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高考、中考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2026年6月7日至6月9日,2026年6月17日至6月19日,我市分别举行高考、中考考试。为进一步加强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确保高考、中考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丰城市城区空域实施临时禁飞管控。届时全市城区范围将禁止升降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保证全市高考、中考考试期间空中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飞行时间:2026年6月7日6时至6月9日18时;2026年6月17日6时至6月19日18时。
二、禁止飞行区域:全市城区范围(剑光街道、剑南街道、河洲街道、孙渡街道)。
三、禁止飞行的“低慢小”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机、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四、在上述禁飞时间、禁飞区域,因特殊原因需开展“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请飞行管制部门和公安机关批准,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所有经批准后开展飞行活动的航空器严禁在人群上空悬停逗留。
五、在上述禁飞时间、禁飞区域,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届时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巡查管控,配备反制设备,对违规飞行依法采取驱离、迫降、扣押等处置措施,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0795-110)。
特此通告
丰城市公安局
2026年5月28日