部登记,不得遗漏。

(五)切实落实招生纪律要求。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要求,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严禁以高额物资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招生乱收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将各类竞赛获奖情况设立为中考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职学校要认真落实省教育厅《严肃中职招生纪律六项禁令》。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为学生提供公平选择机会,为中职学校提供有序招生环境。

县教体局中考中招咨询电话:82563539(教育考试中心)、87334976(基教科)、82563609(职成科)、82563636(教研室)。

县教体局中考中招监督电话:87333960(监察室)。

附件:1.庐江县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庐江县2026年初中毕业生去向登记表

附件1

庐江县2026高中阶段学校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做好我县2026年中招工作,根据《合肥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01
招生条件

(一)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下同)

在我县报名参加2026年中考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志愿。历届生以统招方式录取。在我县报名参加中考的非我县户籍人员子女,在填报志愿、录取政策等方面与我县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外省户籍考生在我县被录取并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高中毕业报考普通高校时按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中职(中专)学校

应、历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中职学校志愿,“3+2”高职等长学段培养只招收参加2026年中考的考生。未升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及符合学历教育要求的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等均可填报中职学校志愿。

02
招生计划

综合考虑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办学标准以及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改革等因素,核定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2026年我县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班额适当增加。中职学校招生计划根据我县职业教育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等实际核定。

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1-1。

03
志愿设置、填报和投挡

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同步填报志愿、同步录取。

统一设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实行“知分填志愿”,即考生在知晓中考成绩后网上填报志愿,普通高中继续实行平行志愿。

考生志愿须由考生本人填写,家长签名确认,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要求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报志愿。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打印确认并签字。志愿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志愿共设置3个批次。录取按批次顺序进行,上一批次录取结束方可进入下一批次投档录取。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由其本人和家长(或监护人)上网报名填报中招志愿,具体操作流程见《庐江县2026年中招志愿填报方案》(另文印发)。凡不填报中招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本人放弃志愿填报、填报失误或未按规定时间填报志愿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合肥十中承办的安徽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凡被“海航班”和县外普通高中特色项目、特色学校招生正式录取的学生,考生毕业学校要第一时间报告县教育考试中心,避免重复录取。

填报庐江中学、庐江二中、金牛中学、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体育类特长生志愿的考生,中考总分(含文化课成绩、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我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控制线),按其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填报庐江二中科技类特长生志愿的考生,中考总分须达到我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控制线),按其中考总分由高到低录取。

填报白山中学体育类特长生志愿的考生,中考总分须达到我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的90%(控制线),按其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填报庐江五中体育类特长生志愿的考生,中考总分须达到我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的80%(控制线),按其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04
录取原则、条件和办法

根据全县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中考总分,综合考虑并按适当比例划定全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

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和中职学校录取从7月中下旬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按批次顺序进行:

第一批次为省示范高中(含庐江中学篮球、田径特长生,庐江二中科技、田径特长生,金牛中学田径特长生),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含篮球、足球特长生)。录取次序为省示范高中特长生,省示范高中统招生,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特长生,统招生(减去特长生计划)。省示范高中特长生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调回作为该校统招生计划;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调整为全县统招生计划,由县教体局收回集中使用;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特长生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调回作为该校统招生计划。

第二批次为部分市示范高中(含白山中学排球特长生)、合肥商贸科技学校综合高中班。录取次序为第二批次普通高中特长生,统招生(白山中学减去特长生计划)。第二批次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调回作为该校统招生计划。

第三批次为一般普通高中(含庐江五中田径特长生)。录取次序为第三批次普通高中特长生,统招生(庐江五中减去特长生计划)。第三批次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调回作为该校统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开展中职学校(不含综合高中班)录取。

(一)普通高中

1.录取原则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2.录取条件

普通高中特长生中考总分须达到相应的录取控制线,非特长生须达到我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其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4个C等级及以上(省示范高中除特长生外,须达到4个B等级及以上)。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照考生中考总分、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学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分批次择优录取。

3.录取方法

先对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进行多重排序,得到一个从高到低的顺序位。再进行投档、录取,即首先根据考生中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的按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排序,仍相同的按中考文化课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体育、理科实验操作两科目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文化课考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考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招生采用计算机投档方式,依照顺序位从高到低,对考生按平行志愿的顺序依次逐个检索投档录取,所有等级排序均遵循“金牌原则”。

4.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安排、填报条件和招生录取

(1)计划安排

根据教育部、省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的85%(不含单列计划的特长生)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且就读满三年以及在我县报名参加中考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分解到各初中学校。指标分配向乡村初中和薄弱学校倾斜。符合条件的全部单报生视为一所学校考生分配指标到校生计划。各初中学校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待考生资格审查结束后安排并公布。

(2)填报条件

符合“指标到校生”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分配到学籍所在学校的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志愿。

对因军队转业等政策性特殊原因从县外随迁转学到我县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学生转学时间须在家长军队转业等政策落实后一周年以内);因布局调整等原因,就读学校有调整的应届毕业生(以上均不含县内外转学和初中阶段“人籍分离”学生),可填报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志愿。与所在学校具备填报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资格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适用相同录取规则。其中,因军队转业等政策性特殊原因从县外随迁转学到我县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如被录取,不占用所在学校的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

(3)招生录取

省示范高中首先录取统招生(有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先录取特长生)。再根据初中学校指标到校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分校录取指标到校生。指标到校生须达我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省示范高中录取要求。未完成的指标到校生计划调整为全县统招生计划。

5.特长生招生

(1)庐江中学、庐江二中、金牛中学,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白山中学,庐江五中等校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见附件1-2。

(2)市区艺术类特色学校,市区部分普通高中、巢湖二中体育类特色项目面向全市招生。具体为:合肥二中招收美术特长生50人,合肥五中招收排球特长生4人(男女各2人),合肥一中滨湖校区招收足球特长生5人(男生)、合肥十中招收足球特长生3人(女生)、合肥十一中招收足球特长生5人(女生)、庐阳高中招收足球特长生4人(男生)、巢湖二中招收排球特长生10人(男女各5人),具体招生办法请咨询各招生学校。

(3)合肥十中承办安徽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面向全省招生,计划单列。

6.综合高中班招生

合肥商贸科技学校开设综合高中班,与庐江中学结对共建。以合肥商贸科技学校为办学主体和教学地点(2026级在本部招生、办学,2025级适时迁入本部)学生入学后统一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在高一下学期结束前或高二上学期结束前,遵循自愿原则,可申请转为中职学籍。申请转为中职学籍的学生,毕业时除可参加普通高考、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外,还可参加专门面向中职考生的“对口高考”(即应用型本科高校对口招生考试)。

7.民办普通高中对外招生。

具备寄宿条件的民办普通高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可面向全市招生。

8.补录工作。

县教育考试中心将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补录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未录取考生可参加补录,实行征集志愿录取。补录办法由县教育考试中心另行制定。

(二)中职学校

2026年,全省中职学校继续实行网上招生。具有办学资质的中职学校和专业都须进入统一招生平台,未进入平台的招生学校和专业不得招生。录取原则、条件、办法等另行通知。

05
有关要求

(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校要增强服务意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按时间、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要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招生政策,积极通过校园网、宣传栏、班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及微信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全面宣传政策,尤其是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条件、网上填报志愿、平行志愿录取办法等,耐心做好解释和具体指导工作。对考生报考资格、政策性加分、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等条件要严格审查,确保准确无误。

(二)特长生招生学校要统筹制定《体育类专业测试实施方案》《科技类资质审核实施方案》。严格审核报名资格,科学设置测试项目。特长生专业测试或资质审核各牵头组织的学校,要在县教育考试中心指导和监督下,按招生实施办法组织专业测试或资质审核,确定体育类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并分招生学校、按测试成绩初步排定名次;确定科技类资质审核合格考生。建立并完善责任制度、公示制度、申诉制度,增加信息透明度,保证招生办法、过程和结果公正公平公开。专业测试及资质审核实施方案、体育类专业测试或科技类资质审核合格考生名单通过“庐江教育”微信公众号和招生学校适当方式公示3个工作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各校要正确指导考生及家长填报升学志愿,让其在填报志愿前充分了解填报学校的办学特色、管理方式、收费标准等事宜。要指导考生根据招生政策和相关标准,结合中考成绩、兴趣爱好、学习潜质等因素,合理填报升学志愿,免受社会机构或个人的虚假宣传误导。民办学校向学生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办学成本提出书面申请,报县发改委(物价管理职能)批准后执行。经批准后的收费标准,要写入招生简章及入学须知等宣传材料,学校须严格按标准分学期收取有关费用,严禁收取标准以外的任何费用。

(四)没有下达招生计划、不具备中职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招生专业,一律不得进行中职招生、不得与高职院校合作举办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教育。中职学校要根据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积极调整专业结构,加大社会急需专业的招生,对于社会需求饱和或毕业生就业率较低的专业,控制招生规模。要不断创新招生模式和教学方式,积极面向历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及符合学历教育要求的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进城农民工等群体招生。

附件:

1-1.庐江县2026年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

1-2.庐江县2026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1-3.庐江县2026年综合高中班办学实施办法

附件1-1

庐江县2026年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

庐江县2026年中考中招实施方案及政策解读-第2张图片-四季读书网

附件1-2

庐江县2026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合肥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01
指导思想

指导生涯规划,发展学生特长,提高综合素质,形成和发展学校教育特色。

02
招生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学生自愿、择优录取。

03
招生名额

(一)体育类

1.篮球特长生:庐江中学5人(男生)、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10名(男生)。

2.足球特长生: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10名(男生)。

3.排球特长生:白山中学10名(男女生不限)。

4.田径特长生:庐江中学10人(男生6人、女生4人),庐江二中10人(男生6人、女生4人),金牛中学5人(男女生不限),庐江五中20人(男生12人、女生8人)。

(二)科技类

庐江二中10人(男女生不限)。

04
报名条件及资格

1.报名参加庐江县2026年中考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体质强健,相关运动专项特长明显、比赛成绩优秀,能吃苦耐劳,有志于在高中阶段发展田径、篮球、足球、排球运动技能并承诺参加学校组织的训练和比赛活动。或乐于科学研究且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科协主办/协办的各类青少年航天创新、科技创新等教育部“白名单”赛事中取得优秀成绩并承诺参加学校组织的训练和比赛活动。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普通高中录取要求。

3.报考体育类特长生,2026年体育考试成绩不低于57分,因残疾或重大疾病申请体育免试考生不得填报。

4.品行端正,遵规守纪,在初中阶段无严重违纪行为。

5.所有报名参加专业测试的体育类考生,必须自行购买短期意外综合险。

6.每类特长生须具备以下专业条件。

(1)篮球:具备较好的篮球基本技术,身高175cm(含)以上,在初中阶段参加县(市)级以上教育部门主办的初中生篮球赛前八名球队的队员,或未参加初中生篮球赛但具有篮球运动特长,身高、运动技术、运动能力或身体素质突出的学生,经学校推荐并出具证明。

(2)足球:具备较好的足球基本技术,身高170cm(含)以上,在初中阶段参加县(市)级以上教育部门主办的初中生足球赛前八名球队的队员,或未参加初中生足球赛但具有足球运动特长,运动技术、运动能力或身体素质突出的学生,经学校推荐并出具证明。

(3)排球:具备较好的排球基本技术,身高男170cm(含)以上、女162cm(含)以上,在初中阶段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体育部门主办的初中体育(含排球)赛事前八名球队的队员、参加镇级以上排球比赛的队员;或未参加初中体育(含排球)赛事但具有排球运动特长,身高、运动技术、运动能力或身体素质突出的学生,经学校推荐并出具证明。

(4)田径:男生身高165cm(含)以上、女生身高155cm(含)以上,初中阶段参加田径比赛获个人省级前八名、市级前六名、县级前三名的考生(参加田径接力项目名次均算个人成绩);或初中阶段未参加比赛,但身体素质较好且具有田径专项较高水平的学生,经学校推荐并出具证明。

(5)科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经学校推荐并出具证明。①在初中阶段获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或科协主办/协办的青少年航天创新大赛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②在初中阶段获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或科协主办/协办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③在初中阶段获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或科协主办/协办的青少年信息学类竞赛或联赛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获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④在初中阶段获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或科协主办/协办的青少年人工智能、机器人或无人机比赛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所有比赛项目中如属科幻画类获奖、团队获奖不符合报名条件。

05
报名程序

报考特长生的考生仅可选择一所招生学校中一个类别的一个项目报名,不可兼报。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6年6月22—24日凭中考准考证、体育或科技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初中毕业学校推荐函、报名申请表,近期2寸照片3张、短期意外综合险保单(科技类不需)等材料到招生学校报名,接受学校资格审查(包括身高、相关材料及专业特质,品行端正、初中无严重违纪行为),逾期不再办理。6月25日,各招生学校将报名申请表、统计表、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教育考试中心。6月26日,基教科牵头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资格终审并公示。

篮球、排球考生报名时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报场上位置。篮球从前锋、中锋、后卫3个位置中,最多选填2个位置;排球从主攻、二传、副攻、接应二传、自由人5个位置中,最多选填2个位置;田径考生报名时须填报田径专项,分别为100米、800米、立定跳远、铅球(男生4kg,女生3kg)。科技考生报名时须填报1-2个兴趣与方向,分别为航天创新,科技创新,信息学,人工智能、机器人、无人机。

报名地点:庐江中学教务处,咨询电话:87326277;庐江二中教务处,咨询电话:87315212;金牛中学教务处,咨询电话:87913183、13355657206;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教务处,咨询电话:87418101;白山中学教务处,咨询电话:87396016 、87396473;庐江五中体育中心,咨询电话:18656563766、15156983996。

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06
专业测试与资质审核

(一)体育类专业测试

体育类专业测试由县教育考试中心指导并全程监督,体育类特长生招生同一项目由牵头学校统一组织。具体如下:庐江中学牵头组织篮球、排球专业测试,庐江二中组织田径专业测试,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组织足球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所需费用由各招生学校按报名考生数合理分担。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取得篮球、足球、排球、田径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的考生,或初中阶段参加各级教育体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赛事获得省级前两名或者市级第一名的考生,总数少于该校本项目招生计划的,免于参加专业测试,其余考生参加专业测试。60分及以上为专业测试合格。以报名学校为单位,对合格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初步排序(免试的国家二级运动员、省市比赛成绩优秀考生列前)。

各项目专业测试时间、方法及评分标准经县教育考试中心审核后于6月30日前发布,专业测试于7月3日前完成,并由招生学校及时提供成绩查询。

(二)科技类资质审核

由县教育考试中心指导并全程监督,庐江二中组织专家对报名考生所提供的证书及实证材料进行审核,凡通过审核的考生,认定符合报考资格。资质审核于7月3日前完成。

07
结果公示

体育类专业测试合格及科技类资质审核认定通过考生信息,通过“庐江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08
志愿填报

凡体育类专业测试或科技类资质审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填报所报名学校特长生志愿,否则视为无效。

09
择优录取

填报特长生志愿的考生,中考总分须达到所报名学校录取控制线。其中,庐江中学、庐江二中、金牛中学、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录取控制线即全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白山中学录取控制线为全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的90%。庐江五中录取控制线为全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的80%。

(一)篮球、足球。根据篮球、足球特长生招收计划,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测试成绩并列,按实战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再相同,按中考总分并遵循普通高中录取原则录取。未完成的计划,调回该校统招计划。

(二)排球。根据排球特长生招收计划,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测试成绩并列,按中考总分并遵循普通高中录取原则录取。未完成的计划,调回该校统招计划。

(三)田径。根据田径特长生招收计划,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测试成绩并列,按中考总分并遵循普通高中录取原则录取。未完成的计划,调回该校统招计划。

(四)科技。根据科技类特长生招收计划,依据考生志愿,按中考总分并遵循普通高中录取原则录取。未完成的计划,调回该校统招计划

10
几点说明

1.除免试外,体育类考生凡报名但未参加专业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育类专业测试或科技类资质审核合格的考生不填报所报名学校志愿,视为放弃。

3.凡按各校特长生条件录取的学生,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入学后不得拒绝学校安排的训练和体育、科技类赛事活动。

4.在初中阶段有严重违纪行为的,不予录取。

5.专业测试或资质审核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特长生录取资格。

6.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专业测试或资质审核的,应主动回避。考务工作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87334976(县教体局基教科)、87331123(县教育考试中心)、87333960(县教体局监察室)。

请点击链接特长生报名表.docx,下载庐江中学2026年篮球、田径特长生报名表,庐江二中2026年科技、田径特长生报名表,金牛中学2026年田径特长生报名表,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篮球、足球特长生申请表,白山中学2026年排球特长生报名表,庐江五中2026年田径特长生报名表。

附件1-3

庐江县2026综合高中班办学实施办法

为加快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根据市教育局统一部署,2026年,合肥商贸科技学校继续开设综合高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2026年秋季学期,合肥商贸科技学校综合高中班计划招生190人,录取批次为中招第二批次。

02
招生对象及录取条件

(一)招生对象。在我县报名参加2026年中考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志愿(属历届生的,须符合庐江县中考历届生报考政策)。

(二)录取条件。考生中考总分须达到庐江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

03
培养模式

(一)学籍管理。综合高中班学生入学后统一注册普通高中学籍。综合高中班学生可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末或第二学年第一学期末申请转为中职学籍;转为中职学籍的,注销普通高中学籍;保留普通高中学籍的,按原培养计划执行。学籍注册及管理分别按照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费标准及学生资助政策按实际学籍性质执行。综合高中班学生不得转入其他普通高中或他校综合高中班借读;严禁建立空学籍;非综合高中班学生不得转入综合高中班学习。

(二)课程管理。统筹开设普通高中文化课程和中职专业课程;推进职普课程有机融合;实行学分互认机制。高一年级以普通高中必修课程为主体,确保开足开齐;构建职普融通的基础课程体系,融合普教技术实践类课程与职教职业认知类课程,推进学科整合与能力贯通。

(三)教学管理。实行与普通高中同步的作息制度;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教学管理规范。课程开设按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执行;教材选用使用经审定的普通高中教材;学生管理采用普通高中管理模式;质量监测纳入普通高中质量评价体系。全面落实普通高中“三新”改革要求(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建立适应综合高中特点的教学评价机制。

(四)毕业升学管理。毕业要求按照学生实际学籍性质执行相应管理规定。普通高中学籍学生须完成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内容,通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取得规定学分;中职学籍学生须符合中等职业教育毕业条件。符合毕业条件,普通高中学籍学生颁发普通高中毕业证书;中职学籍学生颁发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普通高中学籍学生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普通高考)、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中职学籍学生可参加普通高考、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应用型本科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所有报名资格均严格依照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省教育厅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04
保障措施

(一)条件保障。综合高中班设在合肥商贸科技学校,实行独立教学区和生活区管理,教室、寝室与中职学生物理分隔,避免教学相互干扰。合肥商贸科技学校须制定《综合高中班学生培养方案》(报市教育局、县教体局备案),明确工作职责分工,设立专职管理岗位,统筹做好招生、学籍管理、教学运行、课程开发及师资配置等全流程管理工作。

(二)合作办学。省示范高中庐江中学与合肥商贸科技学校综合高中班结对共建,双方通过教师发展支持、资源共享与教研能力建设深化协作。综合高中班教师全程参与庐江中学教研、培训活动,共享实验室等优质教育资源;同时依托联合教研、校本研训等途径,系统提升教师课程实施能力与教学创新能力,形成长效协作发展模式。

三)加强管理。县教体局统筹加强合肥商贸科技学校综合高中班师资配置,针对性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计划。县教研室将综合高中班教学纳入专项教研范畴,开展学科指导与质量监测。建立专项督导评估机制,县教体局组织年度教学质量评估,形成常态化“督导—反馈—整改”闭环管理体系,并根据评估结果动态优化招生计划指标。

附件2

庐江县2026年初中毕业生去向登记表

庐江县2026年中考中招实施方案及政策解读-第3张图片-四季读书网
庐江县2026年高中阶段招生政策解读
庐江县2026年高中阶段招生政策解读

为做好全县2026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我县制定印发《庐江县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实施方案〉〈安徽省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合肥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教〔2025〕183号)《合肥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合教〔2026〕50号)等规定,确保2026年高中阶段招生规范有序,持续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地发展。

二、今年中考时间安排和总分值较去年有变化吗?

没有变化,详见下表。

日期

时间

科目

分值

年级

614

08:3011:00

语文

150

九年级

15:0017:00

物理、化学

70分、40

615

08:3010:30

数学

150

15:0017:00

道德与法治、历史

80分、70

616

08:3010:30

外语

120分(含听力20分)

617

15:0016:30

生物学、地理

40分、40

八年级

八年级学生信息科技考试时间为6月17日后一周,分值30分。九年级体育与健康考试分值60分、实验操作考试分值10分。

三、今年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为多少?

2026年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为85%(省示范高中特长生计划单列),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置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到校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就读满三年且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

四、今年高中阶段招生较去年有哪些变化?

1.普通高中招生人数与录取比例双提升。根据省市关于提高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有关要求,我县2026年普通高中招生比例大幅提高,普通高中总计招生8610人(含综合高中班),较2025年增加710人,占比从去年77.6%提高到85.75%。

2.特长生招生学校增加为6所。各普通高中立足学校传统和办学优势,加强特色多样发展,引导考生准确把握自身兴趣特长、选择合适的高考成才路径,增加了特长生招生计划。具体为:庐江中学篮球特长生5人、田径特长生10人(计划单列),庐江二中科技特长生、田径特长生各10人(计划单列),金牛中学田径特长生5人(计划单列);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庐江第三中学篮球特长生10人、足球特长生10人,白山中学排球特长生10人;庐江五中田径特长生20人。

3.综合高中班迁入本部办学。为满足更多考生就读普通高中的需求,同时促进职普融通,我县合肥商贸科技学校继续开设综合高中班,招生190人,共设3个教学班。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商贸科技学校两区合一,汤池校区全部迁回泉水口本部;新招收的2026级以及去年录取的2025级综合高中班,均与庐江中学结对共建。综合高中班与市示范高中同批次录取。

4.历届生可以报考各类普通高中。在我县报名参加2026年中考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志愿,但历届生只能以统招方式录取(不能通过指标到校录取省示范高中)。

五、今年我县哪些考生可以享受政策性加分?

(一)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侨眷,在本省定居的港澳同胞及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二)烈士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台湾省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四)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五)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六)根据国家、安徽省以及《合肥市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合教〔2019〕258号),对以下考生加分投档。本条中凡未明确“含退役军人”的,均要求为现役军人。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增加20分投档。

2.作战部队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以及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含退役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增加10分投档。其他军人子女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以上所列举的特定地区和岗位的军人应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平时荣立二等功”按照在军事训练和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中立功把握。“作战部队”系指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

(七)根据《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号),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合政办秘〔2019〕64号)规定执行。英雄模范、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和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分政策参照《合肥市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执行。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不得累计加分。

六、在县外参加中考的考生,今年能否报考庐江的公民办普通高中?

不能报考。从2020年开始,省教育厅已要求公民办普通高中只能在市域内招生。今年省教育厅再次强调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我县普通高中只能在县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与公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除经市教育局批准的部分学校外,市内县外公民办普通高中不得面向我县招生。请考生及家长不要听信虚假宣传,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七、今年我县省示范高中组建哪些分层教学班级?

录取结束后,各校通过校内遴选,组建分层教学班级,具体有:庐江中学组建2个“筱湘实验班”,庐江二中组建2个“航天实验班”,汤池中学组建1个“卓越班”,金牛中学组建1个“创新班”。

八、今年我县市示范高中组建哪些分层教学班级?

录取结束后,各校通过校内遴选,组建分层教学班级,具体有: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校内组建2个“领航班”、1个“博雅班”,泥河中学组建2个“共建班”,乐桥中学组建1个“自强班”。

九、今年我县哪些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招生计划多少?有哪些要求?

1.招生学校。共六所,分别为庐江中学、庐江二中、金牛中学、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白山中学、庐江五中。

2.招生计划。

(1)体育类。

篮球特长生:庐江中学5人(男生)、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10名(男生)。

足球特长生: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10名(男生)。

排球特长生:白山中学10名(男女生不限)。

田径特长生:庐江中学10人(男生6人、女生4人),庐江二中10人(男生6人、女生4人),金牛中学5人(男女生不限),庐江五中20人(男生12人、女生8人)。

(2)科技类。

庐江二中10人(男女生不限)。

3.报考要求。

(1)报考特长生志愿的考生,需为报名参加2026年中考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普通高中录取要求(4个C等级及以上)。报考体育类特长生的考生,体育考试成绩不低于57分,因残疾或重大疾病申请体育免试考生不得填报。

(2)报考特长生的考生仅可选择一所招生学校中一个类别的一个项目报名,不可兼报。

(3)填报特长生志愿的考生,中考总分须达到所报名学校录取控制线。其中,庐江中学、庐江二中、金牛中学、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录取控制线即全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白山中学录取控制线为全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的90%。庐江五中录取控制线为全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的80%。。

十、今年县外哪些普通高中可以在我县招生?

1.合肥十中承办安徽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面向全省招生,计划单列。招生办法请咨询合肥十中。

2.市区艺术类特色学校,市区部分普通高中、巢湖二中体育类特色项目面向全市招生。具体为:合肥二中招收美术特长生50人,合肥五中招收排球特长生4人(男女各2人),合肥一中滨湖校区招收足球特长生5人(男生)、合肥十中招收足球特长生3人(女生)、合肥十一中招收足球特长生5人(女生)、庐阳高中招收足球特长生4人(男生)、巢湖二中招收排球特长生10人(男女各5人),具体招生办法请咨询各招生学校。

十一、综合高中班是普通高中学籍还是中职学籍?可以办理转学吗?

综合高中班学生入学后统一注册普通高中学籍。综合高中班学生可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末或第二学年第一学期末申请转为中职学籍;转为中职学籍的,注销普通高中学籍;保留普通高中学籍的,按原培养计划执行。学籍注册及管理分别按照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费标准及学生资助政策按实际学籍性质执行。综合高中班学生不得转入其他普通高中或他校综合高中班借读;严禁建立空学籍;非综合高中班学生不得转入综合高中班学习。

十二、综合高中班的课程如何安排?

综合高中班学制为三年。统筹开设普通高中文化课程和中职专业课程;推进职普课程有机融合;实行学分互认机制。高一年级以普通高中必修课程为主体,确保开足开齐;构建职普融通的基础课程体系,融合普教技术实践类课程与职教职业认知类课程,推进学科整合与能力贯通。

十三、综合高中班学生的毕业要求、升学通道是什么?

毕业要求按照学生实际学籍性质执行相应管理规定。普通高中学籍学生须完成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内容,通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取得规定学分;中职学籍学生须符合中等职业教育毕业条件。符合毕业条件,普通高中学籍学生颁发普通高中毕业证书;中职学籍学生颁发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普通高中学籍学生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普通高考)、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共2种升学通道);中职学籍学生可参加普通高考、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应用型本科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共3种升学通道)。

十四、今年在规范招生行为方面有哪些要求?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教体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超范围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不得录取未在我县参加中考、未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或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县内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严禁招收“线下生”,高一第一学期不得转学。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方案、招生简章、报名须知等材料须报县教体局审核,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报名须知中须载明经县物价管理部门(发改委)审定的收费标准,标准之外的费用一律不得收取。民办学校不得到各初中学校进行招生宣传,严禁有偿招生。特别要提醒各位家长,未经县招生办录取的考生,不能建立普通高中学籍。

庐江县2026年中考中招实施方案及政策解读-第4张图片-四季读书网

来源 | 基础教育科

编校 | 朱灿铭

一审 | 朱灿铭   二审 | 鲍城敏   三审 | 朱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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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2026年中考中招实施方案及政策解读-第5张图片-四季读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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