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下述情形,完成1~7题
成都的甲公司以邮寄的方式递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其信封上的邮戳日为2008年4月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8年4月10日收到该申请。该申请于2009年11月27日公布,并于2010年6月18日被公告授予专利权。广州的乙公司自2010年4月7日起在深圳制造与甲公司专利申请相同的产品,并将甲公司的专利申请号前加“ZL”字样标注于产品的包装上。丙公司在长沙销售乙公司的上述产品。乙公司和丙公司的行为一直持续到甲公司的专利授权后。甲公司于2010年5月9日得知乙公司和丙公司的行为。
A.2028年4月7日
B.2028年4月10日
C.2029年11月27日
D.203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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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
A.乙公司在2010年6月18日后的生产行为是假冒专利行为
B.乙公司在2010年6月18日后的生产行为是冒充专利行为
C.丙公司在2010年6月18日后的销售行为是假冒专利行为
D.丙公司在2010年6月18日前的销售行为不是专利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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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CD
A.2011年11月27日
B.2012年4月7日
C.2012年5月9日
D.2012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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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D
A.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B.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C.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D.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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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C
A.甲公司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状
B.甲公司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授权通知书以证明其专利权真实有效
C.甲公司应当提交证明乙公司实施侵犯其专利权行为的证据
D.甲公司应当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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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D
A.甲公司因乙公司的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损失能够确定的,依照该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
B.甲公司因乙公司的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依照乙公司因制造该产品而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
C.乙公司制造产品的数量能够确定的,以乙公司制造该产品的数量乘以甲公司销售其专利产品的价格为赔偿数额
D.乙公司制造产品的数量难以确定的,以丙公司销售该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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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B
A.与丙公司进行协商
B.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C.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处理
D.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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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B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