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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安 市 公 安 局
关于加强2026年高考、中考期间无人机
驾驶航空器安全管控的通告
为维护我市2026年高考、中考期间各考点及其周边区域公共安全,全力营造安全、安静、安心的考试环境,保障高考、中考公平公正、平稳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管控对象
本通告所指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自备动力系统的航空器,包含但不限于《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模型航空器。
2
管控时段及区域
(一)2026年6月7日0时至9日24时,全市各高考考点及周边500米范围内。
(二)2026年6月20日0时至22日18时,全市各中考考点及周边500米范围内。
3
管控要求
(一)管控时段内,除经空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双重批准用于警务执法、应急救援、气象探测、官方考试保障等公务飞行任务外,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上述管控区域内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
(二)所有获批飞行任务,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的航线、时段、高度执行,严禁超范围、超时限飞行。
(三)广大市民、飞行爱好者及相关单位要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主动配合管控工作。
4
法律责任
对违法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制止,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 报警电话举报。
特此通告。
西安市公安局
2026年6月5日

西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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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编辑:岳娥
审核:常佳
签发:季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