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攻坚行动】关于2026年高、中考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临时管控的通告
为全面落实全国高、中考安全保障工作要求,切实维护2026年高、中考期间通江县考点周边治安秩序、空域安全及考试环境,有效防范化解无人机违规飞行干扰考试、偷拍作弊、高空扰民等安全风险,确保高、中考公平公正、平稳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县将在高、中考期间对辖区考点周边空域实施临时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2026年6月7日0时至2026年6月9日24时、2026年6月12日0时至6月13日24时,全程实施空域管控。考试时段(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9:00)为重点严管时段,全面禁止各类“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通江县辖区内全部高、中考考点及周边1000米范围空域,具体包含以下考点。管控区域涵盖各考点校园全域、周边居民区、道路及空旷地带对应的全部低空空域。本次临时管控针对所有“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体,具体包括:各类民用无人机、轻型及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无人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孔明灯、气球等能够低空飞行、慢速移动、低空漂浮的航空器及空飘物。1. 管控期间,上述管控区域内禁止一切未经审批的“低慢小”航空器升空飞行、起降、悬停、航拍、测绘、巡查及各类空飘物施放活动。2. 因应急救援、医疗救护、公安执勤、气象监测、官方新闻采访等特殊情况确需飞行的,责任单位须提前向通江县公安局报备,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在指定时段、指定区域合规飞行,并全程接受监管。3. 全县广大无人机爱好者、相关企业及市民群众,须严格遵守本通告管控规定,自觉抵制违规飞行行为,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空域管控、巡查核查工作。4. 各无人机销售、培训、运营单位须履行主体责任,提前告知客户高考管控政策,做好合规宣传,杜绝违规飞行行为发生。凡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管控时段、管控区域内擅自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施放空飘物的,公安机关将第一时间采取强制迫降、暂扣设备、现场处置等措施制止违规行为。对扰乱高考考试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高、中考安保管控工作,主动举报违规飞行线索,共同营造安静、安全和公平的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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