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在先权利相冲突的判断
A.由于屏风厂享有外观设计专利权,因此并不侵犯陈某的著作权
B.陈某可以以屏风厂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与其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由,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屏风厂的专利权无效
C.由于陈某的作品没有公开发表,因此不影响屏风厂外观设计申请的新颖性,该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应当被宣告无效
D.陈某可以其著作权受到侵害为由,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屏风厂承担侵权责任
参考答案:BD
考点:以与在先权利相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无效的条件
详解:《专利法》第23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屏风厂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与陈某在先取得的著作权相冲突,所以陈某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屏风厂的专利权无效,答案AC错误,B正确。屏风厂未经许可将画家陈某未公开发表的绘画作品印制在其设计的屏风上,侵犯了陈某的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第46条,陈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屏风厂承担侵权责任,所以答案D正确。
A.该外观设计中的图案系采用了他人三十年前所画但未发表的一幅水彩画
B.该外观设计中使用的图形是专利权人自己拍摄的,但由于角度一致,与他人的摄影作品雷同
C.该外观设计中使用的图形是专利权人自己设计的,并曾许可他人申请了商标注册,但该商标注册已经被撤销
D.该外观设计中使用的图形是专利权人自己设计的,并曾许可他人申请了商标注册,但在该外观设计申请时该商标尚未被审定公告
参考答案:A
考点:外观设计“与在先权利相冲突”的含义
详解:《专利法》第23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外观设计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主要体现为与商标权和著作权相冲突。也可能与在先取得的厂商名称权、姓名权、肖像权、知名商品特有包装或装潢使用权等权利相冲突。选项A中外观设计的图案明显与他人的在先著作权相冲突。选项B专利权人作品虽然与他人作品雷同,仍然享有自己的著作权。选项CD中的申请的商标均未形成商标权,他人并未获得授权,因此没有权利冲突。如果CD中的设计为他人完成,则会因为著作权而形成权利冲突。所以正确答案为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