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监考“默契”离场,任由非监考教师入场公然作弊?湘乡一中中考考场舞弊事件必须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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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监考“默契”离场,任由非监考教师入场公然作弊?湘乡一中中考考场舞弊事件必须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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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湘乡市教育局发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的这个“情况通报”,看得我一下子没了脾气。

中考监考“默契”离场,任由非监考教师入场公然作弊?湘乡一中中考考场舞弊事件必须一查到底!-第1张图片-四季读书网


         语焉不详,官样文风。

         字越少,事越大,一点不错。

         欲知事件详情,请点击以下蓝字链接——

非监考美术教师违反制度进美术考场遭考生实名举报,湘乡市教育局介入调查
       简而言之,就是5月31日,在湘乡市一中美术特长生招生专业测试考场,发生了令人瞠目结舌的一幕:一名身为该校美术教师兼招生办工作人员却不具备监考资格的女教师违规进入考场后,三名原本在考场内的监考人员竟十分“默契”、不约而同地撤出了考场,任由那个女教师在考场内“指导”考生作画答题。这一公然违法在中考考场舞弊、严重破坏考试公平的行为,直到有现场其他考生实名举报才得以曝光。湘乡市教育局虽已“高度重视”并“成立工作专班”,但事件暴露出的考务组织系统性失守、监管责任严重缺位,已非“管理疏漏”可以搪塞。这起事件不仅是对特定考生权益的侵害,更是对教育公平底线的公然践踏,必须依法依规彻查严办,给社会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
中考监考“默契”离场,任由非监考教师入场公然作弊?湘乡一中中考考场舞弊事件必须一查到底!-第2张图片-四季读书网
      对于广大初中毕业生而言,中考是其求学道路上第一次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分流选拔。它直接关系到学生能否进入理想的高中,进而影响其未来接受高等教育、选择心仪大学的走向乃至于整个人生轨迹,其严肃性、权威性与高考并无二致,是教育公平最直观的体现,甚至现在社会普遍公认的是中考比高考还重要,因为高考考砸了的考生还有机会复读,争取来年再考个好大学,可中考几乎就是“一考定终身”,考生没有复读一年、来年再考一次的机会。
      正因如此,国家为中考设立了严密的制度屏障。《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着清晰界定和严厉处罚措施,各省各地中考考务手册更是三令五申,要求监考人员恪尽职守,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考场,严禁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
      考场,必须是纪律最严明、程序最规范、监督最严格的“净土”。

       可是,此次2026年中考湘乡市一中的美术特长生考场,又是个什么鬼样子?

       根据实名举报这一违法作弊事件的考生陈述和湘乡市一中校方的回应,相信读者诸君都看得出此事件的诡异之处在于涉事人员高度的“协同性”和“针对性”,问题极其严重。
       第一,“非监考”教师违规入场。
      涉事女教师身为该校美术教师兼招生办工作人员,明确不具备本场中考考试的监考资格,依法依规不得进入这一中考考场。她竟然能够长驱直入原本应当神圣的中考考场,其行为本身已严重违规并涉嫌违法。
      第二,监考人员集体“离场”。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据现场考生举报,在上述无监考资格的女美术教师进入考场后,原本在场的三名监考人员竟同时离开了考场。
      考生不知道的是,擅离职守的其中一名监考人员,就是负责此次考场监督的湘乡市一中纪委书记杨栋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杨自称涉事女老师是趁他短暂如厕两三分钟的空档才进入考场,在他如厕期间,另一监考人员待在教室门口,还有一名校外评委在考场隔壁的办公室,他返回考场后,当即要求该女教师离场。
对如此搞笑的“杨书记”自辩,我是完全不相信的。无论是何种考试,必须配备两名以上监考人员(有互相监督的要求),何况是中考这样重要的大考?如果那个“校外评委”不算合法合规的监考人员,那么现场合法合规的监考人员就只有两个,杨栋新就是其中之一,他若真的要离场如厕,必须先安排具有资格的其他监考人员临时顶替,不能让考场只留下一个监考人员,对吧?
       就那么巧,偏偏在你杨大书记违规离场如厕、留下一人监考的“两三分钟”里,那个涉事女教师就这么“混”进考场,开始她的违法违规“指导”考生作画答题之举?
        就那么巧,在那个涉事女教师进入考场后,另一名监考人员和一名“校外评委”继你之后也“默契”地离开了考场,任由那个女教师在考场里为所欲为??
        这不是有意开门揖盗又是什么???
       身为中考监考人员,职责就是必须全神贯注、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开,更不得在考试进行中将考场控制权交给无关人员。湘乡一中中考考场这三名监考人员的默契撤离,绝非偶然,不仅暴露出该考场考务组织纪律的彻底涣散,还完全不能排除该学校充当行为主体、事先缜密策划组织、为提高本校美术特长生的中考成绩而实施单位作弊行为“清场”的嫌疑。
        更何况,你这个中考考场竟然违规不设视频监控,你言之凿凿也好,信誓旦旦也好,又拿什么来证明???
       第三,肆无忌惮进行直接的考试干预。
      考生举报者指证,该女教师在独自滞留考场期间,公然对多名考生进行“口头指点”,修改画作,讲授技法。这分明已远超其事后辩称的“调整空调”、“提醒填号”范畴,构成了对考试过程的直接干预和其关联考生的实质性帮助,实质就是“协同考生作弊或为考生作弊提供条件”,依据《刑法》第284条之一和刑法修正案之九,或可以入刑,追究其组织考试作弊罪。
      在法定国家考试(中考可以视同此种考试)里,协同考生抱团作弊、帮人联络作弊、提供作弊器材、传递答案、协助偷题、代传信息、考场放水等,属于帮助作弊,可直接按组织考试作弊罪定罪。该罪的量刑,一般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如犯罪主体是监考人员,更可能收获3至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第四,涉事考场竟无视频监控。
      湘乡市一中的中考美术特长生考场竟然不设视频监控?实在是匪夷所思、难以理解!
       在科技防作弊已成标配的今天,重要招生考试的考场不设监控,不仅是严重的硬件缺失,更是管理责任的重大疏失,客观上为查证事实设置了障碍。
按现行规定,中考美术特长生专业考场必须布设全时段无死角视频监控、全程录像存档,不装监控绝对属于违规。
      中考特长生测试属于高中招生选拔类国家教育延伸考试,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选拔类考场要求全覆盖高清监控、全程录像,录像留存备查、作为违纪取证依据。
      湖南省教育厅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管理细则中也明确:体艺专业测试全程留痕管控,监控是硬性考务配置。
       对考场视频监控,还有具体硬性要求:
      ①考试全程开机不间断录制;
      ②监控无盲区,覆盖全部作画区域;
      ③录像资料至少留存至招生录取结束,以备考生申诉、纪检核查调取。
      湘乡市一中本次中考考场竟未装设视频监控,违反湖南省特长生招考考务规范,属于考务管理违规,难道不是湘乡市教育局、湘潭市教育局以及湖南省教育厅这三级教育行政部门立案核查的重点问题吗?
       是没钱、没条件装监控吗?
       怎么可能?
       是为给上述考场作弊违法行径大开方便之门吗?
        我很是相信!
        发生在湘乡市一中这一桩中考考场作弊案,内中这一系列环节的“巧合”,勾勒出的绝非简单的个人违规,而更像是一场利用职务便利、钻营制度漏洞的集体故意。湘乡市一中校方轻描淡写地归咎于“考务组织管理存在疏漏”,毫无疑问是不可服众的!
      这一大事件东窗事发,并非源于教育行政部门的主动发现与内部纠错,而是依靠勇敢考生的实名举报,这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讽刺。
      它暴露出了两个更深层次的问题:
      首先,是日常监管的严重失灵。 
      考场纪律的维护,不能仅靠考生的举报。教育行政部门作为考试的组织者、监管者和责任主体,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督管理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十一条明确规定,举办国家教育考试,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事件中,从考场无视频监控的硬件缺失,到监考人员集体离场的吊诡“协同,再到非监考人员长驱直入实施规模化作弊的管控失效,每一环都指向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的层层落空。
      其次,是事后应对的被动与乏力。 
      事发于5月31日,面对舆论关注,湘乡市教育局的通报发布于今天也就是6月3日这个工作日的下午3点后,虽表态“高度重视”、“依法依规处理”,但已经三天过去了,这样隔靴搔痒的敷衍式通报和表态有个屁用?
      既不提及对涉事监考人员的初步处理,也不说明将如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这种低级“危机公关”式的拙劣回应,与事件的极其严重性完全不相匹配,更严重辜负了社会公众对教育行政部门切实维护考试公平、教育公平的高度期待!
      考试公平兹事体大,必须拿出刮骨疗毒的勇气,从根子上查清问题,追究到底。对于这起性质恶劣的舞弊事件,当地绝不能止于内部调查和“下不为例”,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涉事作弊女教师的行为,若查实存在“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题”或“协同考生作弊”,已构成《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明确的考试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应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若其行为情节严重,涉嫌组织作弊或非法提供帮助,甚至可能触犯《刑法》第284条之一的“组织考试作弊罪”或“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三名擅自离岗的监考人员,且不论是否有事前合谋,也已严重违背监考职责,属于“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所负责考场出现秩序混乱”,必须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和行政处罚。
      且不论是否主导或参与了此次中考考场作弊的合谋,湘乡市一中作为中考考点,其党委书记、校长是考试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作为现场监督负责人,竟在关键时段离岗,责任尤为重大。湘乡市教育局作为中考组织者和湘乡市一中的上级主管部门,对考点设置、考务培训、监督检查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对该考场不装设视频监控更有失管重责!对于此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破坏考试公平的中考考场作弊事件,当地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据《教育法》和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该处分的处分,该免职的免职。
       当然,还必须立即对涉事考场所有考生的考试成绩进行复核评估。对于受到不当“指导”的考生,其成绩的公正性已存疑,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果断处理。同时,要坚决保护举报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其不受打击报复。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而考试公平是教育公平中最敏感的神经。湘乡市一中中考考场作弊事件,如同一面镜子,照出了个别地方在考试组织管理上的麻痹、松懈、纵容甚至明目张胆违法乱纪。它警示我们,维护考试公平,不能仅靠考生的举报,更需要严密的制度设计、严格的执行监督和严厉的问责机制。
       湖南省、湘潭市有关部门应主动介入此事件调查与处理的工作督导,确保湘乡市的调查处理公开、公正、透明,不护短、不姑息。这起事件,必须有一个让公众信服的处理结果。更重要的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应以此为戒,全面排查考试组织各环节的风险漏洞,强化监考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纪律培训,完善考场监控等技术防范措施,真正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落实到每一场考试的每一个细节之中。
      唯有让每一个破坏规则者付出沉重代价,让每一次失职渎职都受到严肃追究,才能筑牢考试公平的堤坝,守护亿万学子通过奋斗改变命运的希望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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